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集體中的快樂(3 / 3)

1自己的事自己做

我們自己能做很多事情,比如自己整理書包,按時完成作業,對老師交給的任務,自己記住並負責完成,答應別人的事要努力做到,不能說話不算數等。在家裏幫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事,如買早點、拿報紙、洗手帕和襪子,給媽媽倒水、洗碗、掃地、擦桌子、倒垃圾。在學校協助老師或同學做一些班集體的事,如擦黑板、擦玻璃、整理課桌等等。

2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

我們要養成自己對自己負責的態度,做事情敢做敢當、勇於承擔責任,不用父母替自己承擔後果,不給自己提供逃避責任的機會。

3履行自己的諾言

從小我們就要學會做一個言而有信的人,自己許下的諾言,就應該盡力去履行;自己答應了別人的事情,即使是不情願做,也必須認真對待,這既是對別人負責,同時也是對自己負責。

想一想

以下是鍛煉自己責任心的要點:

應該不應該

1.按時完成作業。

2.收拾自己的玩具和書包。

3.掃地。

4.拿報紙。

5.倒垃圾。

6.做錯事,要彌補過失。

1.讓爸爸媽媽收拾自己的書包。

2.不收拾玩具,玩具到處亂放。

3.拒絕幫助媽媽做家務活。

4.自己喜歡的小動物讓父母喂養。

5.答應同學的事情又反悔。

6.做錯事,不承認或推到別人身上。

同學們,根據上麵提出的要求,仔細想一想:現在你已經做到了哪幾點?你準備怎樣做到其餘的幾點?

已經做到的:

1

2

3

4

5

準備做的:

1

2

3

4

5

第四課幫助別人很快樂

今天,老師給我們講了“助人為樂”的道理。

一個人活在世界上,總有困難的時候,一個人有了困難,人們幫助你解決了困難,你是多麼地感激呀!別人有困難,你幫助了別人,別人也同樣會感激!所以,我們要助人為樂,要樂於幫助別人,這樣你就會得到別人的幫助。

幫助別人真的很快樂嗎?我要去試一試。

一、讀一讀

雷鋒的故事

雷鋒從小失去了父母,成為了孤兒,他得到鄉親們的幫助,才得以長大成人。後來當了兵,在軍隊裏他努力學習,一有機會就去為人民做好事。雷鋒做的好事說也說不完。

一次出差,在火車站遇見了一個大媽丟了火車票,他自己掏錢為大媽購了票,連自己名字都不告訴別人,說自己叫解放軍,住在中國。

還有一次,雷鋒遇見一個中年婦女帶著兩個孩子準備回家,可是迷了路,雷鋒不顧外麵天黑下雨把他們母子三人送回了家。雷鋒連一口水也不喝,連姓名都不留,就回了部隊。

二、想一想

你在校門口碰到同學小明,他在傷心地哭。

我會:

你是怎麼想的呢?

我想:

你會怎麼做呢?

我會:

當你平時看到朋友傷心時,你是怎麼做的呢?請寫在箭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