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領導來說,下屬就是第一位的顧客。無法讓下屬感到滿意的領導,也無法讓客戶感到滿意當下屬感到滿意時,領導就會產生“這項工作很有趣,沒有任何讓客戶高興更愉快的事情”的感受。
讓人印象深刻的客戶通常是“很麻煩”的客戶,完全沒有任何問題的客戶很容易被遺忘。
不妨回憶一下。你是否能夠回憶起某位讓你感到接觸時很愉快的客戶?讓你印象深刻的客戶,一定曾讓你傷透腦筋。下屬也是一樣的。
有時領導可能與下屬發生分歧。領導應該以榮辱與共、克服困難、同舟共濟的思想去解決與下屬的分歧。讓下屬喜悅是領導最美妙的工作。與一個人相處,使一個人獲得快樂是一項偉業。自己的存在可以讓他人快樂,還有什麼比這個更偉大的呢?
領導的工作很神聖,這種神聖的意義就在於讓他人獲得快樂。領導的工作就是讓下屬獲得快樂。
作為領導,必然比下屬有更多的失敗。所謂失敗更多,並不是指至今為止的失敗總數。如果下屬今年失敗了十次,領導就應該失敗二十次。失敗的次數與挑戰的次數成正比,如果領導的失敗次數少於下屬,就說明領導沒有挑戰的勇氣。
沒有失敗絕不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當自己沒有失敗時,對於下屬的失敗就會十分冷漠,缺乏體諒的態度。當領導對下屬的失敗缺乏體諒的態度時,下屬就會害怕失敗。不曾失敗是一件很嚴重的事。
領導自己以前明明也失敗過很多次,但卻擺出一副好像自己很少失敗,儼然一幅最聰明的成功者的模樣。如果領導意識到自己的失敗遠遠多於下屬,就說明他是以為稱職的領導。其實,失敗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但必須要求下屬加以彌補,並牢記彌補的方法。這才是重點所在。領導必須讓下屬了解錯誤可以加以修正,且自己也必須了解這一點。
所以,一個負責任的領導千萬不要做的原則是:
1.不要將責任推給下屬
作為職場上司或主管,有些人極少向下屬承認自己的錯誤,甚至有的錯誤連公司高層都清楚了,還不肯承認。如某人犯了錯,使公司受了損失,高層追究起來,就將責任推到下層不受重視的員工身上,在未經調查的情況下將其開除。員工無辜背上黑鍋是小事,但因此而成為日後找工作的汙點卻是無法挽回的損失,真正犯錯誤及不問清由的高層難辭其咎。
當事情錯到無可挽回的地步時,還想方設法推卸自己的責任,是領導最要不得的行為。這樣做,隻能使下屬進一步看清你的嘴臉,徹底喪失你在下屬中的威信。
及早承認錯誤,員工會因你用於承認錯而尊重你,你也可避免浪費許多時間。
2.不要隻埋怨下屬不力
在決策時,必須掌握一切有關資料。例如某項工程要在指定時間內完成,你便要清清楚楚是否有足夠員工工作,或是否有人休假等不利因素,在沒有熟悉情況時就下決定是非常冒險的,同時還可能會造成日後與員工的矛盾。
假如你在估計錯誤的情況下作出決定,而又沒有預先想辦法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導致工程受到延誤,就必須自己承擔責任,而不要單單埋怨下屬不力。
3.不要成為規章的奴隸
作為領導,不要成為規章的奴隸。人是活的,規章是死的,沒有必要機械地死摳字眼去辦事,以免延緩工作進度。當然,備有規章及照章辦事是理所當然的,但應容許有某種程度的彈性,當發現某些員工的工作效率及質量比規章所規定的做得更好,那便毫不猶豫,立刻修改規章。
4.不要故步自封
別以為自己的工作與別人不同,事實上你正在做的,每天有無數人在做著,主要是處理方式有所不同而已。如果能夠摒除自己的狹隘偏見,到各地考察,學習別人的成功經驗,對下屬和自己必有幫助。
抱著不恥下問的精神,可以學到更多的知識,盡管求教對象中有些人是你的下屬,但並不表示你的一切都能超過他。大部分公司都以學曆為選才標準,但僅靠一套理論不足以順利地完成工作,你應該明白,多方麵吸取經驗是必要的。
我們一定知道近代學者梁啟超說過的一句話“背在我們肩上的最沉重的膽子莫過於責任”。對於一個人來說,水平再高、能力再強,如果沒有責任心,必將會一事無成。責任是一個人的支柱,責任是一個人的靈魂體現。我們知道企業的員工經常出現溝通力不夠、主動性不強、忠誠度不高、能力跟不上、喜歡找借口等等現象,都是因為責任心不夠造成的。對於企業來說,要發展要壯大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成為負責任的企業,不僅是社會的要求,也是企業發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