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心理治療
心理治療對人格障礙是有益的,通過深入接觸與他們建立良好的關係,以人道主義和關心的態度對待他們,幫助他們認識個性的缺陷所在,進而指出個性是可以改變的,鼓勵他們樹立信心,改造自己性格。
治療性社區,或稱治療性團體,實際上是一種生活和學習環境,通過參加其中活動以控製和改善他們的偏離行為。在這裏他們可以丟掉那些獲得和習得的不良習慣,與參加這一活動的其他成員的相互交往,探索新的和較適合的恢複的方法和途徑。有研究證明這種集體治療方式較個別精神治療有效。
三、教育、訓練和安排
多數學者指出懲罰對這類人是無效的,需要多方麵緊密配合對他們提供長期而穩定的服務和管理,特別是以精神科醫生為媒介,組織衛生部門和教養係統配合的各種服務措施。
神經症
神經症不是指某一特定的疾病單元,而是包括病因、發病機理和臨床表現頗不一致的一組精神障礙,其共同特征是:患者有精神活動能力降低,常有焦慮和煩惱,或為各種軀體不適感所苦;體格檢查不能發現腦器質性病變或軀體疾病作為其臨床症狀的基礎;自知力大都良好,無持久的精神病性症狀;通常不會把自己的病態體驗與客觀現實相混淆,即患者現實檢驗能力未受損害;行為一般保持在社會規範容許的範圍內,可為他人理解和接受;常迫切要求治療。起病多與素質、人格特征或精神應激有關;積極診治,一般預後較好,少數病人呈現遷延性病程。
醫學上診斷神經症,要求如病程為發作性,既往史至少應有1次類似發作;如為持續性,病程至少3個月。否則,診斷為“神經症性反應”。
焦慮症
一、定義和概述
焦慮症是一種以焦慮情緒為主的神經症,以廣泛和持續性焦慮或和反複發作的驚恐不安為主要臨床表現,常伴有頭暈、胸悶、心悸、呼吸困難、口幹、尿頻、尿急、出汗、震顫和運動性不安等症狀,其焦慮並非由實際威脅所引起,或其緊張驚恐程度與現實情況很不相稱。可分為廣泛性焦慮和驚恐發作兩種。
焦慮症與正常焦慮情緒反應不同:第一,它是無緣無故的、沒有明確對象和內容的焦急、緊張和恐懼;第二,它是指向未來,似乎某些威脅即將來臨,但是病人自己說不出究竟存在何種威脅或危險;第三,它持續時間很長,如不進行積極有效的治療,幾周、幾月甚至數年遷延難愈;最後,焦慮症除了呈現持續性或發作性驚恐狀態外,同時伴有多種軀體症狀。
二、臨床表現
1.廣泛性焦慮
以經常或持續的、無明確對象或固定內容的緊張不安、或對現實生活中的某些問題過分擔心或煩惱為特征。
患者為對未來可能發生的、難以預料的某種危險或不幸事件經常擔心,並伴有提心吊膽、惶恐不安的強烈內心體驗,使患者感到難以忍受,但又無法擺脫。這類焦慮和煩惱其程度與現實很不相稱。這類患者常有恐慌的預感,終日心煩意亂,坐臥不寧,憂心忡忡,好像不幸即將降臨在自己或親人的頭上。注意力難以集中,對日常生活中的事物失去興趣,以致學習和工作受到嚴重影響。在疾病進展期通常伴有多種軀體症狀:頭昏、眩暈、心悸、心慌胸悶、氣短、心前區不適或疼痛,心跳和呼吸次數加快,全身疲乏感、手抖、手指震顫或麻木感、性欲減退、尿意頻急、恐懼、暈厥發作等,致使生活和工作能力下降,簡單的工作變得困難不堪、無法勝任,如此症狀反過來又加重患者的擔憂和焦慮。絕大多數焦慮症病人還有失眠、早醒、夢魘等睡眠障礙,而且頗為嚴重和頑固。此外,還可有消化功能紊亂症狀等。
有的患者表現為精神運動性不安:搓手頓足,來回走動,緊張不安,不能靜坐,小動作增多、注意力無法集中等,或過分警惕,易驚嚇,對外界刺激易出現驚跳反應。
2.驚恐發作
以反複的、不局限於任何特定的情境,出現強烈的驚恐發作,伴瀕死感或失控感,以及嚴重的植物神經症狀為特點。
驚恐發作典型的臨床表現是,患者正在進行日常活動,如看書、進餐、散步、開會或操持家務時,突然出現強烈的恐懼感,好像即將死去,或即將失去理智,這種緊張心情使患者難以忍受;同時患者感到心悸,好像心髒要從口腔裏跳出來,胸悶,胸痛,胸前壓迫感;或呼吸困難,喉頭堵塞,好像透不過氣來,即將窒息死亡;因而驚叫、呼救,或跑出室外;有的出現過度換氣、頭暈、非真實感、多汗、麵部潮紅或蒼白,步態不穩、震顫、手腳麻木、胃腸道不適等植物神經症狀,以及運動性不安。此種發作,曆時很短,一般5~20分鍾,很少超過1小時,即可自行緩解,或以哈欠、排尿、入睡結束發作。發作之後,患者自覺一切如常,但不久又可突然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