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原型理論與語義分析(1 / 3)

原型理論(prototypetheory)是一種新興的語義分析理論,現已廣泛應用於認知學科的很多領域。現代原型理論產生於當代語言學和哲學界對於亞裏士多德經典範疇學說的批判。原型最初是用來描述並解釋自然界事物的,但是自從維特根斯坦提出範疇“家族相似性”原則後,尤其是在20世紀70年代美國心理學家Rosch進行原型研究之後,原型理論開始廣泛應用於語言學研究之中,並於20世紀80年代末形成了原型語義學(prototypesemantics)。作為一種新興的語義分析方法,原型理論在語言分析方麵比傳統方式更有說服力,很多語言問題在原型理論麵前迎刃而解。許多傳統理論不能解釋的現象通過原型理論大多都能得到合理的闡釋。當前,原型理論已經運用於語義、句法、語言文化對比、翻譯、教學等領域。本章主要分析原型理論對多義現象、語義典型性方麵的解釋。

第一節 原型理論的認知理據

一、經典範疇與原型理論

範疇是反映客觀事物的普遍本質的基本概念,它既是人類思維的邏輯形式,也是人類思維對客觀世界普遍聯係的反映。研究範疇的發展進程有助於了解人類思維方式的發展和深化的規律。通常亞裏士多德被視為西方哲學範疇理論的真正開創者,他的範疇理論在西方哲學發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經典範疇理論可以追溯至亞裏上多德的範疇說。“範疇”是一個希臘語詞,指事物的類別或種屬,兼有“指謂”、“表述”和“分類”的意思。亞裏士多德在《範疇篇》中提出了十類範疇,即種屬、數量、質、關係、位置、時間、姿態、擁有、行動、被動,但是他沒有對“範疇”一詞進行詳細說明。不過,通過他對“存在”(being)的界定我們可以看出他對範疇的解釋。他認為一個¨存在”是任何一個可以用“是”或“有”來描述的對象。就範疇構成描述的方式而言,他指出,每個範疇都對應於being(表示“存在”,也有人將其翻譯為“畢因”)的一種意義。這種“是”或“有”的觀點體現在以他的學說為基礎的經典範疇理論的解釋上。

亞裏士多德的範疇觀以二元劃分為依據,認為範疇應該具有一組,必要和充分特征。要判定一個客觀對象是否屬於某個範疇,就看它是否具備該範疇的必要和充分特征、同一範疇內的所有成員是否相等、範疇的分界線是否清晰等。因此,判斷某種對象是否屬於同一範疇就看它們是否擁有這些共同特征,隻存在“是”和“不是”、“有”和“沒有”,不存在第三種情況。

範疇二元劃分的觀點在西方哲學思想史上一直占據支配地位,因而影響極其深遠。我們知道,二元對立是西方哲學的傳統,對所有學科都有影響,如哲學裏的“物質”與“意識”、“經驗”與“理性”;化學裏的“化合”與“分解”;經濟學裏的“價值”與“剩餘價值”等範疇。

基於這種理解,經典範疇理論認為,範疇是由一組擁有共同屬性的元素組成的集合,由一組具有必要與充分的客觀特征的成員所構成;範疇的分類源於客觀世界,與範疇化之主體無關;範疇有明確的邊界,其成員具有同等的地位。因此,範疇具有同一性、絕對性、離散性。

根據經典範疇理論的解釋,詞的概念和客觀的範疇是對應的,是可以明確定義的,並且還能抽象出一些特征來定義各類語言範疇,如音位、詞類、語義等。基於這種觀點,20世紀80年代,我國著名漢語語法學家黃伯榮、廖序東(1985:312)指出:“語法特征相同或相近的一些詞,往往可以概括出共同的意義e反過來說,能概括出共同意義的一些詞,大都有相同或相似的語法特征。”比如,名詞是表示人或事物的詞,它前麵可以加數量詞,但又不能加“不”,共同的意義是人或事物。這就是說,相同詞性的詞(它們具有相同的語法特征)能夠概括出共同的意義。如名詞可做主語、賓語,能受修飾語修飾,還能變複數等。這裏,名詞的定義與經典範疇完全一一致,在傳統語言教學與研究中,我們一直遵循這個原則(這個問題在第五章討論過)。

