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自我和本我(3 / 3)

但是被壓抑的東西也合並到本我中去了,並且簡直就是它的一部分。被壓抑的東西隻是由於壓抑的抵抗作用而和自我截然隔開,它可以通過本我而和自我交往。我們立即認識到通過對病理學的研究所勾畫出來的幾乎一切界限,都隻和心理結構的表麵水準有關一-這是我們所知道的唯一水準。雖然必須說明所選定的形式對任何特殊應用來說沒有任何誇張,而隻想為說明的目的服務。

我們或許可以補充說,自我有一個掌管聽覺的腦葉,正如我們從腦解剖所知道的,它隻在一邊有,正像人們所說它是歪斜的。

顯而易見,自我是本我的一部分,即通過前意識知覺——意識的媒介已被外部世界的直接影響所改變的那一部分。在一定意義上說它是表麵——分化的一種擴展。再者,自我有一種把外界的影響施加給本我的傾向,並努力用現實原則代替在本我中占主導地位的快樂原則。在自我中,知覺起的作用就是在本我中轉移給本能的作用。自我代表我們所謂的理性和常識的東西,它和含有熱情的本我形成對照。所有這一切都和我們所熟悉的通常的區別一致,但同時隻能認為這種區別在一種平均的或“理想的”情況下才適用。

自我在功能上的重要性在這個事實中表現出來,把對能動性的正常控製轉移給自我。這樣在它和本我的關係中,自我就像一個騎在馬背上的人,它得有控製馬的較大力量,所不同的是,騎手是尋求用自己的力量做到這一點的,而自我則使用借力。如果一個騎手不想同他的馬分手,他常常被迫引導它到它想去的地方。同樣如此,自我經常把本我的希望付諸實施,好像是它自己的希望那樣。

看來除了前意識知覺係統的影響之外,還有另一個因素已經對形成自我並使之從本我中分化出來起了作用。一個人的身體本身,首先是它的外表,是外部知覺和內部知覺都可由此產生的一個地方。這一點可以像任何其他客體一樣的方式看到,但它把兩種感覺讓給了觸覺,其中一個相當於一種內部知覺。心理生理學已全麵討論了身體以此在知覺世界的其他客體中獲得其特定位置的方式。痛苦似乎在這個過程也起作用,我們在病痛期間借以獲得的關於器官的新知識的方式,或許就是獲得自己身體觀念的原型。

自我首先是一個身體的自我,它不僅是一個表麵的實體,而且還是一種表麵的投射。如果我們想為它找一種解剖學上的類比,就可以很容易地把它等同於解剖學家的所謂“大腦皮層上的小人”,它在大腦皮層上是倒置的,它腳朝天,臉朝後,左側是它的語言區。

自我和意識的關係已經多次探究過了,但在這方麵還有一些重要的事實有待於描述。由於我們習慣於不論走到哪裏,都攜帶著我們的社會和道德的價值標準,因此,當我們在無意識中看到低級情欲的活動場所時,我們並不感到驚訝;另外,任何心理功能在我們的價值量表上級別愈高,就會愈容易發現它接近意識的道路。但是這裏精神分析的經驗卻使我們失望。一方麵我們有證據表明,即使一般要求努力集中精力的精細的和複雜的智力操作,也同樣可以在前意識中進行,而不必進入意識。這種例子是無可爭辯的。例如,它們可以在睡眠狀態中出現,如我們所表明的,當某人睡醒後立即發現,他知道了一個幾天前還苦苦思索的困難的數學問題或其他問題的解決方法。

但是還有另一個更奇怪的現象。在我們的分析中,我們發現在有些人身上自我批評和良心的官能——這是一些心理活動,即作為特別高級的活動——是潛意識的,並且潛意識地產生著最重要的影響。因此,在分析中保持潛意識抵抗的例子決不是唯一的。這個新的發現不管我們自我批判如何,都強迫我們談論一種“潛意識罪疚感”。它比其他的發現更使我們糊塗得多,而且產生了新的問題,特別是當我們逐漸發現,在大量的神經官能症裏,這種潛意識的罪疚感起著決定性的實際作用,並在疾病恢複的道路上設置了最強大的障礙物。如果我們重返我們的價值量表,我們就不得不承認在自我中不僅最低級的東西,就是最高級的東西也可以是潛意識的。就像是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我們剛剛斷言的有意識自我的證明:即它首先是一個身體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