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某學校有個班主任是這樣做的:初一某男學生多次違紀,屢教不改。班主任在對該學生教育過程中,多次強調過他繼續違紀將麵臨“停課”的後果。學生監護人來校之前,無論是學生還是其監護人,都已經很清楚這一點。班主任還多次表示過,自己並不希望有這樣的後果,但事情發展到那一步的時候,為了教育違紀學生,保障全班學生的學習等正當權利且隻能這樣處理,也必須這樣處理。
有一天,該學生又在一節課開始後攪得班裏大亂。班主任立即停止他上課,並通知其監護人立即來校。
因為事先有“停課”的交待,班主任一怒之下請他把孩子接回家反省,是很自然的事。但學生監護人來校後,班主任仍然沒有簡單從事,而是在講明學生嚴重違紀的情況後征求學生監護人的意見:“你覺得現在把孩子領回去,教育效果怎麼樣?你覺得好就領回去,感覺不好咱這次就先放一放。”
這時,他的監護人覺得班主任做了那麼多教育轉化工作,自己的孩子也太不像話了,他自己臉上都“掛不住”。他說,還是把孩子帶回家去吧,給孩子一個實實在在的“警告”:違紀隻能是這樣的或者比這樣還“悲慘”的後果。
通常,學生監護人會希望“先放一放”。即使這樣,教師也應當滿足學生監護人的選擇。這樣做,學生監護人會發現教師是真心為學生進步發展著想,會對教師心存感激,打心眼裏想配合教師做好孩子的轉化工作,學生也會感受到教師的誠意。如果學生將來真的再出現嚴重違紀行為,教師請其監護人把他領回家停課反省,他們都會毫無怨言。
教師工作做到這個份上,盡管學生的行為會有反複,但他們的不斷向善自新是可以預期的。
第二節如何引導學生監護人
教師要做到善於引導學生監護人,最重要的是具備正確科學的教育理念,自己的日常教育行為經得起推敲。否則,隻能將學生監護人引導到錯誤的地方去。
在我國當前情況下,教師與學生監護人在對待學生的教育問題上誰更有發言權呢?顯然是教師。教師就學生教育問題和學生監護人進行接觸交流,對學生監護人的家庭教育取向會產生一定影響。
舉個例子說吧,在“家長會”上,教師始終在談論學生的學習問題,把印有每個學生考試成績名次的統計表發給學生監護人,並且逐一進行詳盡的點評。雖然教師沒有說學生學習最重要而道德品行不重要,但通過他對“家長會”內容的安排和實際操作已經向學生監護人強調了這一點。學生監護人回家後,一定會特別告誡孩子要好好學習,下次考出好成績,爭取前進N個名次,而對孩子的其他方麵則不會特別囑咐。
“家長會”、學生監護人被動來校交流等等,隻是教師影響引導學生監護人的形式載體。當教師把自己正確的教育追求有目的地巧妙融入其中時,才可稱得上善於引導學生監護人。教師善於引導學生監護人,可以借鑒的具體做法很多,這裏從兩個大的方麵做一下介紹。
一、集體性引導
集體性引導,引導的對象是班裏全部學生的家長。教師一般是利用“家長會”時間實施自己的影響。當然,單獨召集會議也可以,但學生監護人都有自己的工作事情,不一定讚成教師過多地召集會議。
在全體學生監護人參加的會議上,如果條件允許,教師可聘請教育專家就某一家庭教育問題作專題報告,也可播放教師收集的針對某家庭教育問題的錄像資料等等,讓平時忙於工作的學生監護人了解有關科學的教育知識,掌握正確的家庭教育方法。
這樣做並不是說所有學生監護人有關教育的知識和水平都不高,而是說大家都有繼續提高的要求,包括組織活動的教師在內。教師萬不可以為自己在教師的位置上,對教育的認識就自然高於學生監護人。
在以交流提高為主旨的會議內容上,最讓學生監護人感興趣的還是身邊的家庭教育成功案例。學生品學兼優或擁有某一驕人特長,一般都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為背景依托。教師從本班優秀學生中挖掘這類教育案例,必然會有可喜收獲。“家長會”前,教師與其中有代表性的學生監護人約定,屆時請他們向全體學生監護人介紹自己成功的家庭教育經驗,越具體越好。當他們介紹之後,教師適時進行詮釋讚揚,必然對其他學生監護人產生良好影響。
二、個體性引導
個體性引導,是對教育不夠得法的學生監護人進行的具體引導,也是教師日常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沒有固定模式,因為引導的對象是不同職業背景、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的學生監護人,所以直接考驗教師的溝通技巧、教育水平和控製能力。上一篇《如何與學生監護人溝通》中,教師對麵臨停課處罰的學生監護人正確“告狀”的過程,就是善於溝通善於引導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