然而,過去幾十年來,隨著人們觀念的轉變與研究方法的不同,研究人員發現,很多概念範疇和語言範疇並不是經典範疇理論所能概括的。比如,動詞的句法功能是能夠加“著”、“了”、“過”,能夠重疊,能被“不,或“沒”否定。但最符合這些特征的是表示具體行為的動作動詞,如“跑”、“聽”、“讀”、“開”等,而“願意”、“著手”、“成為”、“應當”等並不完全符合,隻有一小部分符合那些特征。Babee和Modar(1983)對英語中的一些不規則動詞的語音特征進行了分析。比如,英語動詞的過去式的構成是在動詞後麵加ed,如work的過去式是worked,這是一種規則現象。有一類不規則動詞是由其內部元音演變為音素/A/的,如string(串起來、綁)的過去式是strun90這種形態範疇在形成過程中展示了一種原型效應。原型特征表現為:

1.首字母為s加上一個或兩個輔音;

2.結尾為小舌鼻音/T/;

3.包含一個前、高、鬆元音。

sling(擲)、string(綁)、swing(擺)是該形態的原型,完全符合這三個特征。但是其他屬於同一形態範疇的詞的聲韻特征與原型特征存在不同程度的差異,如bring(帶)、cling(粘、抓住)、fling(扔)等沒有字母s;而spin(旋轉)、stick(粘)詞尾為一個齒鼻音,win(贏)沒有s,並且也是齒鼻音/n儷非小舌鼻音。

從上述特征看,範疇各成員之間具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但沒有表現出一致性。因此,我們很難找到一個共同的特征來概括這類現象。針對這種情況,現代原型理論指出,一個範疇是由一些聚束在一起的特征構成的一種“完形”概念。這些特征不是界定該範疇的必要和充分特征,而隻是它的原型特征。屬於某個範疇的成員有核心和邊緣之分,核心成員所具備的一些特征聚束在一起構成範疇原型特征的叢集,核心成員最具備範疇的理想值,被視為範疇原型成員中的典型成員。邊緣成員缺乏叢集特征中的某一部分,它們根據其與核心成員的相似程度被賦予不同程度的非原型成員地位。因此,範疇的邊界是模糊的。根據這種理論,一組事物或現象聚合成類的方式可能是:甲有特征1、2、3:乙有特征3、4、5;丙有特征5、6、70甲、乙、丙三者雖然相似,但都沒有所有成員共有的特征。

現代原型研究始於維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性”(familyresemblance)觀點(第五章討論過)。家族相似性原本是指一個家族成員的容貌都有一些相似性,但彼此相似的情況又不一樣,這種相似性就是特征的集合。根據“家族相似性”原理,一個範疇的所有成員是由互相重疊的特征的網絡聯係在一起的。這種相似性有時展現的是總體上的相似性,有時展現的是細節上的相似性。

真正實質性的研究開始於20世紀六七十年代Bcrlin和Kay(1969)的基本顏色詞研究.Rosch(1978)、I.abov(1978)等對“杯子”、“家具”、“車輛”、“水果”、“鳥”等基本概念的研究以及I.akoff和Johnson(1987)、Taylor(1989)、Geeraerts(1995)等人的研究與論述。

Rosch對“家具”、“鳥”等概念進行了一項實驗研究,她讓200名受試者判斷認知對象在何種程度上可被視為某範疇的原型成員。實驗結果表明,範疇中的成員呈層次結構。人們在認識範疇中的成員時,首先認識的就是範疇中的原型成員。同口寸Rosch也認為,原型之所以能最好地表征範疇,是因為它有更多的特征與該範疇的其他成員相同,但是,這不是該範疇的全部成員都具有的共同特征。

