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照明的心理設計方法
基本照明設計是通過在天花板上配置熒光燈等照明設施而進行的。基本照明不僅可以幫助消費者辨認商品,也能影響消費者的購物情緒。例如,很弱的基本照明就會使人產生壓抑感,情緒就難於被調動起來。基本照明的亮度大小應當考慮到商店的自然采光情況、建築物的內部結構,還應當根據經營的商品和主銷對象的特點來確定。例如,對於呢絨服裝、婦女用品、結婚用品之類的商品,由於消費者對色彩、款式、做工等方麵十分注重,挑選仔細,照明度就應大些;經營日用百貨、搪瓷用品、化學用品的商店,照明度就可小些;如果商店的主銷對象是老年消費者,亮度就要強些;如果主銷對象是青年消費者,亮度就可弱些;經營家電及家俱商品,燈光要比較柔和,因為柔和的燈光可以對家俱的視覺效果和家電商品的視聽效果起到烘雲托月的作用。另外,基本照明度也應視商店的不同位置進行巧妙配置。一般地講,在商店的中心區或最裏麵可配置較強的亮度,營業廳的前部和側部的光線可弱一些。這種亮度的比例配置,可以使商店顯得有朝氣、有層次;在白天,店裏光線柔和、勻稱;在晚上,還能起到吸引消費者視線的作用,並吸引消費者從外到內進入到商店深處選購商品。
(二)特別照明的心理設計方法
特別照明是為了增加櫃台、貨架上的商品亮度或者為了藝術性地襯托、突出商品而配置的。多采用直筒燈、聚光燈、投射燈進行定向照射。對於珠寶玉器、金銀首飾、工藝品、手表等貴重、精密的商品,運用定向光束直射商品,不僅有助於消費者觀賞、比較,還可以顯示出商品的珠光寶氣,突出商品形象,給消費者以名貴稀有的心理感覺。對於一些主營商品,還可運用色彩調配規律,采用彩色光源進行烘托,以突出商品個性,激發消費者的興趣。如餐廳在餐桌上方的天花板上布置紅色或桔色燈光照射,可將菜肴染得色澤可愛;紅色與藍色燈光交叉使用,可更好地體現酒類的淳厚、濃烈;桃紅和淡紫的光色更能突出化妝品的特點;一般情況下,彩色光照在色彩鮮豔的物體上,如果光色與物色相同,則物色會特別鮮明,但如果光包是物色的補色,就會減弱物色的鮮豔性,使物體變得灰暗。另外,也可在櫃台內安置目光燈,以增加貨櫃內陳列品的照度。
(三)裝飾照明的心理設計方法
裝飾照明大多采用彩燈、壁燈、吊燈、閃爍燈、霓虹燈、彩色激光等照明設備,其主要作用在於美化商店環境、渲染購買氣氛、促進消費者的積極情緒。裝飾照明大多采用能刺激人們興奮情緒的暖色調,但也要注意與商店形象及經營特色協調一致。例如,高檔百貨商店或婦女、兒童用品商店,可以利用鮮明、變幻、強烈的彩色燈光,把營業氣氛渲染得活潑生動、華貴絢麗,使人興趣高、興致大;咖啡廳、餐廳、飯店的客房以及卡拉0K廳等服務場所,燈光要顯得幽雅、美麗、柔和,最好采用棕色、淡紅色、桔黃色一類的偏暖色調的燈光照明,以給人愉悅、溫馨、恬靜之感;大型商店講究富麗堂皇,一般商店則應注重簡潔明快;高級時裝店可用閃耀、鮮豔、明亮的燈光來製造氣氛,而一般時裝店則可以用輕淡柔和的間接彩光產生與前者有別的氣氛。但應注意,如果裝飾照明過多、過強,就會妨礙、幹擾消費者觀察和挑選商品,甚至使人感到心煩意亂。
五、音響設計與消費心理
音樂影響消費者的情緒,而情緒又會影響眾多的消費行為。商店音響的控製,是不可忽視的影響消費者和營業員情緒的心理方法。商店如果人聲鼎沸、嘈雜喧鬧,就會使人心情煩躁或壓抑,注意力分散,不願久留。如果商店播放一些輕鬆柔和、悠揚動聽的音樂或配樂廣告,就不僅能衝淡或掩蓋商店的嘈雜或喧嘩,還能使人心曠神怡、輕鬆舒展,減輕疲勞以及煩悶、厭倦情緒,提高消費者的購買積極性和營業員的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