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記憶的特性(1 / 3)

在《精神病學與神經病學月刊》雜誌上發表的第二篇文章中,我對記憶活動本質做了不同尋常的解釋。我從一個很明顯的事實開始討論,這個事實便是:人們童年早期保留下來的記憶似乎都是一些無足輕重的東西。另一方麵,成年的記憶印象中,沒有任何線索能夠說明這些早期的記憶,哪些是重要的及對我們的影響比較大的。或許可以做出這樣的假設——因為眾所周知,記憶對提供給它的印象,具有選擇性——童年時期的這種選擇性的規則,與智力成熟時期的選擇性的規則,是完全不同的。對此,仔細研究表明,這種假設是沒有必要的。這些瑣碎的記憶似乎存在一個移置過程:這些內容是對另一些重要的記憶內容的替代,或是這些內容的再現。這些重要的記憶印象,可以通過精神分析的方式來發現,但是存在一種對抗力量,使它們不能直接地表現出來。這些不重要的記憶,不僅對它保留的印象負責,而且還要對其內容和聯想到的另一些被壓抑起來的重要的東西的聯係負責,因此,我們將這種記憶稱之為掩蔽性記憶。

在我提到的這篇文章中,我僅僅點到這種掩蔽性記憶,但對它和其內容之間的關係未做深入的探討,文中曾舉例對此予以較詳細的說明,我特別強調了掩蔽性記憶和它掩蔽的內容在時間順序上的特殊性。在那個例子中,掩蔽記憶的內容是童年最早期的記憶,那些心理經驗卻被這種記憶內容所取代,被保留在潛意識之中,然後又在人們生活中表現出來,我將這種替代稱之為倒攝性或退行性移置。另一種移置與此相反,其表現更為常見:現在形成的不重要的記憶印象是掩蔽性記憶,這種記憶與被壓抑的、不能直接表現出來的早期的經驗相聯係。這種掩蔽記憶叫前推性或前行性移置,關鍵是,被掩蔽的內容在時間上是靠前的。最後,還有第三種可能性,這種掩蔽記憶,不僅通過其內容來掩蔽,而且也通過時間的持續性來掩蔽,這種掩蔽記憶叫同時性掩蔽記憶或接近性掩蔽記憶。

在我們的記憶中,這種掩蔽記憶到底占多大比例,它在我們的神經—思維過程中起什麼樣的作用等等,像此類重要問題,我在以前的文章中並沒有予以討論,在此也不想涉及。我關心的隻是專有名詞的遺忘和掩蔽性記憶構成之間的共同之處。

初看起來,這兩種現象更多地表現出差異性而不是共同性,前者與專有名字相聯係;後者與整個記憶印象相聯係,早期的現實經曆與思想經曆相聯係。前者表現出明顯的記憶功能的失敗;後者的這種記憶雖然看來陌生,但對我們卻發生著影響。前者表現出暫時的混亂——這個在以前可以成千上萬次地再現出來的名字被遺忘掉了,但第二天有可能又出現了;後者則是一種永恒的、固定的記憶,因為這種似乎微不足道的童年記憶,有巨大的力量與我們伴隨相當長的時間。因此,這兩種情況下問題的焦點很不相同,就前者而言,是一種遺忘,後者則持續喚起我們的科學好奇心。仔細的研究表明,盡管在這些心理材料以及保持的時間上,兩種情況存在很多差異,但我們討論的遠非如此。兩種情況都與記憶的失誤有關:記憶再現的東西,並非是它應該正確再現的東西,相反出現了替代這種內容的東西。在名字的遺忘情況下,盡管出現了替代的形式,但是記憶確實在活動。另一方麵,在掩蔽記憶形成的過程中,也存在著重要的記憶內容的遺忘現象。在兩種情況下,通過幹擾因素,理智、情感提供給我們這種幹擾的訊息,但是它在兩種情況下采取的形式是截然不同的。對名字的遺忘而言,我們知道這個替代名字是錯誤的,但對掩蔽性記憶而言,當我們擁有所有的材料後,又會感到很吃驚。如果精神分析能夠發現這兩種替代過程的方式是一樣的,即通過表麵聯想的移置來實現,但它們在材料及持久性和焦點上存在差異,這又使我們期望從中發現更重要的東西及一般的確定性,發現具有一般價值的東西。我們認為這種一般性的規律是:當再現的機能失敗,或誤入歧途時,通過有目的性的因素——也就是認同一種記憶而對抗另一種記憶——這種幹擾便出現了,而且這種幹擾往往是我們難以預料的。

對我而言,童年的記憶非常重要,也很感興趣,期望超脫我以前的觀點對此進行一些觀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