Labov對‘‘杯子”(cup)、‘‘(茶)缸”(rnug)、“碗”(bowl)以及“(花)瓶”(vase)等範疇進行了研究,他以20多個形狀各異的簡單圖形對受試者進行問答式調查,讓他們指出每個圖形分別是什麼器皿。調查結果顯示,對杯子“原型”的認同率(consistency)為100%,對離“原型”越遠的範疇,其認同率越低。當對杯子的認同率降低到一定程度時,對其他範疇(bowl)的認同率開始上升,並相互交替。這就表明範疇的邊界是模糊的。因此,每個範疇均有指稱對象具備該範疇的理想值,有中心與邊緣之分,具有原型性。

二、原型理論的認知基礎

古希臘哲學家普羅泰格拉(Protagoras)有一句名言:人是萬物的尺度(Manis the measureo fallthings)o範疇不是對客觀事物的隨意切分,而是通過大腦對事物進行的範疇化認知。這種能力使得人類能夠在紛繁複雜的世界中看到事物之間的內在關聯性、相似性,並由此對世界萬物進行分類、推理,進而形成概念。

這種概念與範疇並不是外部客觀現實在我們大腦裏鏡像般的反映,而是由我們的身體經驗形成的,尤其是由我們的感覺運動係統形成的。我們大部分推理的最基本形式依賴於空間關係、身體部位,它們為我們的日常推理提供了認知基礎。

Iakoff和Johnson(1999)指出:“概念是通過身體、大腦和對世界的體驗而形成的,並隻有通過它們才能被理解。概念是通過體驗,特別是通過感知和肌肉運動能力而得到的。”我們完全可以想象,我們的祖先是從認識空間和自己開始認識世界的,因此方位空間和身體部位是我們形成若幹抽象概念的兩個主要基礎,祖先的思維具有“體認”特征,常把人的身體和經驗作為衡量周圍世界的標準。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Piaget)、美國學者Clark(1973)的認知心理學也早就證實了這個道理。

人類在經驗和行為中形成了概念和範疇,語義與概念、範疇同時形成。我們在第七章中討論過,語言與現實之間存在認知這一中間層次,如果不依靠認知結構和範疇知識,就無法接近現實,因此反映在語言中的現實結構是人類心智的產物。這種基於身與心的體驗是體驗哲學的一條基本原則。

Iakoff和Johnson(1999)認為,現代原型理論向人們昭示的是一種心理意象圖式,自誕生的那天起,它就與傳統意義理論的原子主義、客觀主義所運用的方法截然不同。他們認為意義、概念的形成是人體對各種事物的體驗。根據意義的原型理論,語詞的語義是由現實的語言應用者賦予的,而不是由語言學家或哲學家賦予的。原型理論關注的是語言使用者對語義概念範疇的體驗。

王寅(2007)認為,原型理論的認知主義體驗觀的哲學基礎就是維特根斯坦後期的日常語言分析哲學。維特根斯坦“意義即應用”、“語言即遊戲”的思想包含了意義的原型理論的萌芽,由此很容易看到現代原型理論與他的“家族相似性”原理的曆史淵源關係。

Rosch(1978:27)指出:“人類的類屬劃分不應被視為曆史事件的偶然性的產物,也不應被視為某些人一時興致的產物。”

從認知心理學的角度來看,範疇化的過程包括三個步驟,即識別或區分、概括和抽象。在識別或區分過程中,人們對屬於不同類別的刺激進行區分。在概括過程中,人們將具有共同屬性的事物歸成一類。在抽象中,人們則提取某一個範疇中的物體所具有的共同屬性,概念形成過程所依賴的就是這三種認知活動。範疇化完全可以被視為人類心理標記的集合,它存在於心智之中,受直覺和感知的影響,並可以根據認知的目標和需要進行調節。顯然,範疇化具有認知特征。原型範疇的最主要認知特征就是原型性。原型理論對範疇研究最有價值的貢獻在於它把注意力集中在內部結構上,在於它從認知的角度出發提出範疇具有“核心”和“邊緣”,即“原型”和“非原型”這個事實上。

