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的做官之道是重中央輕地方,雖然中央的俸祿不比地方高,但可以結交朝中大臣,所謂“朝中有人好做官”。更重要的是,在中央為官,尤其是翰林院官,屬於“天子近臣”,如果一個人的水平可以,很快就會脫穎而出,升遷的機會自然要多得多。做地方官則不然。按過去的體製,任地方官有衝、繁、疲、難的區分。“疲”,說白了就是窮地方,在這個地方很難幹出成績。清朝有名的清官於成龍在邊遠的廣西羅城為縣令,連個辦公的地方都沒有,隻好在破廟裏“辦公”。加之水土不服,隨行的人死的死,逃的逃,於成龍很快成了孤家寡人。於成龍的真正出名也不是在廣西,而是他後來做了直隸總督。與曾國藩前後任進士的胡林翼更可以說明問題,他在貴州一幹就是九年,後來胡發誓寧願出外當幕僚起家,也不願繼續留在貴州效力。胡出貴州時隻是個道員,而曾國藩已是官居二品的侍郎了。
曾國藩留在翰林院後,“本要用功”,但“日日玩憩,不覺過了四十餘天”。此後的一段時間,除了給家裏寫信商議家眷來京之事外,“餘皆怠忽,因循過日,故日日無可記錄。”他在最初的一、二年間,每天都是送往迎來,吃酒、讀書、閑侃。所以他早期的《日記》每天都在“檢討”,但每天都會故伎重演。顯然這種品性,若不能自察自改,是無益於自己的目標,不能成就大事的。
按翰林院的官員標準,讀書養望、切磋交往是“本職工作”,本無可厚非,但每天如此打發日子,終究養不成經世的韜略。二十二年(1842)十月的一天,曾國藩讀了《易經?損卦》後,即出門拜客,在杜蘭溪家吃了中飯,隨即又到何子敬處祝賀生日,晚上又在何宅聽了昆曲,到了“初更時分”才拖著疲倦的身軀回到家中。當天的日記又充滿自責,說“明知(何子敬生日)盡可不去,而心一散漫,便有世俗周旋的意思,又有姑且隨流的意思。意是立誌不堅,不能斬斷葛根,截然由義,故一引便放逸了。”《日記》中仍不忘“戒之”二字。
但決心一再下,行動依然如故。當月的二十四、二十五兩天,京城刮起大風,曾國藩“無事出門,如此大風,不能安坐,何浮躁至是!”“寫此冊而不日日改過,則此冊直盜名之具也。既不痛改舊習,則何必寫此冊?”
曾國藩認識到“往來征逐”,就是浮躁,這已成為他的一大病根了。他雖強迫自己靜下來,坐下去,但讀《易經》中的《旅卦》、《巽卦》卻一無所得,甚至連“白文都不能背誦。不知心忙什麼。丹黃幾十頁書,如勉強當差一樣,是何為者?平生隻為不靜,斷送了幾十年光陰。立誌自新以來,又已月餘,尚浮躁如此耶!”他也分析為什麼如此交遊往來,無非是“好名”,“希別人說自己好”。並說這個病根已經很深,隻有減少往來,“漸改往逐之習”。
曾國藩除了往來吃請、征逐日月之外,還有一個“喜色”的毛病。他的早期《日記》裏經常檢點“房闥不敬”,並把它作為“三大戒”之一。本來一個青年才子,誌得意滿,起居生活不注意小節,這乃是人之常情。但除家庭生活外,曾國藩頗有“喜色”之意,對於一個有誌成為理學家的他而言,就屬非份之想了。
《日記》中記載這樣幾件事:
道光二十二年(1842)十二月的一天,曾國藩的一位朋友陳源袞新納一小妾,年芳十幾,人稱貌若桃花。曾國藩與一幫文人朋友談詩論賦之餘,不免也常談東家美媳西家婆娘之類所謂“渾話”。這對本不緊張的文人生活可能是一種調劑。曾國藩得知他的朋友納姬甚美後,心中豔慕不已,一次借故到朋友家,曾國藩先聊了點學問,隨後稱讚這位朋友的“豔福”不淺。這還不算,曾國藩還非要一睹芳容,朋友心存不願,但曾國藩“欲強之見”無奈,朋友隻好將新過門的姬妾呼之而出。曾國藩還當麵說了些挑逗的話,令人很難堪。當天的《日記》寫道:“狎褻大不敬。在岱雲處,言太諧戲。車中有遊思。”狎,是過分親近而態度輕佻之意,褻,是輕慢、淫穢的意思。從曾國藩所記“大不敬”而言,他似乎有出格的舉動。
數日後,曾國藩聽說在菜市口斬一位武臣,別人邀他一同看熱鬧,曾國藩“欣然樂從”,連殺人這樣的事都去看,曾國藩覺得自己成不了理學家,“仁心喪盡”,走在路上很後悔,但當著眾多朋友的麵又不好回去,因此“徘徊良久,始歸”。他說自己“曠日荒謬至此,尚得為人乎?”
