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趨避衝突:即人們麵臨一個目的,既欲趨近,又想避開的衝突形式。這一個目標既有吸引力,又有排斥力。趨近時是為“利”或“得”,但又顧忌“害”或“失”;避開時是為躲避“害”或“失”,但又想到“利”或“得”。好吃肥肉又怕發胖,想結婚又怕負擔,即是典型的趨避衝突。張某決定向李某求愛,當趨近李的住處時又想:“如果碰了釘子可臉上無光了,如果他(她)向朋友公開,我可無地自容了。”待走到李家門口,剩下最後一口勇氣,隻是敲開門說一句“請借本書給我”。離開李家,大舒口氣,但又馬上覺得自己是不是顧忌太多,膽子太小,甚至大罵自己窩囊,連“我愛你”3個簡單的字都不敢說,這便是“葉公好龍”,等真龍降臨卻“棄而還走”。
在外界事物的作用下,人們可能采取適當的行為來表達動機願望、實現目標、滿足需要,也可能以某種歪曲現實的方式來減輕心理衝突,消除焦慮。後一種情況即是防衛機製。在個人生活中,個體用防衛機製適應挫折情境和減少焦慮是極為普遍的現象,但是防衛機製往往隻能獲得一種主觀上的解決。而實際情況如何卻常是另一回事。因此焦慮可能沒有減少,反而沉澱在心裏,引起種種異常心理。有關防衛機製的方式後文將有詳盡介紹。
4.社會因素
社會因素紮根於個體所處的環境之中,個體行為也就受到家庭環境、教育環境和社會經濟文化的影響。這些影響,在促進個體發展的同時,也可能使其產生人格缺陷和行為紊亂,我們要分析的便是這種壓力境遇。
(1)家庭影響:家庭影響對個體的成長的作用是極大的,也是極深遠的,心理學家一致認為,個體幼時的生活經驗或親子之間的關係,對人格的形成與發展是極為重要的因素。家庭影響可簡單地概括為如下幾方麵:①育兒方式。包括嬰兒期的哺乳方式(定時式或自由式),幼時的大小便排泄(任意的或苛刻的),對兒童行為的放任、溺愛、苛刻等。②父母關係。包括爭吵、分居、離婚等。③家庭成員影響。包括父母和其他年長者情緒的反複無常、前後矛盾、行為障礙或反社會行為等。④其他事件。包括家庭成員死亡、經濟拮據、缺少地位、家庭聲譽等。
(2)教育影響:教育影響主要來自教師的教學方法。教師的人格、教師對學生的態度,以及教師和學生的關係;學習中的競爭;同伴間的影響等。學校教育的影響一般是積極的、正麵的,但它也因此可能帶來副作用。特別是學習的競爭,極可能對學生產生壓力,從而出現焦慮反應。勝者可能自傲自負;敗者可能自卑自憐成自暴自棄。
(3)經濟文化的影響:有研究表明,大多數失調或異常心理,像反社會行為、酒精中毒、藥癮、性變態、神經症和精神病等,其原因都深植於社會經濟文化環境之中。社會政治和經濟的階層、都市化和現代化、文化的弊病與社會風氣等都會對人產生不同的壓力。人們的行為模式也就是在與這些環境的接觸過程中固定下來的,如心理學家霍靈希以美國一小城鎮的10萬居民為對象,對社會階層與心理異常者進行研究,發現心理異常程度的輕重有隨社會階層不同而有改變的傾向。在高階層的社會裏,神經症患者較多,精神病患者較少;但在低階層的社會裏,情形恰好相反。
異常心理及其自我調適
一、自私心理
1.自私的概念
自私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病態心理現象。“自”是指自我,“私”是指利己;“自私”指的是隻顧自己的利益,不顧他人、集體、國家和社會的利益,常有“自私自利”、“損人利己”、“損公肥私”等說法。自私有程度上的不同,輕微一點是計較個人得失、有私心雜念、不講公德;嚴重的則表現為為達到個人目的,侵吞公款、誣陷他人、殺人越貨、鋌而走險。自私之心是萬惡之源,貪婪、嫉妒、報複、吝嗇、虛榮等病態社會心理從根本上講都是自私的表現。自私之心,自古就有。戰國時期,齊國有一美男子鄒忌,一天另一美男子徐公來訪,徐公走後,鄒忌便問妻子、小妾、客人,他與徐公哪個長得更英俊,3人異口同聲說鄒忌長得好看。鄒忌是一個有自知之明的人,他認為妻子是偏愛他,小妾是害怕他,客人是有求於他,他們不講真話,都有私心雜念。所以《尚書·周官》就提出“以公滅私”,孫中山先生也提出“天下為公”的主張。
2.自私的特點
(1)深層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