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悲痛與抑鬱(1)(2 / 2)

我們發現,在悲傷中,自我的抑製狀態和興趣喪失完全可以用悲痛的吸收功能加以解釋。在抑鬱中,未知的喪失也是同類因素內部作用的結果,這相當於抑鬱性抑製。隻是抑鬱的抑製在我們看來有所不解,因為我們看不到是什麼把它完全吸收了。因此,抑鬱表現出一些在悲傷中沒有的東西——極度地陷入自責,自我極度匱乏。悲傷時,世界變得貧乏空虛,抑鬱時則是自我變得貧乏空虛。在我們看來,病人自我表現為毫無價值,無法作任何努力,在道義上是卑鄙的。他譴責自己,辱侮自己,希望自己被拋棄、被懲罰,他在每個人麵前貶低自己,並且憐憫自己的親屬與自己這個沒有價值的人聯係在一起。他並沒有意識到在自己身上發生了什麼變化,隻是把自我批判擴展到過去,宣稱他從來就不比現在更好些。這種妄想式的自我貶低主要是道義上的,它是在心理特征明顯的失眠、厭食、拋棄本能之後形成的,這種本能維持著每一種生物的生命。

用科學和治療的方法反對病人的自我譴責是無效的。他在有些地方的確是對的,並且說出了他所思考的東西,對於他的某些說法,我們應該立即表示同意。正如他所說的,他實際上失去了興趣,無法去愛,無法做什麼事,但是正如我們所了解的,這是次要的,是內部痛苦消耗了自我的結果,對此我們一無所知,隻能與悲痛的功能進行比較。在其他的一些自責中,他似乎也有道理,隻是他洞察真理的目光比一般人更苛刻。當他為自責而煩惱的時候,他把自己描述成一個渺小的、自私自利的、卑鄙的、沒有主見的人,是一個隻想掩蓋自己本性缺陷的人。我們所知道的一切也許是他非常接近於自知,我們隻是感到奇怪,為什麼一個人在發現這類真理之前會得病。毫無疑問,每當一個人在別人麵前堅持或者表達出這種有關自己的看法——就像哈姆雷特譴責自己和所有的人一樣——那麼他就是一個病人,不管他所講的是真理還是多少有些歪曲。我們所能判斷的是,不難看出在自我貶低及其真實評價之間沒有相應關係。一個出色的、有能力、有良心的婦女在產生抑鬱之後不會把自己說得比無用的人更好些,而她們比那些我們沒法誇獎的人更容易得病。最後引起我們注意的是,抑鬱的行為並非都和一個熱衷於悔恨與自責的正常人一樣。正常人的特征首先是羞恥,這在他身上並沒有,或者至少是跡象甚微。甚至可以說,在抑鬱症中占主要地位的恰恰是相反的跡象,即堅持對別人談論自己,並因暴露自己而感到快樂。

因此最本質的東西不在於抑鬱病人苦惱的自我貶低是否合理。問題在於他正確地描述了自己悲哀的心理狀態。他失去了自尊,並且有充分的理由這樣做。我們的確麵臨著一個矛盾,它提出了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與悲傷的類比使我們得出結論,抑鬱所承受的損失是一個對象,按照他自己的說法失去的正是他本人。

在論述這種矛盾之前,先讓我們談論一下抑鬱有助於構成自我的論點。我們看到在這種條件下,自我的一部分如何與另一部分發生矛盾,批判地評價它,把它視為一個對象。我們懷疑心理中批判的成分是從自我分裂出來的,也可以表明它在其他情況下是獨立的,並為進一步的觀察所證實。我們會發現,把這種情況與自我的其他部分相區別是有道理的。於是我們承認這是一種通常稱為良心的心理能力。我們將會發現其他的證據,表明它也會獨立地致病。在抑鬱的臨床描述中,對自己的道德不滿遠不是最突出的特點。自我批判很少涉及機體的疾病、醜陋、孱弱、社會地位低下,在這些毛病中,病人害怕或者承認貧困的思想尤為突出。

有一種觀察,一點不難進行,它可以提供對於上述矛盾的解釋。如果一個人耐心地聽完抑鬱病人各種各樣的自我譴責,他必然得出這樣的印象,往往反對自己最甚的說法根本不適用於病人自己,但是隻要稍加變動就可以適用於另一個人,這人是病人所愛的、愛過的或者應該愛的人。每當人們考慮事實時,都會肯定這種假設。於是我們就掌握了臨床描述的關鍵,可以認為自責就是責備所愛的對象,他已經轉移到病人的自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