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9.又有人上當(1 / 1)

我輾轉收到一封三個月前署名卜元農的作者的來信,信稱:

有幸拜讀了您的《京城受騙記》一文,在感慨文藝界現狀的同時,向您反映一個困惑了我一年之久的疑難問題,望您為我解惑釋疑。

去年4月,我收到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寄來的《首屆中國文學現狀與發展暨創作研討會邀請信》。按來信的要求,我寄去一篇題名為《文思碎語》的文稿,但至今石沉大海。

去年7月底,我又突然收到北京《東方文藝》編輯寄我的《作品發表通知書》(見附件),寫明我的《文思碎語》將在該刊第9期上發表。按《通知》要求,“作者發行刊有自己作品的《東方文藝》十四本,彙款七十元”的要求,我即刻將現款如數彙上,但時過9月,不見9月號《東方文藝》的影子。我分別給《通知》寫明的“彙款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定福路南裏東方文藝社的聯係人楊柳”和該社負責人去信催問,同時向社科院文研所發函探詢,共發出信函六封,音訊香無。我真不明白,頗有知名度的《東方文藝》以及中國文學神聖權威的機構文學研究所,竟然叮在我這樣一個外地的業餘文學寫作者的身上吸血,我實在想不通!

閻綱先生,您是文學界的老熟人了,而且敢於寫文章公開揭露文壇騙子,故此,煩勞您百忙中就近打聽打聽,不會真的騙人吧?咱可是善良百姓,絕對不想冤枉好人。

麵對這封來信,我犯難了。

早在前年9月10月間,就有什麼“艾青杯”全國當代文學藝術作品大獎賽舉辦征文活動。刊出這一重大活動的消息的,竟是《人民日報》、《詩刊》、《中國青年報》和《工人日報》!誰能不相信呢?不久,按照通知,作者們帶足了“會務費三百二十元”來京改稿。次年(1994年)3月2日,剛剛過完春節,老實善良的業餘作者們,又按規定帶上“會務費三百六十元(食宿路費自理)”來京參加大獎賽的頒獎大會。當然,他們會親眼看見心儀已久的艾青和冰心,艾青和冰心當然要親手為他們發獎。所以,有的作者寧肯貸款一千四百元,“但願一識韓荊州”,與會者竟達四五百人之多!

作品沒有發表就評獎。

隻要花錢就得獎。

某詩人說:“自己花錢給自己頒獎,我們感到恥辱!”

兩次活動,賺了多少錢?作者們總共拋擲多少血汗錢?後來,在另一次詩歌評獎中,一位四川老人的詩從未發表過,卻得了獎。組委會通知他來北京,交清六百元後領獎,交通費、食宿費自理。老人正在琢磨去還是不去時,騙局被揭穿。

據《揚子晚報》報導,中宣部文藝局長李準說,現在冠以“全國”“中國”“中華”的評獎太多,僅去年一年就有二百多次。在這些評獎中,有一些毫無權威可言,有一些評委自己給自己評獎,還有的甚至就是一場騙局。

據《華商時報》稱,海外商人中有一種說法:“賺中國人的錢難,但騙他的錢容易。”日前,美國一批專家總結了中國企業在國外受騙的原因,說在國外騙中國企業的人,不少是從中國移居海外的。他們懂得中國企業的弱點:對交易對象不夠了解,商業知識缺乏,從業人員中不乏假公濟私之徒等等。他們用海外公司的名義,冒充“大款”回國,與中國企業裏騙國胖己、中飽私囊的人員相勾結,賬麵上報高價,台下給私利,大騙而特騙,一次可以騙到數百萬美元以上。

那燕祥在《說欺騙》一文中寫道:撇開街頭巷尾的鼠竊狗盜不說,縱觀一部二十四史:“官愚民而民甘受愚,上騙下而下受其騙,則大抵可謂治世;官愚民則民愚官,上下交相騙,斯為亂世。”時代不同了,國人大倡清正廉潔,但治騙必須自上而下抓法製建設不手軟,似乎沒有異議。

詩人吳越在《黃昏物語》中寫道:“我的敵人永遠是那些微笑著殺害我的人戴著綠鐲的素手轉眼間就舉起了屠刀我反複原諒我的敵人我的敵人也是我自身的真誠。”年輕詩人看問題深刻,它不僅僅是一首情詩。

在上引的信件中,寫信人提到我的那篇《京城受騙記》。就這件不幸的事,我還說過這樣的話:“鵬鳴可笑,難道你、我、他就不可笑麼?”我受騙了,不就是因為對業餘作者太真誠、太輕信了麼?我“吃下一隻蒼蠅”,寫了《京城受騙記》,轉述的和轉載的報刊至少有二十多家,可是,有什麼結果?

比起那些欺世竊國者流,上文所述評獎之類當然算不了什麼,何況,較真地追究起來,“我的敵人也是我自身的真誠”,或者說:我被騙,因為我信任!或者說,騙你的,就是你自己!卜元農先生,你我不相識,感謝你的信任。我們都是冤大頭。您讓我“趁身在北京之便,就近去社科院和《東方文藝》查詢一下,將原由賜告”。為了不使您的信任又一次變成受騙,請原諒,我還是不去為好。我也勸您甭再費神,認倒黴吧,誰讓我們如此這般輕信!

1995年10月31日古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