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又吃”看似笑話,而且是窮“措大”的幻想,實際上在現實生活中“吃了又吃”的人並不罕見,而且也不一定都是窮“措大”。史書上不是清楚地記載著殷朝的亡國之主——商紂就是貪吃過甚,“以酒為池,懸肉為林”“為長夜之飲”的嗎?他就是“吃了又吃”人們中最著名的一個,據說,其亡國的原因就在此,可不懼哉!
吃,確實在中國人的生活中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人們往往吃了上頓就盤算下頓,總是設想要在吃上搞出點新花樣來,如果在經濟上許可的話。這一點與基督教文化,特別是新教文化不同。例如英國人就把吃看成極隨便的事情。他們把吃與身體的關係比喻成煤與蒸汽機關係,毫無詩意!林語堂曾說英國人所感興趣的是怎麼保持身體的健康與結實。比如多吃點保衛爾牛肉汁,從而抵抗感冒的侵襲,並節省醫藥費。(《中國人》)在美國人的“文化潛意識中對過分地強調‘吃’存在著一種恐懼感。在清教徒文化的深層,恍惚約地意識到:貪食是一個人不會得救的外在行為密碼。”(孫隆基《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而中國人則是堂而皇之地以“口”來麵對世界的。
古人說:“民以食為天。”“天”者至高之謂,也就是說,悠悠萬事,惟此為大。於是逢年過節,喜慶吊唁,親族聚會、好友相逢,送往迎來,乃到辦一切有眾人參加之事,最後都離不開“吃一頓”以盡興。古往今來有那麼多各有名目的宴會,都是藉以聯歡與解決吃的問題的。我們從大眾語彙也可以看出:“吃”,或文言中的“食”也是一個使用極其頻繁的常用詞,它被塗上各種感情色彩。本世紀初,人們把信仰天主教叫作“吃洋教”,把當兵叫作“吃糧”。三十年代上海市民被租界中的外國巡捕踢了一腳,自嘲地稱作“吃了一隻洋火腿”。四十年代在抗戰的大後方重慶有“前方吃緊,後方緊吃”的民謗。直到近三十年來從“革命不是請客吃飯,到革命就是請客吃飯”……其他如被打了嘴巴叫“吃耳光”,被冷落叫“吃閉門羹”,受到損失叫“吃虧”、費勁叫“吃力”,把衣食有餘叫“吃著不盡”。文言一點的把不守信用叫“食言而肥”,把承受祖宗的餘蔭叫作“食德”,這些更是生動地體現出人們的好惡與吃在生活中的地位。
“吃”真是偉大,它可以無處不在,無往而不通。國人在“吃”上是集中了神經的興奮點的人們為它歡樂,也為它悲哀。談及美味佳肴,無不眉眼莞爾,笑逐顏開,人們稱之為“精神會餐”。“文化大革命”中許多被趕進牛棚或收入囹圄的人們把它當作永恒的話題,樂此不疲;麵有菜色,腹內枵然,還要裝作“衣食足知榮辱”的“君子”,真不知靈魂上要經曆苦難?人性會造成多麼痛苦的分裂?這比沒有飯吃的“窮措大”更加不幸!
與國人刁鑽的“口”相適應,中國的食物太可口了,因此,其滿足口欲的功能遠遠超過充饑的功能,考究的進餐雖然仍稱之為“吃飯”,實際上是吃菜,上飯隻是最後的點綴。滿桌精美的菜肴往往使人填飽肚子之後還禁不住地要再吃,可是肚子的容積是個常量,不能無止境地擴大,於是人們發明了酒令、拇戰與在筵席間欣賞音樂舞蹈、雜技百戲,用這種種方法延宕進食的時間,使胃中的食物漸漸消化、體內飲料依次排出,這樣一桌酒席可長達七八個小時乃至通宵,是真正的“吃了又吃”。因此,那位窮“措大”的“吃了又吃”的“箴言”是無意間道出了中國“吃文化”的真相。最後,坡公以其“得吃飯三昧”許之,不知是否與餘意暗合,不敢妄測。
當然如要堅持“吃了又吃”的原則不僅有閑還要有錢,現今又加上一個有權,吃公款者比有錢人吃得更為輕鬆與大度,而且吃得自然,吃得有理,不吃白不吃,隻要加上為革命、為工作兩個狀語無往而不通。君不見某達官雲:“做了xx長,肚子獻給黨”乎!於是便有了“革命小酒天天醉”的歌謠。而且“吃公款”簡直就是一種獻身精神,每日出人於飯店酒樓的饕餮之徒被尊為“美食家”,真是名利雙收、化腐敗為神奇了。與十多年的要與“舊傳統作徹底決裂”的時代不同了。有些人不是在鼓噪著要弘揚傳統嗎?其他方麵知道得不多,“吃了又吃”的傳統正是在被許多“吃飯不花錢”的人們弘揚光大著、放出前所未有的異彩哩!
措大吃飯
有二措大相與言誌。
一雲:“我平生不足,惟飯與睡耳。他日得誌,當吃飽飯了便睡,睡了又吃飯。”
一雲:“我則異於是。當吃了又吃,何暇複睡耶?”吾來廬山,聞馬道士善睡,於睡中得妙。然吾觀之,終不如彼措大得吃飯三昧也。
宋·蘇軾《東坡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