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經常遇到挫折,其結果既有有利的一麵,亦有不利的一麵。挫折如果不超過個體的承受能力,則是一種磨練,它可引導個體的認識產生創造性的變遷,增長解決問題的能力,引導人們用更好的方法滿足需要。然而挫折過久過強,超過了個體承受能力,則可能引起情緒騷亂、不良反應或行為偏離。這裏的承受能力是指挫折容忍力或耐受力,即個體遭遇挫折情景時能否承受,有無擺脫困境而使自己避免心理與行為失衡的一種忍受能力。如果一個人經常受到逆境的磨煉,生活經驗豐富,就能正確對待挫折,正確分析挫折的原因,找到合理的心理適應方法,就能“任憑風浪起,穩坐釣魚船”。而一個自幼被人寵慣,任何需要欲求能都得到滿足,一生一帆風順的人,稍有風吹浪打就會無所適從、處於緊張狀態,產生嚴重的情緒反應。
可見,一個人會不會發生心理障礙,問題不僅在於有沒有受到挫折,還在於是否具有耐挫折的能力。有意磨煉自己對挫折的耐受力對一個人的心理衛生具有重要意義,還是孟子說得好:“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誌,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應激的產生
應激是機體在某種環境刺激作用下,由於客觀要求和應付能力不平衡所產生的一種適應環境的緊張反應狀態。人們所處環境中的各種刺激作用於人時,這種刺激就會被人感知到,從而引起主觀的評價,進而產生一係列相應的心理的、生理的變化,對刺激作出相應的反應。當刺激比較強烈,超出了機體的正常反應能力時,就會引起機體心理、生理平衡的失調——緊張反應狀態出現,即機體進入應激狀態。換句話說,如果強烈的刺激需要作出超常規的努力才能進行適應性反應,那麼這種刺激就引起了有機體的應激反應。
人們在進入應激狀態時,會把各種潛力調動起來,集中各種力量積極活動來應付緊張局麵。所以應激狀態對機體有其積極的一麵。具體來說應激能使人具有特殊的防衛和排險機能,調動潛力能使精力旺盛,激化活力,增強反應能力,及時化險為夷。過度的緊迫感還能促進學習和工作,有利於提高活動效率。應激狀態也有消極作用,能使人意識範圍縮小,認識機能下降,自我估計喪失,從而使動作行為有些混亂。長時間的應激狀態對人的影響是十分不利的,甚至是危險的,因為在強烈的刺激下機體產生的一係列的應激變化,會引起植物神經、生化方麵的改變和心理方麵的一係列複雜的反應。應激狀態的長時間持續會使人各種潛能逐漸枯竭,最終使人的心理、生理發生病變。
應激的心理和行為表現
應激狀態的出現總伴隨著一係列的心理和行為反應,下麵主要談應激狀態下人的情緒和行為表現。
1.情緒反應
有人通過研究發現,應激使人的情緒向低落或高漲兩個方向發展。情緒低落時,人的麵部表情冷淡,幽默感降低或消失,常有憂鬱、絕望、消沉、沮喪等感覺。情緒高漲時的心情則特別激動,或興奮,或暴躁、憤怒、怨恨、嫉妒、恐懼,並常常不分場合地表現自己。這種情緒極度低落或極度高漲的不正常情況是某種應激狀態的必然反應。
2.行為表現
(1)攻擊性行為。這是人們在應激時常采取的一種與憤怒行為有關的行為。攻擊可以直接指向造成應激狀態的人或事物,稱為直接攻擊。其方式可為嘲笑、漫罵或動手打人,甚至殺人。攻擊行為也可采取間接方式,當攻擊的目標過分強大,惹不起或不能攻擊時,就把攻擊的對象轉向弱小對象,即所謂找“替罪羊”。魯迅筆下的阿Q惹不起假洋鬼子便去欺負小尼姑,就是典型的攻擊轉移的行為反應。間接攻擊還可以指向自身,如采取自我懲罰,甚至自殺的行為。
(2)抑製或逃避性行為。應激狀態下較多采取的一種與抑鬱和恐懼等情緒有關的行為反應。抑製性行為表現為活動減少、沉默寡言、不愛交往、表情呆滯、行為退縮、躲避現實、疲乏無力等。嚴重時出現木僵狀態,麻木不仁,陷入不能自主的深度抑製狀態。逃避反應常常是出於害怕的恐懼情緒,但有時也是出於判斷和思考的一種策略,即“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3)刻板式行為。這常常發生在緊急應激狀態下,由於伴隨著理智上的混亂,傾向於重複無效的行為動作,又稱為“病態固著行為”,如劇院失火,人們想往外衝出去,但卻往往拚命推拉上了鎖的大門,雖然大門打不開,越是重複這種動作,就越可能喪失逃避的機會,但人們往往還要繼續重複這種動作。此外,不顧一切後果的一意孤行地蠻幹也是刻板式行為的一種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