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理,在普通意義上,每個人都有妒忌心,但每個人的妒忌心的強弱是不一樣的;遭遇同樣的事件對象,有的人妒忌心可能會強到進一步產生仇怨,而有的人則可能僅在心裏濺起一陣小不快的漣漪而已,這也就體現了各自妒忌心的不同情感基數。
半徑R的變化會影響感情的刺激反應強度,情感基數的不同會影響感情的刺激反應強度,這就是我本位R原理兩種動態的基本表現。設情感基數為S,感情強度為I,
其中,S1
I情感=S基/R半徑
人性心理的情感強度,與情感基數成正比,與距離成反比;這個定理,叫做人性心理的我本位半徑原理。
當I不變時,S增大則R增大,S縮小則R縮小,兩者變化同步且比值相等,即:
S1/R1=S2/R2=S3/R3=S4/R4……=Sn/Rn=Sn+x/Rn+x
即:
Sn/Rn=Sn+x/Rn+x
這就是在情感強度不變的情況下,與之相適應的情感基數與對象距離的辯證關係。
然而,上述探討僅僅是純抽象的,事實上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感情對象本身也會影響感情的刺激反應強度。比如不同父母具有相同愛心的情感基數,感情距離也都一致,其情感對象都是自己的兒或女,那麼這不同父母對各自的兒或女的愛的情感強度是一致的嗎?顯然不是絕對一定的。各自的兒女是否一樣乖巧、一樣孝順,甚至包括行為習慣、長相等等,這些屬於情感對象自身的因素都多多少少地、程度不同地、有時還會非常強烈地影響著父母對子女愛的情感強度。因此,影響情感的刺激反應強度實際上是由情感基數、情感距離和情感對象因素這三個方麵組成。而情感對象因素可換句話稱之為“情感係數”,這裏用K表示。
I=S/R是一種單純表達主觀情感規律的抽象公式,也可以理解為在任何情況下K值都一樣時的心理規律。實際的情感變化必須是既具備主體(我)又具備客體(對象)。那麼怎樣才能在公式中正確體現I、S、R、K這幾者的動態關係呢?
問題的關鍵在於,對象自身的可愛或可惱程度不可能抽象地孤立地存在,它總是具體地融於、體現於一定的感覺和情感關係中。比如說一個人十分可愛,但你從來未見過也未聽說過,你對他的一切毫無接觸、毫不知情,一點關係也沒有,那麼這個人對你來說就無所謂可愛不可愛。當你與他有所接觸或對他有所了解,逐漸發現了這個人的一些優點及給我帶來的好處,那麼你就覺得他有些可愛了。事實上他在你的情感半徑R上的距離也同時縮短了。父母對子女的愛的不相同及同事間交情友誼的不同等等,無疑證明著K的存在及其作用。
那麼我們怎樣來辨別或區分K這個情感係數呢?現從下圖來進行分析。
(O為我本位中心,S為情感基數,R為半徑,點(·)K為情感對象對我的情感係數)
在圖中,K1、K2至K9為等距,S/R1>S/R2>S/R3>S/R4>S/R5>S/R6>S/R7>S/R8>S/R9>……。在一般靜態情況下,在任何一個感情段的情感係數K值是隱沒的,情感的遞減規律不變,即I1>I2>I3>I4>I5>I6>I7>I8>I9……但在不是主觀原因即既不是主觀的情感基數S,也不是主觀的尺度R發生變化的情況下,由於情感對象自身的原因,即使O的情感強度I發生了改變,在這個過程中K值就由隱沒而體現出來了。
設K在某人的情感係的第五個層次,即K為K5,K5要取悅親近於該某人,想要到達K1的層次,就向某人做出很多可愛的樣子。由於I1=S/R5、I5=S/R5、I1=I5×5,要想使S/R5的值等於I1,就必須把S/R5擴大5倍;把S/R5值擴大5倍的這個係數就是情感係數K:
I1=SK/R5
K=I1×R5/S=(S/R1)×R5/S=R5/R1=5
如果K在某人的情感係的第四個層次,他要想達到第1層次的親密關係,就要把自己的可愛度提高4倍:
I1=SK/R4
K=I1×R4/S=(I1×R4)/S=(S/R1)×R4/S=R4/R1=4
但一般說來,從K2至Kn的情感對象要想實現K1所要提高的倍數,恰恰等於自己在O的情感係中層次的序數即對R1的倍數,這就是Kn所能提高的上限。當Kn提高到K1或K1要再提高時,就會發生對中心O的占據和取代,這就是中心被置換(關於中心被置換後產生的結果,將在稍後展開討論)。
1、時間R原理和空間R原理簡概說明。
有人說,時間可以消弭一切——這句話用在人性心理學上也是非常適合的。人們對於某種事物的情感,往往是與時間距離成反比的,時間愈長,情感就會愈淡漠,漸漸不如初發生時那樣,這樣的事例是非常多的。譬如對父母死亡的悲傷、對失去戀人的痛苦等等;我們的妒忌心不易發之於享盡榮華的古代帝王,但卻往往發之於當前。我本位R原理既是空間原理,也是時間原理,它是人性心理的最基本原理,一切人性心理現象和心理規律都服從這一條最基本原理並以它為變化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