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序言(2 / 2)

在弗洛伊德看來,決定人類生活目的(或是人性本能)隻是快樂原則。這個原則一開始就控製了人的精神器官的活動。而文明則是對本能的限製;但弗洛伊德並沒有否認文明是人類的進步。在他看來,所謂的幸福就是被深深壓抑的那些本能需要的滿足。文明雖然不一定具有獲得幸福的手段之價值,但它卻把人類的生活與人類祖先類人猿的動物性區別開來。在弗洛伊德看來,文明可以從兩個方麵考察:第一個方麵,人類改造自然的活動具有文化性質;第二個方麵,工具是推動人類文明的強大動力。弗洛伊德說:“文明不過是意指人類對自然之防衛及人際關係之調整所累積而造成的結果。”“如果我們追溯過去,我們發現文明的最初行動是使用工具,控製火和建造住房……每一種工具的使用都使人類改善他的運動器官或感覺器官,或者說消除這些器官的限製。運用工具為人提供巨大的力量,就如同人們可以隨心所欲地使用肌肉一樣。有了船和飛機,水和空氣就不能阻礙人的運動;有了眼鏡,人糾正了眼球晶體的缺陷;有了望遠鏡,人看到了很遠的地方;有了顯微鏡,人克服了視網膜結構造成的視力限製。在照相機中,人創造了一種可以保留轉眼即逝的視覺印象的儀器,就像唱片可以保留轉眼即逝的聽覺印象一樣。”弗洛伊德從物質工具的進步出發,來探討文明的關係,是難能可貴的。在這裏,弗洛伊德的主張與馬克思主義是一致的,都認為推動人類社會進步的動力是生產力,是以工具的進步為標誌的生產力。

弗洛伊德在強調工具的推動作用時,並沒有忽視人的作用,他強調文明的一個重要特點是調節人際關係以及人的社會聯係的方式。他認為,在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之前,社會關係受個人隨心所欲支配,體格比較強壯的人根據自己的利益和本能衝動來決定社會關係。進入文明社會以後,集體的力量被認為是正確的。個體的力量被集體的力量所代替是文明發展中具有決定意義的一步。文明的進一步發展似乎使法律不再代表一個小集體的意願,即一個等級或者人類一個階層或者一個種族群體的意願,最終的結果便是所有的人通過犧牲他們的本能創造了法律規則。

這裏弗洛伊德清楚地肯定了集體力量在文明中的作用,看到了社會對人類文明發展的意義,同時,我們要意識到在創造性的探索活動中,即個人成功的最有前途的領域,理性與非理性是人的兩條腿。理性離不開非理性,非理性亦離不開理性。它們的相互作用,才是成功的保證,人類的活動一麵是走向未來,一麵是走進曆史,我們在看到文明的未來的同時,也會看到我們對文明的不滿。

本書本著通俗易懂、短小精煉、哲理性強、寓意深刻的原則,從弗洛伊德早中晚三個時期的主要作品中編譯了42個經典名篇而成,並參考了一些英譯本。為了適合讀者要求,我們在編譯的過程中,對個別篇幅較長的文章按著其層次添加了部分標題,使讀者更易於理解,若有因句子段落的刪節而使論述有欠或標題立意有欠縝密之處請讀者見諒。

最後尚需說明的是,由於時代的局限和弗洛伊德個人的偏見,本書一些作品中的唯心主義和自然主義表現比較明顯,有些觀點和論述顯然是錯誤的,請讀者在閱讀中予以鑒別,取其精華,去其糟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