曾國藩雖然沒有看斬殺武臣,但回去後又怎麼也靜不下來。他又沒事找事似地到雨三的家中,當時雨三本來很忙,但曾國藩東拉西扯,非要談談“渾”。《日記》說:“談次,聞色而心豔羨,真禽獸矣。”從雨三處出來,已是很晚,曾國藩仍不願回家,又到子貞家中,三更而歸。《日記》說自己“無事夜行,心貪嬉遊,尚說甚學!”嬉遊、狎褻往往是出入歌館妓院的不正當行為的用語,曾國藩的日記中有幾次這樣的記載,是否說他也不能免俗?從他的父親給他寫信,囑咐他要“節欲、節勞、節飲食”來看,早年的曾國藩是否也有這方麵的不檢點之處?曾國藩的妻子當時同住京城,此外他沒有姬妾,盡管他的《日記》中屢有“房闥不敬”、“晏起”之類的話,即是說他的生活無節製,但如果屬於夫妻正常性生活,何必須老父千裏之遙,殷殷致囑呢?而且,節欲、節勞、節飲食正好說明曾國藩經常四出征逐、酒歡宴席已成一大習慣。
曾國藩的妻子歐陽氏身體不是很好,時常患病。一次曾國藩參加進士同學的團拜,由於所拜之家鍾鳴鼎食、姬妾如雲,這使曾國藩“大開眼界,他的“喜色”之心油然而生,東張西望,頗失大雅。《日記》說:“是日,目屢邪視,真不是人,恥心喪盡,更問其他?”當他悻悻然回到家中後,惶然不適。加之妻子鬧病,因此“入夜心情不暢,又厭聞呻吟聲。”白天的佳麗美景與病榻上的呷吟之聲反差如此之大,使曾國藩簡直無法接受,乃出門到朋友處聊天,“更初歸”。次日,妻子的病有所加重,曾國藩請吳竹如來診視。由於周身為私欲所填塞,曾國藩的理學功夫大減,一聽別人談論理學,感到隔膜不入。而用宴請吃酒之事打發時光,他倒很樂意。
湯鵬是他的好友,著有《浮邱子》一書,頗得曾國藩好評。道光二十三年(1843)二月的一天,曾國藩前往湯鵬家赴喜筵,席間見湯的兩個姬人,曾國藩故伎重施,“諧謔為虐,絕無閑檢,放蕩至此與禽獸何異!”曾國藩早期《日記》的類似記載不限於以上幾例。這說明血氣方剛,剛過而立之年的曾國藩也有七情六欲,也是一個正常人,他對女性充滿了愛,盡管這種“愛”是在性意識支配下的形而下之“愛”,但至少從一個側麵真實地反映了曾國藩的情感世界。他後來能夠大成功,就在於一改昔日所為,“截斷根緣,誓與血戰一番”。
曾國藩還按理學家的要求,對自己“言多尖刻”等弱點進行改造。
中國有“禍從口出”、“多言必失”的箴戒,但青年時代的曾國藩喜歡直來直去,“每日總是話過多”,而且常常與人爭得麵紅耳赤。這還不算,他還有“議人短”的毛病。他自己也深知“言多尖刻,惹人厭煩”,也為此下定決心,減少往來,但就是難以改過。當朋友間切磋學問時,曾國藩又常常自持己見,強言爭辯,“隻是要壓倒他人,要取名譽”。爭強好勝,對於年輕人總是一般常情,但曾國藩自己承認,“好名之意,又自謂比他人高一層”,他還說這種心理已深入隱微,“何時能拔此根株?”