就Iakoff等人的心理圖式而言,表示自然範疇圖式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允許差異,即符合某一範疇圖式的具體物質可以不同。填進一個圖式的各個空位裏的東兩是有製約的,也就是說,如果用圖式結構來表征人們關於各種範疇的矢ui隻,這些範疇的成員就不會是完全一致、千篇一律的。完全符合範疇所有特征的就是原型成員,符合部分特征的則屬於非原型成員。原型成員處於範疇的中心,其他成員則按照它們與原型成員的相似性程度分別處於從原型到最不原型之間的各個位置上。這就是說,它們具有不同的範疇隸屬度(gradience)。

潘冬香(2005)指出,原型範疇、範疇的原型成員與非原型成員的劃分以及原型範疇的基本特征都有它們的認知理據。“原型理論”基於人類對客觀世界的認知對範疇進行切分,實質上,這種“人類對客觀世界的認知”就是人們的經驗。因此,經驗性是原形範疇最基本的認知理據。我想,作者這裏所說的經驗,肯定應該是一種身與心的經驗,一種基於心智與身體構造的經驗。

許多認知心理學家認為對客觀世界的認識不是來自與外在實體的對應,而是來自對現實世界的經驗。所謂“經驗”包括個人或社會集團所有構成事實或潛在的經驗的感知、動覺以及人與物質環境和社會環境的相互作用的方式等,經驗對認識世界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另外,在範疇過程中,“突顯性”(prominenCe)同樣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範疇的原型成員一般都具有認知上的“突顯性”,因為它們最容易被儲存和提取。在形成概念的過程中,它們也最接近人們的期待或預料。從原型成員到非原型成員,其“突顯性”等級呈遞減趨勢。比如,一提到“蔬菜”,人們首先想到的是“白菜”,其次也許是“蘿卜”、“豆角”等。當問及“西紅柿”是蔬菜還是水果日寸,人們會一時難以斷言。這說明在蔬菜類中“白菜”最具有“突顯性”,最符合人們的認知實際,大腦對它的儲存和提取也最容易。

範疇的原型性也與人們對事物的“突顯性”有一定的聯係,一個範疇的原型通常是我們最為熟悉的事物。而那些我們不熟悉的、在我們的心理圖式中十分模糊的事物就成為該範疇的非原型成員,範疇的原型成員具有認知上的“經驗性”和“顯著性”,人們對它們的熟悉程度也比非原型成員更高。

以上概念與範疇不是外部現實客觀如實地映現在我們的大腦裏,而是基於身與心的經驗互動。

第二節·多義現象研究

與單義現象(monosemy)相對,多義現象(polysemy)是人類語言一個極其普遍的語義特征。它是傳統語言學,尤其是詞彙語義學(或詞源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Iyons,1977;Ullmann,1951)。語言的形式和意義的對應關係並非一對一,通常是一-個形式具有多個意義。它一般被定義為“一個語言形式與兩個或多個相關意義之間的聯係”(Taylor,1995:99)0這種對應關係既表現在“詞彙層麵,也可出現在詞法、句法和韻律等層麵”(張敏,1998:69)。雖然傳統語義學對多義現象非常重視,但其研究僅限於語義的詞源層次——意義的變化和變化的原因。

認知語言學認為,多義詞的不同的意義彼此存在內在關聯。多義現象是人類語言的一個十分普遍的語義特征。早在兩千多年前,古希臘哲學家德謨克裏特、亞裏士多德就注意到了這個現象。亞裏士多德在《範疇篇》的開篇就談到了多義問題,並指出:“當若幹事物雖然有一個共通的名稱,但與這個名稱相應的定義卻各不相同時,則這些事物乃是同名而異義的東西。”但長期以來,人們對其研究的方式不盡相同。一詞多義是人類語言的普遍現象。本節從認知語言學的角度出發,利用原型理論對一詞多義現象進行分析。語義範疇的一詞多義現象是人類認知對客觀世界進行範疇化和概念化的結果。把不同的事物納入同一個範疇,用同一個符號來標記或用一個詞來表示,就是一詞多義現象產生的根本原因。這種範疇化的結果往往是產生模糊的語義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