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心理健康篇(10)(2 / 3)

通常人們會認為,人的情緒的行為反應是直接由誘發性事件A引起的,即A引起了C。ABC理論則指出,誘發性事件A隻是引起情緒及行為反應的間接原因,而人們對誘發性事件所持的信念、看法、解釋B才是引起人的情緒及行為反應的更直接的原因。

例如:兩個人一起在街上閑逛,迎麵碰到他們的領導,但對方沒有與他們招呼,徑直走過去了。這兩個人中的一個對此是這樣想的:“他可能正在想別的事情,沒有注意到我們。即使是看到我們而沒理睬,也可能有什麼特殊的原因。”而另一個人卻可能有不同的想法:“是不是上次頂撞了他一句,他就故意不理我了,下一步可能就要故意找我的岔子了。”

兩種不同的想法就會導致兩種不同的情緒和行為反應。前者可能覺得無所謂,該幹什麼仍繼續幹自己的;而後者則可能憂心忡忡,以致無法平靜下來幹好自己的工作。

從這個簡單的例子中可以看出,人的情緒及行為反應與人們對事物的想法、看法有直接關係。在這些想法和看法背後,有著人們對一類事物的共同看法,這就是信念。這兩個人的信念,前者在合理情緒療法中稱之為合理的信念,而後者則被稱之為不合理的信念。

合理的信念會引起人們對事物適當、適度的情緒和行為反應:而不合理的信念則相反,往往會導致不適當的情緒和行為反應,當人們堅持某些不合理的信念,長期處於不良的情緒狀態之中時,最終將導致情緒障礙的產生。

2.不合理信念的幾個特征

韋斯勒(R.A.Wssler)經過歸納研究,總結出了不合理信念的幾個特征:

(1)絕對化要求。

這是指人們以自己的意願為出發點,對某一事物懷有認為其必定會發生或不會發生的信念,它通常與“必須”、“應該”這類字眼連在一起。如“我必須獲得成功”,“別人必須很好地對待我”,“生活應該是很容易的”等。

懷有這樣信念的人極易陷入情緒困擾中,因為客觀事物的發生、發展都有其規律,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就某個具體的人來說,他不可能在每一件事情上都獲得成功;而對於某個個體來說,他周圍的人和事物的表現和發展也不可能以他的意誌為轉移。因此,當某些事物的發生與其對事物的絕對化要求相悖時,他們就會受不了,感到難以接受、難以適應並陷入情緒困擾。

合理情緒療法就是要幫助他們改變這種極端的思維方式,認識其絕對化要求的不合理、不現實之處,幫助他們學會以合理的方法去看待自己和周圍的人與事物,以減少他們陷入情緒障礙的可能性。

(2)過分概括化。

這是一種以偏概全、以一概十的不合理思維方式的表現。艾利斯曾說過,過分概括化是不合邏輯的,就好像以一本書的封麵來判定其內容的好壞一樣。過分概括化的一個方麵是人們對其自身的不合理的評價。如當麵對失敗或是極壞的結果時,往往會認為自己“一無是處”、“一錢不值”、是“廢物”等。

以自己做的某一件事或某幾件事的結果來評價自己整個人、評價自己作為人的價值,其結果常常會導致自責自罪、自卑自棄的心理及焦慮和抑鬱情緒的產生。過分概括化的另一個方麵是對他人的不合理評價,即別人稍有差錯就認為他很壞、一無是處等,這會導致一味地責備他人,以致產生敵意和憤怒等情緒。

按照埃利斯的觀點來看,以一件事的成敗來評價整個人,這無異於一種理智上的法西斯主義。他認為一個人的價值是不能以他是否聰明、是否取得了成就等來評價,他指出人的價值就在於他具有人性,因此他主張不要去評價整體的人,而應代之以評價人的行為、行動和表現。這也正是合理情緒治療所強調的要點之一,因為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可以達到完美無缺的境地,所以每個人都應接受自己和他人是有可能犯錯誤的。

(3)糟糕至極。

這是一種認為如果一件不好的事發生了,將是非常可怕、非常糟糕,甚至是一場災難的想法。這將導致個體陷入極端不良的情緒體驗,如恥辱、自責自罪、焦慮、悲觀、抑鬱的惡性循環之中,而難以自拔。糟糕就是不好、壞事了的意思。

當一個人講什麼事情都糟透了、糟極了的時候,對他來說往往意味著碰到的是最最壞的事情,是一種滅頂之災。艾利斯指出這是一種不合理的信念,因為對任何一件事情來說,都有可能發生比之更壞的情形,沒有任何一件事情可以定義為是百分之百糟透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