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家長—教師會議。家長—教師會議是許多學校家校合作的主要手段,也是家校雙方密切關係的重要機會。召開家長—教師會議的主要目的是,促使家長和教育者相互理解和支持,為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而協調一致。教師通過與家長的雙向交流,或包括學生的三向交流,了解影響學生在校行為和態度的家庭背景和社會背景,從而更好地理解並教育學生。當家長—教師會議以平等的關係注重雙方的交流時,它既能增進家校之間的合作,又能改進學生的表現。
家長會議根據會議目的一般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為了交流信息,了解情況;另一類是為了分析問題原因,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前一類可稱為“信息型”,後類可稱為“問題型”。
二、“以校為本”的家校合作模式
(一)製訂“以校為本”家校合作模式的分析框架
家校合作,並無固定模式可依。每所學校的特性和需要不同,校長和教職員工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認識和技術準備不同,學校管理的方式和能力不同,學校周圍的環境不同,家長的文化、教育素養和對學校的態度不同,家長參與的能力和需要的層次不同等,諸多因素決定了家校合作因校而異,不能采用同一模式。這裏提供的“模式”隻是個“參照物”,是具體學校具體分析的“分析框架”。所謂“以校為本”的家校合作,就是指家校合作的形式和層次,依據每所學校本身的特性和需要而定。“以校為本”而不是“以家為本”,說明我們討論的是以學校為中心的家校合作。把學校設想為一個輪子的軸心,有許多輻條以家校合作項目、資源、家庭中心和其他支持係統的形式,向學校所在社區的各家庭輻射。可以看出,“以校為本”的家校合作也指以學校為中心延伸出去的能夠滿足家長需要的各項活動。
我國的學校教育改革的舉措之一是管理的權限下放,實行“校長負責製”。這有助於推行“以校為本”的家校合作模式。製訂該模式的家校合作政策可參照如下步驟。
1.校內外環境分析
在具體製訂家校合作政策前,先分析影響家校合作的學校內外環境因素。校外因素包括社會環境,政府政策和辦學宗旨,家長的能力、需要和態度等等;校內因素則包括教師的態度和交際能力、工作量、學校文化、學校政策、管理形式以及人力、財力組成等等。通過對這些因素的分析,我們可以確定如何引導家長參與學校活動或提高活動層次。例如,有些學校明顯是內部因素較弱,如教師態度保守,工作量大,對與家長合作的認識和心理準備不足。在這種情況下,開展家校合作活動不能操之過急,倒不如先在教師中舉辦幾次家校合作的研討會或參觀學習其他學校的成功經驗,使他們正確認識家校合作的重大意義,再開展進一步的家校合作活動。
2.策劃和組織
根據對校內外環境因素的分析,確定出學校推行家校合作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然後有針對性地製訂家校合作的目標和政策。影響製訂政策的因素如財力、人力、教師工作分配和時間安排、大多數教師和家長、學生的需求等都應考慮在內。隻有這樣才能在學校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充分調動起教師和家長合作的積極性。
3.分工和指導
製訂家校合作的計劃後,學校為確保這些計劃能夠順利進行,必須實施合理分工,委派合適的教師負責家校合作計劃的執行,並協調不同教師的專長、性格和興趣,充分發揮每個教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所有的教師都參與到家校合作活動中來,逐漸使他們認識到這是他們份內的工作,是他們的職責。在必要時,請有關專家或有經驗的教師對家校合作計劃負責人或其他教師進行培訓。
4.執行
在此階段,學校的首要任務是確保所有的家校合作活動能得到社區和家長的有效支持,從而成功地實施,如家校活動場地的安排,所需經費的籌措等。在執行期間,學校管理層如校長或校委會對教師和活動的支持與鼓勵是相當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