正文 第29章 涉足銷售,成為銷售女王(4)(1 / 2)

證人效應:有人比你更具說服力

在法庭上,辯護律師為了更有效地說服法官,都會讓證人在法庭上出現。一場官司,陪審團是不會相信律師單方麵的辯論的,但是有證人為其作證的律師,他的辯詞可信度就會大大提高。在法庭上證人的作用不可估量,推銷活動亦如此,推銷員如果能夠有效地利用“證人”,那麼他就更容易取信於客戶,而他的推銷就會很容易成功。

下麵是一位推銷員成功利用“證人”進行推銷的經曆:

我做了很多年的保險推銷,因此我經手的保險合同不少。一般情況下,客戶都是會在保險單上簽字的,而我會把簽過字的保險單複印一份,再儲存在我的文件夾裏。我一直堅信,這些有利的“證據”對於我以後的新客戶來說,會有很大的說服力。

每當與新客戶的溝通進行到末尾時,我都會適時地拿出“證據”,並告訴客戶:“可能我在解說過程中有不到位的地方,請您一定諒解,我真誠地希望我們可以合作成功,如果您還有疑問,我向您推薦一個人,您可以和他談一談。”隨後,我會撥通一個我以前的客戶的電話,讓他和新客戶交談,這時“證人”的角色就由老客戶充當了。當然,這個“證人”很可能是新客戶的朋友或鄰居,至少應該是認識的人,這是從我的老客戶裏精心挑選出來的。

在剛開始使用這種方法時,我也擔心客戶會拒絕合作,但是事實證明,客戶很樂於同“證人”交流,他們並不討厭這樣的做法,客戶能從“證人”那裏獲取有用的信息,從而給我的銷售帶來很多正麵的引導。

當然,有些推銷員會問,“證人”是你的客戶,他們會願意配合你的工作嗎?答案是肯定的,隻要你足夠真誠,隻要你的服務讓其足夠滿意,那他們是很願意幫助你的。每當做成一筆新的訂單,我都會向我的客戶即“證人”們表示感謝,這種感謝不僅很得客戶歡心,還能維護推銷員與客戶之間的關係,一舉兩得。

著名心理學家戴爾·卡耐基曾講過這樣一個事例,也可以說明使用“證人”的重要性。

他說:“有一次我想去加拿大旅遊,我很喜歡旅遊,而出國旅遊是得有一個好的宿營地才行,那樣可以保證我在旅遊過程中睡好、吃好、玩好。當然,我更希望宿營地可以釣魚,甚至是打獵。為了保險起見,我給很多旅行公司寫了信提出了我自己的想法,而收到的回信都聲稱他們自己的營地最棒,服務最好。選擇哪個好呢,當時我很疑惑,不過有這樣一封信引起了我的注意,上麵說:‘您可以打電話給這些人,他們都來過我們的營地,並且他們同您住在同一個地方。’信的後麵列舉了很詳細的聯係方式,好些我認識的人在名單裏,於是我聯係了其中一個人,這個人連聲稱讚那個營地,我相信了我認識的人,於是我選擇了那家旅行社。”

客戶都希望“第三方”證明自己的選擇,戴爾·卡耐基的事例正好說明了這樣一件事情。當他們在選擇產品或者服務時存在疑慮時,如果有個有利的“證人”能為他選擇的產品作證,那麼,他們在選擇該產品時會更安心。因此,恰當使用“證人”對於推銷員來說,也是一項簡單而有效的推銷方法。

人們的心裏容易形成這樣一種觀念:A房子肯定比B房子好,畢竟之前的客戶選擇了A房子而不是B房子。

兩個房子其實並沒有多大區別,但是客戶由於心理落差還是覺得A房子好一些。看完房子後,客戶心裏還是想要A房子,但是A房子已經被訂購了,於是客戶隻能帶著遺憾走了。

幾天後,推銷員再次聯係客戶,告訴他:“A客戶因資金出現了一些問題,需要延緩幾天購買A房子的付款時間,如果您更喜歡A房子現在您可以購買A房子了,到時候我再讓他購買別的房子,先滿足您的要求,您覺得呢?”

客戶心裏很高興也很慶幸,遇上這樣的機會,現在有機會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了,於是迅速地簽下購買協議。

上述例子中的這個推銷員很聰明地設置了一個“圈套”,他先把客戶的注意力吸引到A房子上,同時又給他製造了一個“敵人”,說A房子已經被預訂了。通過這個方式讓客戶覺得遺憾,從而刺激客戶對A房子的期盼,而當“敵人”出現問題,不能購買時,就給客戶留了機會,最後客戶當然會爽快地購買房子。從這個例子中不難看出,這種利用製造假想敵的方式,的確讓人歎服。

在麵對敵人時,無論是誰,都想著要戰勝敵人,當敵人出現危機時,自己當然是乘勢出擊。同樣,在推銷活動中,適當地給客戶製造一個假想敵以轉移客戶的注意力,讓猶豫的客戶迅速作出決定,推銷也許會順利進行。

在推銷過程中,如果推銷員能夠對客戶的這種心理巧妙地加以利用,不僅可以使自己與客戶之間的嚴肅對立狀態得以緩解,還可以使客戶樂於接受你的產品。其實,製造假想敵,隻是使客戶產生一種判斷錯覺,這個“敵人”越強大,客戶覺得自己失去購買權的概率越大,“敵人”購買的意圖越是強烈,客戶購買的欲望也隨之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