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非常明顯,一個人的自戀對於已經放棄了部分自戀並尋找戀愛對象的人具有極大的吸引力。一個兒童的魅力很大程度上是由於他的自戀、自信和難以接近,就好像有些動物的魅力在於它們對我們漠不關心,例如貓和受寵的大動物。的確,在文學作品中,即使重犯和幽默家也會因為自戀自大而引起我們的興趣。他們自以為無所不能, 而這樣會減低他們自我的重要性。這就像是我們忌妒他們,因為他們有能力保持一種得天獨厚的心理狀態,我們自己卻已經拋棄了這種無懈可擊的性欲本能地位。但是自戀型婦女的巨大魅力也有負麵影響,情人的不滿、對女人愛情的懷疑,以及對她那種高深莫測性格的抱怨,有很大一部分都根源於對象選擇類型之間的這種不一致。
也許再肯定一下並不是多餘的,在這種有關性生活的女性形式的描述中,我絲毫沒有貶低婦女的意思。此外我還知道,這種不同的發展路線對應於高度複雜的生物聯係中的不同機能。而且我要承認,有無數的婦女是以男性的類型來愛的,其特點是她們發展了對性對象的崇拜。
即使那些對男人冷淡的自戀型婦女,也有達到完全的對象愛的方式。在她們所生的孩子身上,作為異己的對象,她們可以慷慨地從自戀變成對象愛。其他婦女則不必等到有孩子就可以從(次要的)自戀發展成為對象愛。在青春期之前,她們就有類似於男人的感情,並在某種程度上沿著男性的路線發展。當她們的性成熟之後,這種傾向有所減弱,但她們仍然保留那種對男性理想的渴望,實際上是她們一度具有的男孩性格的殘跡。
對導致對象選擇的途徑作簡短的總結可得出如下看法。
一個人可能愛的對象有:
(1)按照自戀型:
(a)他自身(實際的他);
(b)過去的他;
(c)將來的他;
(d)曾經是他自己一部分的某人。
(2)按照依賴型:
(a)傾心的女人;
(b)保護自己的男人。
這些替身是依次相繼的。對第一種類型中的(c),我們將在以後的討論中加以闡述。
自戀的對象選擇對於男人同性戀的意義必須在其他關係中加以評述。
我們所設想的兒童原始自戀,形成了我們關於性欲本能理論的一種假說,對此直接的觀察要比從其他考慮中推導出來更不容易把握。如果我們考察慈愛的父母對自己孩子的態度,我們隻能認為這是他們早已拋棄的自戀的複活或重現。眾所周知,他們感情的特點是崇拜,這是我們早已知道的自戀在對象選擇上的特點的明確跡象。於是,他們把兒童看成十全十美,掩飾和遺忘他的缺點,這是清醒的觀察無法讚同的。這種傾向的確與兒童性欲的否定聯係在一起。而且他們總是懷疑通過培養而學到的東西對兒童是否有利,雖然他們自己被迫尊重這些東西,但現在則在兒童身上恢複了對自己早已放棄的特權的要求。兒童在有些地方比雙親更為優越,他們不會屈從於被認為是控製生活的必要性。疾病、死亡、克製自己的享樂、用意誌控製自己對他們都不起作用,他們根據自己的愛好不理會自然和社會規律,他實際上是創造的中心。正如我們自己曾經幻想自己是“孩子陛下”一樣,他要滿足自己雙親從未實現的夢想和願望,要成為一個替代自己父親的偉人和英雄,或者娶一位公主來勉強作為母親的補償。在自戀中地位最薄弱的是自我的不朽性,它受到現實的無情攻擊,隻有在兒童身上才會感到安全。雙親的愛是如此動人,從根本上講如此富有孩子氣,它隻不過是雙親自戀的再生,雖然已經轉化為對象戀,它表明了這種自戀性質的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