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有關厭學的心理概述(2)(2 / 3)

(4)習慣性失眠行為。它發生在一個人經曆了多次應付後仍不能解脫強刺激的挑戰,而認為自己無能力改變現狀的時候,表現為軟弱無力、無所適從、無所作為和消極被動的行為,或在處於慢性應激狀態時尋求精神寄托,信仰宗教迷信,求神拜佛以求神靈保佑。

(5)傾吐和發泄行為。處於應激狀態的人往往尋求向親朋好友訴說苦衷。一是發泄內心的積憤,二是求得別人的同情與安慰。

(6)特殊反應行為。有人吸煙猛增以驅散憂慮和煩惱;有人喝酒甚至酗酒,以便一醉解千愁;有人則要求大劑量服用鎮靜藥;有的人則暴食。事實上這些對於應付應激是徒勞無益的。

心理衝突的類型

心理衝突是個體由於在兩種或多種矛盾的願望中選擇的不確定性,而帶來的痛苦及與客觀實踐之間的矛盾;另一方麵是需要與非需要之間的矛盾。心理學家將心理衝突分3類:

1.雙趨式衝突

有兩個共存的目標都符合自己的需要,由於實際條件的限製,兩者不可兼得,這時便產生了兩者難以作出取舍的心理衝突。如因經濟或個人能力的限製而無法同時獲得兩個目標,必須選擇其一,舍棄另一目標。雙趨式衝突有時也會使人苦惱,但這種衝突較易消除,幾乎不會帶來行為上的障礙,如要在兩個同樣美麗、文靜、善良的姑娘中選出結婚對象。在這類衝突中一旦實現了某一目標,而另一目標的吸引力便自動喪失。

2.雙避式衝突

有兩個並存的目標都違背自己的需要,但由於客觀環境所迫,又不得不選擇其中一個目標對象,才能避免另一目標對象。在作出這樣的抉擇時便產生雙避式衝突,如高層建築失火,個人麵臨被燒死與從高樓跳下摔死兩種威脅。兩者對個體都不利,均屬要避開的目標對象,迫於客觀形勢隻能接受其中的一個,方能避開另一個。如果選擇從高樓跳下,便可避免被燒死的危險。但必須作出抉擇,忍受雙避式衝突。比之雙趨式衝突,雙避式衝突更為嚴酷。

3.趨避式衝突

對於同一目標,可以滿足某種需要,但同時也可能構成威脅、在進行抉擇時產生趨避式衝突。如一位同學參加一次集體活動,當他被邀請時,他很難說“不”字,以免失去這個機會,可是因為他認為自己性格孤僻,不擅長社交,笨嘴笨舌,怕在活動留下不好的印象,在作出這樣的抉擇時,常因權衡利害得失而陷入猶豫不決的困境,引起強烈的不滿情緒。

在現實生活中,心理衝突不僅經常發生而且情況錯綜複雜,常常不能獲得妥善的解決,在人的精神生活中成為一個幹擾因素。心理衝突如果加劇,成為超強度的、不能忍受的,或者心理衝突不是超強度的,但長期持續作用,都會導致緊張和焦慮情緒,不利於心理健康。強烈的或持續的不良情緒與易感的身體素質相結合,可能成為某些疾病產生的主要原因。

心理衝突的適應

人們處於挫折衝突時會努力應付,試圖通過調整自身或環境作出適應性反應,擺脫困境和苦惱。衝突的適應性反應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自我防禦反應

1.壓製

人人都免不了有一些為社會所不容的動機衝突,而這種心理壓力不易發泄,於是就進行壓抑和克製,使其排除於記性之外。當然,被壓抑的東西並非消失,隻是被意誌力克製,在一段時間(可能相當長)內潛伏著,一有機會仍可能逸出,如觸景生情、夢、口誤、失態等,甚至轉化為心理失常、精神障礙等身心疾病。否認、自欺、自殘、超脫都屬壓抑的不同方式。

2.托辭

當一個人追求某項事物而得不到時,或者行為表現不符合社會規範時,為了不失麵子,減少內心的失望,維持個人自尊而找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以自圓其說,就像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酸的狐狸一樣,所以稱“酸葡萄心理”。以此衝淡內心的不安和痛苦,隻是一種權宜之計。這種總想對自己所作所為給以合理解釋的做法,俗稱“找轍”。推諉亦屬找轍的一種。

少年維特之煩惱插圖

3.升華

指當一個人本能的衝動或者自己的意識不能被接受和容忍,也為社會道德所不容時,就及時地改弦易轍,將不為社會所認可的動機或欲望導以比較崇高的方向,使其具有創造性、建設性,符合社會規範和要求,加以淨化、提高後再宣泄出來,以保持心理平衡。曆史上有許多升華的範例,如歌德失戀後寫成震撼歐洲的名著《少年維特之煩惱》。升華是一種有積極意義的自我防衛。

4.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