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共同的特性(1 / 2)

至此我們考查了兩種人為的群體並發現,二者都被兩類情感聯係所支配。其中之一即與領袖的聯係,這似乎比群體成員之間的聯係更具有主導作用。

現在,在群體的形態方麵仍然還有許多別的問題有待考察和描述。我們應該從如下確定的事實出發:僅僅是人的集合還不算一個群體,隻要在這個集合裏還未確立這些聯係。但不得不承認,在人的任何集合中,形成一種心理群體的傾向可能非常容易湧現出來。我們應該關注不同類型的、或多或少穩定的、自發形成的群體,研究它們起源和解體的條件。尤其應該關心有領袖群體和無領袖群體之間的差別。我們應該考慮:是否有領袖的群體可能不是更原始和更完全的群體;是否在其他群體中,一種觀念、一種抽象概念可能不會取代領袖的地位(具有無形首領的宗教群體構成了向有領袖狀態的過渡階段);是否一種共同的傾向,許多人共有的一種願望,可能不會同樣地起一種替代物的作用。再說,這種抽象概念可能或多或少完全體現在我們稱之為副領袖那樣的人物身上,有趣的變化便源起於觀念和領袖之間的關係上。可以這樣說,領袖或主導的觀念也可以是否定性的;對特殊的人或機構的憎恨正是以同樣統一的方式起作用的,並可以作為積極的維係物喚起同樣類型的情感聯係。於是出現的問題是,一個領袖對於群體的本質來說是不是真正不可缺少的——此外還有其他問題。

但是在群體心理學文獻中部分地得到研究的所有這些問題,不會成功地使我們轉移到研究群體的結構方麵。我們的注意力將首先集中考慮:哪一個問題把我們最直接地帶到這樣的證據上,即力比多聯係是標誌群體特征的東西。

讓我們觀察一下人與人之間具有的一般情感聯係的性質。按叔本華一個著名的比喻:一群凍僵的豪豬有一隻能忍受它的同伴過於緊密的靠近。

精神分析的證據表明,在兩個人之間持續很長時間的幾乎每一種親密的情感關係中——如婚姻、友誼以及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係,都沉積著嫌惡和敵意的感情,隻是由於壓抑而感覺不到罷了。可是在同事之間常見的口角或者在下屬對上級的抱怨中,這種嫌惡和敵意就多少公開化了。當人們集合成較大的單位時也會發生同樣的情況。每當兩個家庭聯姻時,它們中的每一個都認為自己比另一個高貴或出身更好。就兩個毗鄰的城市來說,彼此之間是最嫉妒的對手;每一個小州都蔑視地看待其他的州。密切相關的種族彼此疏遠:南部德國人不能容忍北部德國人,英格蘭人恣意中傷蘇格蘭人,西班牙人看不起葡萄牙人。我們不再感到吃驚的是:更大的差異會導致幾乎無法克服的反感,諸如高盧人對日耳曼人、亞利安人對閃米特人、白色人種對有色人種的反應。

當這種敵意被指向在其他方麵所愛的人時,我們把這描述為感情的矛盾心理。正是通過在這種親密關係中產生的種種利益衝突的情況,來解釋這一事實的——也許這種方式過於理性化了,在人們對於不得不與之相處的陌生人產生的毫無掩飾的反感和厭惡中,我們可以認識到自愛即自戀的表現。這種自愛是為了個體的保存,似乎任何背離他特定發展路線的出現,就意味著對這種路線的批評以及進行改變的要求,於是他從事自愛的行動。我們不知道為什麼這種敏感正好會針對這些差異的細節,但可以確定的是,在這整個聯係中,人們容易表現出憎恨和攻擊性。對此,其來源尚未得知,有人試著把它歸之於一種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