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個創造性十年並非僅此而已。例如,既然邏輯忽略了大腦的分布式品質(distributed qualities),因此關於通過邏輯的方法對理解大腦的操作是否充分有效一直存在廣泛的爭論。(而且這個爭論持續到今天,後麵我們會更詳細地考察它,特別是當在認知研究中它與“解釋水平”問題相關的時候。)在可供選擇的模型和理論不斷被提出的情況下,它們很大程度上處於潛伏狀態,直到20世紀70年代才作為認知科學的一個重要替代方案而複蘇。
與最初控製論者的統一和活力相反,到1953年,控製論者的主要參與者彼此疏遠,而且許多人此後不久相繼去世了。延續下來的主要是邏輯計算的心智觀念。
3.2定義認知主義假設
就像我們明確地知道控製論誕生於1943年一樣,我們也清楚地知曉認知主義誕生於1956年。這一年,在劍橋(Cambridge)和達特茅斯(Dartmouth)召開的兩次會議上,新的聲音(例如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諾姆·喬姆斯基(Noam Chomsky),馬文·明斯基(Marvin Minsky)和約翰·麥卡錫(John McCarthy)等)提出了成為現代認知科學指導路線的觀念。
認知主義背後的直覺是:智能,包括人的智能,其本質特征如此類似於計算,以至於認知確實上可被定義為符號表征的計算。無疑,這個定位沒有前十年的基礎鋪墊是不可能出現的。這其中的主要區別是:許多最初的、嚐試性的觀念被提升為全麵的假設,這個觀念有一種與包括極具複雜性的社會學和生物學在內的更寬泛的、探索性的、學科交叉的根源劃清界限的強烈願望。
把認知定義為計算究竟意味著什麼呢?我們在第1章提到,計算是對符號(表征它們所代表的世界的元素)所執行的運算。這裏的關鍵概念是表征(representation)或者“意向性”(intentionality),即哲學家的術語“關於性”(aboutness)。認知主義者主張智能行為預設了以特定方式表征世界的能力。我們不能解釋認知行為,除非我們假設行動者是通過表征它所處情境的相關特征而行動的。如果他對情境的表征是精確的,那麼行動者的行為是成功的(所有其他情況相同)。
至少從行為主義終結以後,這個表征觀念相對而言是沒有爭議的。有爭議的是下一步,即認知主義者主張:我們解釋智能和意向性的唯一方式就是,假設認知由基於表征的行動構成,而這些表征能在大腦或機器中用符號編碼的方式物理地實現。
認知主義認為,必須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把意向狀態或表征狀態(信仰、欲望、意向,等等)的歸屬與行動者在行動中正在經曆的物理變化關聯起來。換句話說,如果我們希望主張意向狀態具有因果屬性,我們不僅必須表明這些狀態在物理上如何可能,而且必須表明它們如何導致行為的發生。
至此符號計算(symbolic computation)的概念開始進入研究者的視野。符號既是物理的(physical)又具有語義值。計算就是符號操作,這些符號涉及(respect)語義值或受那些語義值的約束。換句話說,計算在根本上是語義的或表征的,如果不提及符號表達之間的語義關係,我們就不可能理解計算的觀念(相對於一些隨機或任意符號的操作)。(這就是流行口號“無表征則無計算”的意思。)然而數字計算機隻能對它計算的符號的物理形式(physicalform)進行運算,對它們的語義值則束手無策。雖然如此,它的運算受語義約束,因為與它的程序相關的每個語義差別都被程序師編碼在它的符號語言的語法中。也就是說,在一台計算機中,語法反映或平行於被歸屬的語義。因而認知主義者主張,這種平行主義向我們表明,智能或意向性(語義)如何在物理上和機製上是可能的。因此這個假設就是:計算機為思想提供了一個機製模型,或者換言之,思想是由物理的、符號的計算構成。認知科學就成為對這種認知的、物理符號係統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