一次,竇蘭泉來切磋學問,曾國藩並未理解好友的意思,便“詞氣虛,與人談理”,本來是一件增益學業的事,卻適得其反,二人不歡而散。《日記》中說:“彼此持論不合,反複辯詰,餘內有矜氣,自是特甚,反疑別人不虛心,何以明於責人而暗於責己也?”道光二十二年(1842)十一月初九這一天,曾國藩四次出外,先是到岱雲家為其母拜壽,本是喜慶之事,曾國藩出言不慎,弄得別人十分尷尬,宴席一散即“速歸”。隨即又到何子貞家。回家後讀了一段《兌卦》,又到岱雲家吃晚飯,“席前後氣浮言多”,與湯鵬討論詩文,“多誇誕語”。當天他的《日記》中說:凡往日遊戲隨和之處,不能遽立崖岸,惟當往還漸稀,相見必敬,漸改征逐之習;平日辨論誇誕之人,不能遽變聾啞,惟當談論漸低卑,開口必誠,力去狂妄之習。此二習痼弊於吾心已深。前日雲,除謹言靜坐,無下手處,今忘之耶?以後戒多言如戒吃煙。如再妄語,明神殛之!並求不棄我者,時時以此相責。
由於曾國藩好多言,自以為是,有時傷害了朋友間的感情,他與歐陽小岑間的矛盾即由此而起。他平日引小岑為知己,但偶有不合,就大發脾氣,他說這完全是自己平日修養不夠啊。 對此,好朋友看在眼裏,但知道曾國藩的性格,都不願相勸。隻有陳源袞敢於揭破。一天,岱雲到曾家來,彼此談了很久,曾國藩又口若懸河,講了很多自己做不到而要求別人做到的話。岱雲見曾國藩依然故我,隻好將話揭破,點出曾國藩的三個毛病。其後,曾國藩在日記中寫道:“此三言者皆藥石也。” 幾天後,曾國藩在家為父親祝壽,小珊也前來,席間二人的言語碰撞,曾國藩的父親看在眼裏。客人走後,父親與曾國藩談起做人的道理,尤其講了一大堆給人留分寸的話。曾國藩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遂親自往小珊家中表示歉意。當天的日記他總結自己有“三大過”: 小珊前與予有隙,細思皆我之不是。苟我素以忠信待人,何至人不見信?苟我素能禮人以敬,何至人有謾言?且即令人有不是,何至肆口謾罵,忿戾不顧,幾於忘身及親若此!此事餘有三大過:平日不信不敬,相恃太深,一也;比時一語不合,忿恨無禮,二也;齟齬之後,人之平易,我反悍然不近人情,三也。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反於身,此之不知,遑問其他?謹記於此,以為切戒。
曾國藩的父親通過在京城與兒子相居的日子,看到曾國藩身上確有不少毛病,回到湖南後又立即給兒子去信一封,曾國藩的日記談到了來信內容:大人教以保身三要:曰節欲、節勞、節飲食。又言凡人交友,隻見得友不是而我是,所以今日管鮑,明日秦越,謂我與小珊有隙,是盡人歡竭人忠之過,宜速改過,走小珊處,當麵自認不是。又雲使氣亦非保身體之道。小子讀之悚然。小子一喜一怒,勞逸屙癢,無刻不縈於大人之懷也。若不敬身,真禽獸矣。
曾國藩檢討自己的同時,有意與朋友們疏遠,認為不常在一起,反增加一分敬意,俗話說“遠了親,近了分”嘛。但還是沒有效果。他又想到呂新吾的一句名言:“淡而無味,冷而可厭,亦不足取。”這就是通常所說的“不合群”。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曾國藩一時感到難於處人,隻好聽天由命,順其自然了。吳竹如卻不這樣看,他開導曾國藩說:交情雖然有天性投緣與否,也由於盡沒盡人力所決定:如知人之哲,友朋之投契,君臣之遇合,本有定分,然亦可以積誠而致之。故曰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