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際交往,讓友誼和功利“和平共處。”
這是一位女士講述的故事——
以前,我一直相信人與人之間之間是存在著真正的沒有任何功利色彩的友情的。但是,最近我不這麼認為了,我覺得這隻不過是我這個不懂世故的蠢人幼稚的幻想而已。相交了二十幾年的朋友,在我需要幫助的時候,居然不肯伸出手來。
我和這個朋友是中學同學,上學時關係就不錯。後來各自參加工作了,雖然來往少了,但還時常有聯係。再後來,我們又相約一起上了“業大”。又四年同學,我們成了無話不說的朋友。
後來,他們的夫妻關係發生了危機。為了離婚,她什麼都沒要,給自己來了個掃地出門。因為鬧離婚跟父母的關係也很僵。一時她竟無處可去。我覺得既然是朋友,在朋友遇到困難的時候,就該鼎力相助。我說服了丈夫,讓她住到我家。其實,我家當時住處並不寬餘,又有小孩,的確是不大方便的。後來,她在感情上又連續遭受了一些挫折,我都盡力給她以幫助。我這樣做的時候,覺得是盡朋友之情。我想,如果我遇上了困難,她也會這麼對我。
想不到這不過是我以己度人。近幾年,我的這位朋友經商發了財,買了房子買了汽車,有了一份不小的產業,也去過幾個發達國家,本事、見識與過去不可同日而語。看到她的成功,我是很為她高興的。盡管這幾年她因為忙她的事情,我們見麵並不多,但是常有電話聯係,她也曾把從國外帶來的一些小禮物送給我。在我心中是一直保持著我們過去的友誼的。去年,我兒子高中畢業,沒有考上大學。我們打算讓他到國外上大學。我就托我的這位朋友幫忙打聽這件事。她答應了。過了些日子,我打電話問她有沒有頭緒。她說她找的那個人還沒有給她回音,讓我再等等。我就等著。又隔些日子,我又給她打電話,沒有找到她,公司的人說她出門了。到了春節,按以往的習慣,春節我們總要見見麵的。可這次直到大年初三,我才打通了她家的電話。她說,這一陣子她忙暈了,因為貨物出了點問題,還沒有解決,所以馬上還要出門,今年春節就不能見麵了。至於那件事她正在聯係,有難度,詳細情況等見了麵再說。就這樣我一直等,結果等到的卻是她不辭而別帶著自己的兒子去了國外的消息。
這件事給我的震動和打擊太大了。我感到自己被愚弄了,可是,又想不出她有什麼理由不能對我說實話。這麼多年,我還真沒求她辦過什麼事,這是第一次,也不過是讓她幫我打聽打聽。我真的很難過,為我的朋友這樣對我,也為我們二十幾年的友誼的結束。難道人與人之間的純真的友誼真的找不到了嗎?
麵對這個故事我們應該有怎樣的思索?
人際關係心理學認為,互利是人際交往的一個基本原則。我們社會提倡奉獻和利他精神。但是,這是一種最高層次的人際交往境界,我們不能以此要求社會的大多數公民。人為什麼要與人交往?盡管具體的交往動機各不相同,但最基本的動機就是為了從交往對象那裏滿足自己的某些需求。人際交往中的互惠互利,是合乎我們社會的道德規範的。
所謂互利原則,既包括物質方麵的,也包括精神方麵的。由於傳統觀念的影響,過去人們交往中更願意談人情,而忌諱談功利。事實上,人與人之間的交往需求是多層次的,粗略地可以分為兩個基本層次:一個層次是以情感定向的人際交往,比如親情、友情、愛情;另一個層次是以功利定向的人際交往,也就是為了達到某種功利目的。現實生活中這兩種情況常常是交織在一起的。有時候雖然是功利目的的交往,也會使人彼此產生某種評價,某種感受,引起感情上的反應;有時候雖然是情感領域的交往,也會帶來彼此物質利益上的互相幫助和支持。還有,這一方滿足的是物質上的需求,那一方滿足的則可能是精神上的需求。前麵說過,人際交往的最基本動機,就在於希望能從交往對象那裏得到自己需求的滿足。這種滿足,既有精神上的,也有物質上的。所以,按照人際交往的互利原則,我們實際上采取的策略是:既要感情,也要功利。
不管是感情還是功利,既然人際交往是互利的,是為了滿足雙方各自的需求,那麼人際交往的延續就有一個必要的條件:交往的雙方的需求和需求的滿足必須是保持平衡的。否則,人際交往就會中斷。也就是說,人際交往的發展,要在雙方需求平衡利益均等的條件下才能進行。
現在,我們再看這位女士的故事就不難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