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與學生監護人的交往
第一節如何與學生監護人溝通
學生犯了錯誤,教師將學生監護人請到學校來,不談學生的錯誤是不可能的。向學生監護人反映學生的錯誤,俗稱“向家長告狀”。“告狀”裏麵也有學問。怎樣“告狀”,關係著學生監護人是否真正和教師配合,關係著教師的工作能否順利開展。
同樣的問題,不同的“告狀”導致不同的結果。造成“告狀”結果迥異的最根本原因,是教師“告狀”的出發點和目的不同。“告狀”效果差的,教師請學生監護人來校是為了把學生管住鎮住。“告狀”效果好的,教師請學生監護人來校是為了讓學生向好的方麵轉化,幫助學生健康成長。下麵就這兩種目的效果具體說一下,或許更清楚明白。
一、為了把學生管住的“告狀”
教師具有這種“告狀”目的,心理過程是這樣的:這個學生太氣人了,一點也不怕老師,怎麼批評教育都不管用。老師又不能罵他打他,打出事來咱也擔不起,隻能請他家長來收拾他。我看,他就怕他家長。上次他爸爸來,你看把他嚇得那個熊樣,再沒比他更老實的了,真是欠揍!
有了這樣的“告狀”目的,教師會把學生的劣跡——不僅是現在的,也有從前的,一一抖露出來。可以想象,教師會越說越生氣,學生監護人也會越聽越生氣。如果學生在場,輕則挨罵,監護人情緒失控甚至會當場開打。
這樣的情形,很多老師都親身經曆過。而且在十幾年前的時候,教育思想也很落後。有一次,某老師正給學生監護人數落他孩子的劣行,沒想到這位監護人忽然被激怒了。他的孩子就站在旁邊,他過去就打,打得孩子抱頭躲閃。他一邊打,嘴裏還一邊罵罵咧咧。當時,成了二樓走廊上一道難看的風景。
學生監護人這樣配合教師工作,隻能使學生和教師更加對立,更加不服從教師的教育管理,頂多表麵上老實幾天,以後肯定會尋機繼續故意搗亂。上麵說的那個學生就是如此。他被打後僅“安穩”了一兩天,過後照樣擾亂班級秩序,後來還犯了更嚴重的錯誤——偷人家東西轉賣。
二、想讓學生長進的“告狀”
這個學生又一次嚴重違紀,破壞了班級安靜的學習環境,擾亂了大家的學習。已經和他談過幾次了,他也明白侵害同學學習權利是可恥的事情,怎麼就不拿這種可恥當回事呢?還是了解一下他的家庭教育情況和他在家裏的表現,再做做父母的工作,也讓他們了解孩子在學校的表現。雙方配合一下,或許能讓他盡快回到正路上來。
孩子是家庭的寶貝。學生知道,最疼愛自己的是自己的家長。沒有一個家長希望自己的孩子沒有美好的未來。沒有一個家長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學校表現不好,學習不好。小孩子在外麵惹了禍,如果受害者或其父母沒有找到那小孩子家去,那小孩子很可能會不當回事。而一旦人家找到家裏,他的家長教育了他,他很可能以後就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
學生也是一樣,他們害怕對自己寄予無限希望的父母知道自己在學校的不良表現,令他們傷心。“這個學生又一次嚴重違紀,破壞了班級安靜的學習環境,擾亂了大家的學習。已經和他談過幾次了,他也明白侵害同學學習權利是可恥的事情,怎麼就不拿這種可恥當回事呢?”這大概與他的家長不了解他在學校的這些表現有關,應當與他的監護人通通氣,也許有利於問題的解決。
有了這樣的“告狀”目的,教師見到學生監護人就不會一味說學生如何不好,而是先了解學生在家的表現,近來有什麼異常,對家長是怎樣談論學校班級情況的。然後再說一下學生在校表現,點出他嚴重違紀的事實。既指出這個學生的問題所在,也肯定他值得表揚的地方。避免讓學生監護人對孩子產生片麵看法,看不到孩子的優點,不能對孩子實施正確的家庭教育。
在指出這個學生在校表現很差的時候,應當強調這次嚴重違紀是在老師多次談話幫助處罰教育的背景之下發生的。要把自己對他的耐心幫教過程講清楚,把這個學生難以理喻、不講道德良心的過程講清楚,但仍要強調這個學生是可以改好的,隻是自己還沒有找到合適對路的教育方法。
這樣一談,一般情況下學生監護人會產生對教師幫教的認同感,對孩子現狀產生發自內心的焦慮。教師接下來和學生監護人共同分析查找造成學生嚴重違紀的原因。正確的查找順序是:教師從自己對學生進行的教育開始,然後再看一看學生接觸的同學朋友怎麼樣,最後了解分析家長的教育方法。
最後,雙方根據經查找分析達成的共識,確定下一步教師在學校怎麼辦,學生監護人在家裏怎麼辦。雙方良性互動,對學生的教育會取得較理想的效果。
以上學生是經多次教育後仍嚴重違紀,但還沒有達到應當停課處理的程度。如果學生問題已經嚴重到了應當停課回家反省的程度,教師(通常是班主任)如果此前沒有做任何“鋪墊”,通知學生監護人來校後,向他通報有關情況,然後讓他把孩子領回家,顯然處理過於簡單,欠周密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