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自我意識(1)(1 / 3)

一、自我:社會心理學的起點

希臘古城特爾斐的阿波羅神殿上刻有七句名言,其中流傳最廣、影響最深的一句就是:“人啊,認識你自己。”古希臘著名哲學家蘇格拉底把“認識你自己”作為自己哲學研究的核心命題;文藝複興時代法國思想家蒙田說,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認識自我。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看,以上中西先哲所涉及的實際上是自我意識問題;而自我問題,則是社會心理學的起點。

人,是地球上唯一能夠意識到並說出“我”的高級生命;自我意識,是人所特有的意識。1977年,美國心理學家蓋洛普(Gallup)曾對在社會隔絕狀態下喂養的黑猩猩和在大量社會交往中成長的黑猩猩,做過一項有趣的認識自我的實驗。他先麻醉這些黑猩猩,然後在它們的一隻耳朵和眉毛上塗上鮮明的紅色。同樣對著鏡子,在隔絕狀態下喂養的黑猩猩沒有一隻表現出察覺到有異於原先的自我影像的跡象;而在社會交往狀態下喂養的黑猩猩則不一樣,明顯表現出察覺到不同於原先的自我影像的許多跡象,它們不斷地在鏡子前摸自己的紅色耳朵和眉毛。這一研究顯示出黑猩猩已經具有類似人類的自我感覺,社會交往是這種自我感覺發展的催化劑。自蓋洛普之後,這種方式反複地運用於對嬰兒的研究。研究者們在嬰兒不知覺的情況下在他們的臉上做一個記號,例如在鼻子上塗上紅色,然後讓他們照鏡子,結果表明,嬰兒通過鏡像而感覺到自我,約在半歲至一歲間形成。在此階段之前,嬰兒無法認同鏡中的影像就是他(她)自己,也不能分辨主體與客體、虛像與現實。例如當他碰哭另一個嬰兒時,自己也會不由自主地啼哭起來,並不知他自己是肇事者(主體)而非受害者(客體)。

據社會心理學家研究,嬰幼兒早期自我意識的發生及形成主要有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物—我知覺分化。在這一階段中,最初出現的是物—我感覺分化,也就是能夠把自己同其他事物區別開來。初生的嬰兒不知道自己身體的存在,他(她)吮吸自己手指、觸摸自己身體部位時就像吮吸、觸摸別的東西一樣。當嬰兒能夠感覺到這兩者的區別時,就出現了物和我的感覺分化。此時,可以說是嬰兒出現了主體(自我)感覺。到1歲末時,幼兒開始能將自己的動作和動作的對象區別開來,在感覺上對自己的動作與動作的對象或結果產生了分化。例如,踢球,球在移動;拉動床單,床單挪位,床單上的物品也會移動……這是在物—我感覺分化基礎上形成的對自己動作和與動作相聯係的外物的分化知覺。在進一步的發展中,幼兒開始能將自己和自己的動作區分開來,出現最初的隨意性動作。幼兒開始知覺到他所做的動作是自己發動的,自己是活動的主體。這標誌著兒童出現了最初的自我主體意識。

第二階段:人—我知覺分化。其表現之一是對人微笑。3個月的嬰兒開始出現對他人微笑,表明嬰兒對他人刺激發生了反應,這是一種最初的人際相互作用反應。其二是從形象上區分他人和自己。嬰兒認識他人的形象比認識自己的形象出現得更早。6個月以前的嬰兒已能對不同的他人做出不同的反應,從鏡中認識父母的形象。7、8個月的嬰兒開始關注鏡中的自我形象,10個月時出現與鏡中自我影像玩耍的傾向,1歲零8個月開始能區分同伴。2歲零2個月的幼兒能準確認識鏡中或照片上的自我形象,這標誌著兒童出現了最初的(相對於他人的)自我意識——自我知覺。心理學家穆希娜詳細地記述了自己的兩個孿生男孩的發育情形,她談到其中叫安德留沙的那個男孩在一歲零九個月時曾有過一次新發現。他照鏡子時高興地叫著:“這是我!”然後又指著自己說:“這是我!”他把母親拉到鏡子跟前,指著她在鏡子裏的映象說:“這是媽媽!”然後又指著母親說:“這是媽媽!”如此反複多次。後來另一個孿生兄弟也參加了這個鏡子遊戲,這種遊戲持續了數月之久。

第三階段:有關自我詞彙的掌握。1歲以後,幼兒開始能將自己同表示自己的語詞聯係起來。例如,大人叫他“毛毛”,他能知道是叫自己。接著,他學會使用自己的名字代表自己,稱自己為“毛毛”,同時發展起對自己身體的認識和對自己身體感覺的意識,如可以說“這是毛毛的鼻子”、“毛毛餓了”等。在有關自己的這種表象性認識的基礎上,幼兒約在2歲末開始能使用物主代詞“我的”,直到最後能使用人稱代詞“我”。“我”的使用具有相對性,例如,成人問兒童:“你餓不餓?”兒童必須回答:“我不餓。”但不能回答:“你不餓。”這與對“毛毛餓不餓”的回答“毛毛不餓”是根本不同的,它需要抽象和概括能力,沒有這種能力,自我意識就不可能出現。因此,“我”這一詞彙的掌握在兒童自我意識的形成過程中是一個質的飛躍。兒童從把自己當作客體的人轉變為把自己當作主體的人來認識,最終形成了自我意識。由此出發,兒童進一步發展起自我評價,產生自我情感,到3歲時出現明顯的自尊心和羞恥感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