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自我中的某些東西與自我理想相符合時,總是出現狂喜的感情。而罪惡感(以及自卑感)也能被理解為它們之間的緊張的表現。
眾所周知,有這樣的人,他們心境的一般狀態周期性從過於抑鬱經過某種中間狀態波動到高度的寧靜感。這些波動以非常不同的幅度顯示出來:從剛剛可覺察的波動到抑鬱症和躁狂症形式的那些極端的例子,後者對有關人的生活造成了最大的苦惱或損害。在這種周期性抑鬱的典型病例中,外部降臨的原因似乎不起任何決定性的作用;而就內部動機而言,與所有其他人相比,在這些病人那裏也沒有發現更多或更少的東西,結果把這些病例看做不是心因性的已成為人們的習慣。那些十分相似的周期性抑鬱的病例,能夠容易地追回到精神創傷上。
心境的自發波動的基礎不得而知,也無法洞察躁狂症取代抑鬱症的機製。於是我們自由地假定,這些病人可以找到實際應用的人——他們的自我典範在先前特別嚴格地支配自我後,可能暫時地融入到他們的自我中了。
讓我們記住清楚了的東西:根據對自我的分析,無可懷疑的是,在躁狂症的病例中,自我和自我理想融合在一起,以致處於狂熱和自我滿足的心境並不被自我批評所困擾的這個人,可以享受他的抑製、他考慮別人的感情以及他的自責全部取消這樣的歡樂了。抑鬱症的悲傷就是表示他自我的兩種動因之間的尖銳衝突——過於敏感的自我理想無情地譴責處於自卑和自貶錯覺中的自我。唯一的問題是,在對新秩序的周期性反抗中——我們上麵已做出假定——尋求自我和自我理想之間這些變化了的關係的原因,還是認為其他環境因素對這種變化關係負有責任。
轉變成躁狂症並不是抑鬱症候群不可缺少的特征。有一些單一的抑鬱症,它們從沒有表現轉變成躁狂症。
另一方麵,也有外部降臨的原因明顯起病因作用的抑鬱症。它們出現在失去所愛的對象之後,不是因為死亡,就是環境造成必然使力比多從該對象撤回。這類心因性的抑鬱症能以躁狂症而告結束,這種循環能重複多次,正像似乎是自發出現的病例一樣容易。因此,這類事態還有些模糊,特別是由於隻有一些抑鬱症的形式和病例得到了精神分析的研究。我們迄今隻是理解那些對象被放棄的病例,因為該對象本身顯得是不值得愛的。然後,憑借認同作用它在自我之內再次建立起來,並受到自我典範的嚴厲譴責。指向對象的責難和攻擊以抑鬱性自責的形式顯露出來。
這類抑鬱症也可能以轉變成躁狂症而告終,以至於發生這種事情的可能性顯示出這樣一種特性:它獨立於臨床描述的其他特征。
然而我認為,把兩種抑鬱症(心因性和自發性的)共同歸因於自我周期性地反抗自我理想,這毫無問題。在自發性抑鬱症中,可以假定是自我理想傾向於展示特別的束縛,然後自動地導致其暫時中止。在心因性抑鬱症中,由於受到自我理想方麵的虐待,自我被鼓動奮起反抗——這種虐待是當與被拒絕的對象認同時自我所遇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