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谘客中心療法的概念
谘客中心療法認為,任何人在正常情況下都有著積極的、奮發向上的、自我肯定的無限的成長潛力。如果人的自身體驗受到閉塞,或者自身體驗的一致性喪失、被壓抑、發生衝突,使人的成長潛力受到削弱或阻礙,就會表現為心理病態和適應困難。如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使他能夠和別人正常交往、溝通,便可以發揮他的潛力,改變其適應不良行為。
谘客中心療法的倡導者和創始人卡爾·羅傑斯,1902年出生於一個農民家庭,早年攻讀過農業、生物、物理和神學,以後又學習了心理學、接觸了行為主義的理論,並接受了弗洛伊德學派的心理分析訓練,他作為心理治療專家曾在一個兒童行為指導中心工作了12年。
早在1939年,他就提出了一個不同尋常的設想:“假如我不去考慮表現自己的聰明才智,那麼我覺得依靠來訪者來完成這個治療過程更好……來訪者了解自己的問題,了解應向什麼方向努力、了解什麼問題最重要,了解自己隱藏著什麼體驗。”
他在心理治療實踐中總結出自己的經驗,於1942年出版了《谘詢與心理治療》一書,提出了自己新的心理治療觀。1951年,他又出版了《谘客中心治療》一書,為患者中心治療奠定了理論基礎。
羅傑斯在數十年的實際工作中,尤其是在同那些有各種煩惱的人直接接觸中,得到了許多知識並積累了許多經驗。簡言之,有以下幾點:
(1)他發現在與別人相處的過程中,不能長時間裝假。譬如:當自己生病時,不能裝成正常人。
(2)在他承認自己不完善,接受別人的真實感情時,他才能有所改變,和別人相處也會更有效些。
(3)對別人理解越深,自己和被理解人的關係越會有所改變。羅傑斯說,他從了解患者的各種體驗中學到了改善自己的方法,使自己成為一個更有責任心的人。
(4)用他的態度創造一種安全的關係和自由的氛圍,能減少和別人之間的隔閡,才能互相公開自己的內心世界。
(5)能接受別人的感情、態度,包括憤怒的感情和仇視的態度,才能助人成長,因為這才是他真實的、要害的部分。
(6)他不急於叫別人照他的意願去做。即不去塑造別人,越是如此,就越發現自己和別人都在成長變化。
(7)應當相信自己的經驗。別人評價好的對自己不一定有用,隻有自己最了解自己。例如:羅傑斯不是醫生和在做心理治療,批評和鼓勵的人都有,可以不去管它。
(8)經驗是最高權威。羅傑斯認為,不論是聖經或預言,不論是弗洛伊德學說或其他理論,不論是上帝啟示或人的指教,都不能勝過自己的直接經驗。
(9)同樣,應認識到事實才是真正的朋友。
(10)經驗證明:人們都有一個基本的、指向成熟的、建設性的、自我實現和社會化的潛在趨勢。如果能理解別人的感情,能承認他們作為獨立的人擁有自己的權力,理解越充分、他們就越能放棄以前對付生活的假麵具,向前邁進。
(11)生命是一個流動、變化的過程,其中沒有固定不變的東西(包括信仰),應當允許別人發展自己內在的自由,對他的生活經驗作出自己有意義的解釋。羅傑斯把這些生活經曆和實踐經驗,都滲透到了他的谘客中心療法的理論和實踐中。
羅傑斯認為,有機體都有一種天生的基本趨勢,要以各種方式去發揮他的潛在能力,來推動有機體的生長、前進、成熟。比如幼兒學步,在正常情況下,小孩不論跌倒多少次,最後總是可以學會獨自走路的。心理的成長也是如此。在合理、良好的環境中,一個人總是能靠這種天生的力量由小到大發育成熟,成為一個健全的、機能完善的人,在人的成長中,不利的環境條件,使人的這種趨勢受到歪曲和阻礙,形成衝突,人就會感到適應困難,表現為各種乖僻古怪的行為。
2.谘客中心療法
20世紀40年代初,羅傑斯最早提出的“非指導性治療”當時僅被看做是一種谘詢和治療的新方法。對谘客的各種訴說和行為不加評論與指導,隻是引導他們表達內心的感情,在施治者提供的良好氣氛中做出自己的發現和決定,被人稱為“點頭療法”。1950年前後,開始發展為谘客中心療法,重點在谘客的內心的變化上。60年代以後,羅傑斯發現在個人谘詢中,行為改變的潛力以小組活動的形式也可以得到發揮,便以邂逅小組的形式進行集體谘詢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