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止與自己對立。“停止與自己對立”是指停止對自己的不滿和批判。不論自認為做了多少不合適的事,有多少不足,從現在起,都停止對自己的挑剔和責備,要學習站在自己這一邊,維護自己生命的尊嚴和價值。告訴自己:“不論我的現狀如何,我選擇尊重自己生命的獨特性”。
(2)停止苛求自己。允許自己犯錯誤,但在犯錯後要做出補償,以彌補自己的錯誤造成的損失。告訴自己:“不論做錯了什麼,我選擇從中吸取教訓”;“我選擇接受事實,而不是不斷地責備自己”。
(3)停止否認或逃避自己的負麵情緒。如果產生了負麵情緒,不要去抑製、否認或掩飾它,更不要責備自己,對自己生氣。要先坦然地承認並且接納自己的負麵情緒,不論它是沮喪、憤怒、焦慮還是敵意。人產生負麵情緒是很正常的,它提醒你對現狀要有所警覺,是改變現狀的先決條件。如果一個人不為自己的成績差而沮喪,他就不會想努力學習;如果一個人不為和別人的矛盾而苦惱,他就不知道自己的人際交往方式需要調節。所以,不要怕產生負麵情緒,也不要否認或逃避,要首先接納它,然後再想辦法解決引起負麵情緒的問題。告訴自己:“不論我產生什麼樣的負麵情緒,我選擇積極地正視、關注和體驗它,我將從中了解自己的思想和問題,並給以建設性的解決。”
(4)無條件地接納自己。絕大多數人從小就受到種種有條件的關注,或者嚴格的管束,致使很多人以為隻有具備某種條件,如:漂亮的外表、優秀的學習成績、過人的專長、出色的業績等等,才獲得被自己和他人接納的資格。於是,很多人因此背上了自卑的包袱。由於曾經被挑剔,也就逐漸習慣於用挑剔的目光看待自己,越看越覺得無法接受。所以我們要學習做自己的朋友,站在自己這一邊,接受並且關心自己的身體和心理狀況,不加任何附加條件地接納自己的一切。告訴自己:“不論我有什麼優點和弱點,我首先選擇無條件地接納自己。”
3.關於揚長避短和取長補短
能否接納自己是一個人能否具備自信和追求成長的前提,但是,如果一個人止於接納,他就很難有發展和成長。
以建設性的態度和方法對待自己的弱點和錯誤,如果一個人能夠正視並且接納自己的弱點,那麼,弱點也是有意義的。首先,它讓我們懂得自己的局限性,使我們不至於狂妄自大,並且使我們懂得尊重有相應長處的人。其次,能正視自己的弱點,不把時間花在自責和沮喪上,集中精力去發掘自己的優勢,這樣就可以少走彎路。隻要我們能吸取教訓,那麼,錯誤就會成為我們的老師。因為,從修正錯誤中學習是學習的主要方式之一。盡可能揚長避短、發揮優勢,不到萬不得已不必取長補短。
4.學習接納他人
僅僅對自己的接納是不夠的。個人和社會要想進入良性循環,就需要與他人合作,而一個不能接納他人的人,無法與他人友好合作。其實,真正接納自己的人也會接納別人,而無法接納他人的人也不能接納自己。一個不接納自己的人,無法容忍自己的弱點。可是,他內在的生命尊嚴拒絕接受這一否定。當兩者間的衝突導致焦慮後,就會出現了投射,即把自己不能接受的東西說成是別人所有的,就成了別人不能接納他。既然別人不能接納他,他當然就無法接納別人。這是在人的無意識中發生的,從不接納自己到不接納他人的心理過程。
我們可以從一個人能否自我接納,來推斷出他能否接納別人,也可以從一個人能否接納他人,推斷出他是否接納自己。所以,如果我們能夠學會真誠地接納自己,就會很自然地去接納別人。
當然,我們也可以從學習接納別人入手,嚐試著接納自己。如果接納別人,尊重別人,別人通常也會對我們做出積極的回應。久而久之,我們在別人對我們的接納裏,出會感到自己的價值與生命的尊嚴,於是,自我接納便會產生,其結果殊途同歸。
使別人感到被接納的方式有很多,最主要的有:
(1)傾聽。與人交往時能不加評論地、認真而又耐心地傾聽別人的述說。
(2)尊重別人。即不論對方怎樣,都尊重對方生命的尊嚴。
(3)假如你想與之交往,一定要主動。讓對方首先感受到你的友好與誠意。
(4)能夠發現並且表達對別人優點的欣賞。“每個人都喜歡喜歡自己的的人”,真誠地表達欣賞從來都是能迅速地進入他人視野的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