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知覺產生過程感覺,而過程感覺是以多種多樣的形式,當然也是從心理結構的最深層產生的。關於這些感覺和情感我們所知甚少,我們所知道的關於它們的最好例子還是那些屬於快樂——痛苦係列的東西。它們比從外部產生的知覺更主要、更基本,甚至當意識朦朧不清時它們也能產生。我曾在別處對其偉大的經濟學意義及其心理玄學的基礎表示過我的觀點。這些感覺就像外部知覺一樣是多層次的,它們可能同時來自不同的地方,並可能因此具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性質。
快樂性質的感覺並不具有任何內在推動性的特點,而“痛苦”的感覺則在很高的程度上具有這種性質。後者促進變化,促進釋放,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把“痛苦”解釋為提高能量貫注,把快樂解釋為降低能量貫注的原因。假設我們把在快樂和“痛苦”形式下成為意識的東西,描述為在心理事件過程中的一種量和質“都尚未確定的成分”,那麼問題就會是,該成分是否能在它實際所在的地方成為意識的,或者是否必須先把它轉換到前意識知覺係統中。
臨床經驗做了對後者有利的決定,它向我們表明這個“未確定的成分”的舉動就像一個被壓抑的衝動。如果自我不注意強製,它就會施加內驅力。直到對該強製產生抵抗,釋放行動被阻止,這個“未確定的成分”才能迅速成為“痛苦”的意識。同樣,由身體需要而產生的緊張可保持為潛意識的,身體的痛苦也可如此——它是介於內外知覺之間的一種東西,甚至當其根源是在外部世界時,它行動起來也像一種內部知覺。因此,它再次真實地表明,感覺和情感隻有到達前意識知覺係統才能成為意識的。如果前進道路受阻,即使在興奮過程中和它們一致的那個“不確定的成分”和它們做得一樣,它們也不會作為感覺出現。於是我們就以一種凝縮的,並不完全正確的方式來談論潛意識情感,它是和並不完全正確的潛意識觀念相似的。實際上差異在於,和潛意識觀念的聯係必須在它們被帶入意識之前就得形成,而對本身可以直接轉換的情感來說則無此必要了。換句話說,意識和前意識的區分對情感來講是沒有意義的,前意識在這裏可以不予考慮——情感要麼是意識的,要麼是潛意識的。甚至當它們和言語表象聯係在一起時,它們之成為意識的也並非由於那種情況,而是直接這樣形成的。
言語表象所起的作用現在已完全清楚了。由於它們的作用,內部思維過程變成了知覺,它就像對該原理的證明一樣,即一切知識在外部知覺中都有其根源。有時會出現這種情況,即發生思維過程的過度貫注,在這種情況下,思想是在實際意義上被感知的——好像這些詞來自外界一樣——並因此被認為是真實的。
在把外部知覺與內部知覺和前意識知覺——意識的表麵係統之間的關係作了這種闡明之後,我們就可以繼續研究我們的自我概念了。我們發現這顯然要從它的中心,前意識知覺係統著手,並且一開始就要抓住接近記憶痕跡的前意識。但這個自我,如我們所知,也是潛意識的。
有一個作家從個人動機出發,徒勞地堅持認為他和純科學的嚴密性不相幹,現在我認為,遵照他的建議我們將得到很多好處。我說的是喬治?格勞代克,他不知疲倦地堅持認為,在我們所謂自我的生活中表現出來的行為基本上是被動的,正如他所表明的,我們是在不知道的、無法控製的力量下“生活”著。我們都有同樣的印象,即使它們沒能使我們不顧其他一切情況,在為格勞代克的發現在科學結構中找到一席之地,我們覺得沒有必要猶豫不決。我提議通過回憶從前意識知覺係統出發,和從作為前意識的自我開始,並且步格勞代克的後塵,將“本我”的名字賦予心理的另一部分。從回憶這個實體加以考慮,該實體向其他部分擴展,而其他部分行為就好像是潛意識的。
我們不久將看到這個概念是否在理解上使我們有所收獲,或者為描述目的起見給我們帶來什麼好處。現在將一個人看做是一個未知的、潛意識的心理本我,在它的外表就是從其中心,從前意識知覺係統發展而來的自我。如果我們努力對此加以形象化的想象,我們會補充說,自我並不包括整個本我,但隻有這樣做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前意識知覺係統形成(自我的)外表,這多少有點像卵細胞上的胚胎層。自我並未同本我截然分開,它的較低部分拚合到本我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