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一情節,學生的記載大體相同,但摻入主觀意見:“蔡公徘徊審慎,遂布告學生曰:‘學生之情事,吾知之,總董、總教之意見,吾知之。然吾知汝等此舉,非故與總教為難,實為外界風潮所刺激使然也。事已如斯,不得不為汝等決之。學堂龐氏之私校也,教習總董所延請也,學生總董所招集也,故諸事當聽其命令。吾觀總董之意,是教習而非學生,決不聽學生自由。若不願受其壓製,欲自由者可去;若願受其指揮,而以學問為重者可留。去者擇自由學校入之,留者須聽總教總董之節製,無稍違。何去何從,諸生其自決之。’當時學生半假歸,在堂僅三十五人,除六人為父兄所抑製不得自主外,無不欲去者。皆相慶相賀,謂自今以後,脫離專製學校,與南洋公學退學生不妨方軌齊驅矣。”《南潯潯溪公學之衝突》,愛國青年。:《教育界之風潮》。《潯溪公學學生第二次散學始末記》(《政藝通報》第21期,1902年。12月14日)記為:“次晨,蔡登演說堂,申言主決絕主義者請舉手。時學生凡三十五人,除六人為父兄抑製不得自主外,無不舉手者。蔡乃更出名簿,令各簽去留字以為準則,簽去字者仍如前。”
其時龐青城適至校,見學生群集於演說堂,問辦事者以何為。答曰:“蔡登堂而演說也。”又問:“學生奚若?”答曰:“去之者占多也。”《潯溪公學學生第二次散學始末記》,《政藝通報》第21期,1902年。12月14日。龐以為如此則公學失體麵,欲留之,亦演說曰:“蔡公言與吾意相違。諸生其稍留,毋急行。”學生認為總董既不直我等,又欲強事挽留,姑留一宵,以俟後命。《南潯潯溪公學之衝突》,愛國青年。:《教育界之風潮》。蔡元培告訴龐青城:“子欲留之,則慎無回護吾。言當日蔡某之言,我不以為然,諸生無為所動,我今自表明我意。”又告學生曰:“吾之言全用自然淘汰之例,毫不含勉強迫激動意。吾調停之職已完,諸君與總董自有交涉,慎無以注去字於吾前為意,恐為吾譏笑,吾決不爾。”遂結束調停,返回上海。蔡元培:《潯溪公學第二次衝突之原因》(錄《蘇報》來稿),《選報》第35期,1902年。11月20日。龐青城乃請張弁群出為調停。張曾遊曆東西洋,於潯溪鎮舉辦一小學堂、一閱報社。是夜約總教杜亞泉及學生至其家,謂杜亞泉曰:“請勿辭。”又謂學生曰:“請勿去。學堂之事,自今更始改良之何如?”杜亞泉離坐道:“我即留。然以後辭聘教習若一切事,請惟總董命是聽。”《潯溪公學學生第二次散學始末記》,《政藝通報》第21期,1902年。12月14日。“學生皆曰:‘生等既表去誌而負之,是自欺以欺蔡公也。人而無信,不知其可。縱有九牛,不能挽生等之行也!’翌晨,相率至宜園撮影,各治裝返。而潯溪公學幾等諸黃葉空山,罕有人跡矣。”《南潯潯溪公學之衝突》,愛國青年。:《教育界之風潮》。退學生29人:“黃為基黃金鑄莊慶鵬顧思忠吳錫葆陶冕郭國平蔣武森華承絢張嘉麟曾蔭計宗型王紹良楊光耀高恭安鄭俠傳張維鼇張文慰宗麟祝見百錢□□秦邦榮彭周鼎鄭賡螽蕭則林張文耀王海槎□□□”。
五影響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