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心理能量的釋放(2)(1 / 2)

似乎很難避免在內心應用這些早已變得多餘的貫注,因為在我們的思維過程中,總習慣於通過釋放,在不失去貫注的心理能量的情況下,把這些貫注從一條途徑轉換到另一條途徑上去。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詼諧使用了下列方法。首先,它們盡量使其表達簡潔,目的是給注意力暴露較少的攻擊點。其次,它們嚴格按照簡明易懂的條件辦事,因為一旦它們需要在兩個不同的思維途徑之間進行選擇的智力工作,那就會由於不可避免的思維消耗和注意力喚醒而危及到詼諧的效果。除此之外,詼諧還通過在詼諧的表達方式中,增添某些可以引起聽者注意的東西,以便在此期間,抑製的貫注及其釋放就可以毫無阻礙地解放出來。這個目的可以通過省略詼諧中的用詞來達到,而且詼諧還促使我們去填補這些空白,這樣我們就不會去注意詼諧的過程了。在此,事實上那些吸引人們注意力的謎語技巧,常被用來為詼諧工作服務。特別是在某些傾向性詼諧中發現,那些被用作幌子的東西在這方麵效果更佳。那些詭辯的幌子通過采取分配任務的方式,從而成功地達到了吸引注意力的目的。當我們還在納悶這個答案還有什麼不妥之處時,我們就已經在笑了。我們的注意不知不覺間被吸引過去了,同時獲得了解放的抑製貫注也就成功地釋放出來了。那些打著滑稽幌子的詼諧的情況也是如此,在這些詼諧中,滑稽對詼諧技巧也起了輔助作用。滑稽的幌子用多種方式來提高詼諧的效果。它不僅通過吸引注意力來使詼諧過程的自動性成為可能,而且還通過把滑稽的釋放先發送出來以促進詼諧的釋放。在此,滑稽所起的作用與行賄的前期快樂所起的作用十分相似。現在我們完全可以理解,為何某些詼諧完全放棄那些普通的詼諧方法所產生的前期快樂,而隻把滑稽用作前期快樂了。在詼諧技巧中,特別是移置作用和荒誕表現,除了它們的其他限製性條件之外,它們也常常導致對詼諧過程的自動性過程極為有利的注意力的分散。

我們已經做過這樣的推測,而且以後將會看得更清楚,在分散注意力的條件下,已經在詼諧聽者身上發現了一個極為重要的心理過程的特征。關於這一點,我們仍然可以了解許多其他的東西。首先,盡管通過分析研究我們能夠發現笑的原因,但是我們很少知道在詼諧中我們為什麼要笑。這種笑實際上是通過疏遠自己清醒的注意,而使之成為可能的自動過程的結果。其次,也能夠理解詼諧的特點,就是隻有當它們新奇時,隻有當它們使聽者感到詫異時,它們才能把自己的全部力量作用到聽者身上。詼諧的這個特點(它決定了詼諧是短命的,並促使人們不斷去創造新的詼諧),顯然應歸功於下述事實:正是這個使人詫異或者出人意料的性質,暗示著它隻能成功一次。當我們重複詼諧時,喚醒了的記憶就會把注意力引回到首次聽到這個詼諧時的情境中去。從這一點我們就了解人們為什麼總想把曾經聽到過的詼諧,告訴給還沒有聽到過它的人。因為他或許能夠從這個詼諧給聽者留下的印象中,重新獲得由於缺乏新奇感,而早已消失了的那部分樂趣。而且很可能還是一種類似的動機,驅使該詼諧的創作者把它的詼諧講給他人聽。

(3)在第三個條件裏,我將提出旨在增加獲得釋放的分量和將會增加詼諧效果的詼諧工作的一些輔助性技巧方法。不過,這次我不是把它們作為必要的條件,而是作為對詼諧過程起促進作用的東西才提出來的。的確,這些技巧主要是用來引起人們對詼諧的注意的,但它們又通過既吸引注意力又抑製其活動來減弱這種效果。引起興趣所產生困惑的一切事物,都在這兩方麵發生作用——胡說和矛盾說法尤其如此,而且最典型的是“觀念的對比”。一些權威人士曾認為“觀念的對比”是詼諧的基本特征,但我認為,它隻是加強詼諧效果的一種手段。所有使人感到迷茫的東西,都在聽者身上喚起一種李普斯稱之為“精神鬱積”的能量分布情況。同時,毫無疑問,他還可正確地假設這種釋放力量的大小,是隨著先前鬱積量的多少而發生變化的。雖然李普斯的解釋並未專指詼諧,而是泛指滑稽,但是我們仍可以認為,詼諧中的這種抑製貫注的釋放,可能也是借助鬱積的增高這種手段以同樣的方式得到增加的。

現在,我們開始明白,詼諧的目的總的說來是由兩種目的決定的。第一種目的是使在第一個人身上建構詼諧成為可能。第二種目的是保證詼諧在第三個人身上盡可能產生最大的、令人愉快的作用。詼諧的這一個傑納斯的雙麵特征,保護著他們的原有快樂領域,不受批判性理智的攻擊,與前期快樂機製一起,同屬於這些目的的第一種。而本節所列舉的那些條件所引起的詼諧技巧的更複雜之處,其產生則看在詼諧的第三者的麵上。這樣,詼諧本身就是一個同時為兩個主子服務的兩麵派無賴。詼諧中一切旨在獲得快樂的東西,都是為第三者設計的,仿佛第一個人身上那許多不可克服的內在抑製,使他無法獲取快樂似的。因此,我們就有這樣一種印象,第三者對於詼諧的完成是不可缺少的。但是,盡管我們已經能夠洞悉第三者身上這種過程的性質,但第一個人身上與之相對應的過程似乎仍很模糊,令人費解。在我們提出的兩個問題中,“為什麼我們不能因自己講的詼諧而笑?”和“為什麼我們總想把自己的詼諧講給別人聽?”到目前為止,仍無法回答第一個問題。我們隻能猜測在這兩個有待解釋的事實之間存在著一種密切的聯係。我們之所以不得不把自己的詼諧講給他人聽,是因為我們自己不能因它們而發笑。從我們對第三者身上存在著的、獲得快樂和釋放快樂的種種條件的深入了解中,我們可以推斷出,在第一個人身上,釋放的條件是不充足的,另外,獲得快樂的那些條件也並未完全實現。情況既然如此,我們便可以通過對發笑者的印象這種間接途徑,獲得我們自己不能笑的笑聲,並以此來彌補我們的快樂,這一點是無可爭辯的。正如迪加所說的,我們笑了。笑是心理狀態中極富感染力的表達方式之一。當我把笑話講給另一個人聽而使他大笑時,其實我也在利用他使我自己發笑。實際上,人們常常可以看到,講笑話的人開始時表情很嚴肅,後來也隨聽者一塊兒溫和地笑了起來。因此,把我的詼諧講給別人聽,便可以達到幾個目的,首先,它可以從客觀上肯定詼諧工作已獲得了成功。其次,通過另一個人對我的反應,它可以滿足我自己的快樂。最後,如果我重複的不是我自己創作的詼諧,它就可以彌補由於該詼諧缺乏新奇感而失去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