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繼光在創製鴛鴦陣法的同時,注重對新軍的教育,尤其倡導愛威並用。他教育士兵的中心思想是保護人民。他說:“兵是殺賊的東西,賊是殺百姓的東西,百姓們豈不是要你們殺賊。設使你們果肯殺賊守軍法,不擾害他,如何不奉承你們。”他在教導兵士愛人民的同時,也更注重軍官愛士兵,以得其心,認為這樣才能上下一心,同仇敵愾,而戰無不勝。他對長官作風、享樂主義式的軍官極為反感,說了一段意味深長的話:數十萬之眾,非一人可當,必賴士卒,誓同生死,奮勇當鋒。兵法愛士如嬰兒,故可與之赴深溪。古人吮士之疽,殺愛妾以饗士,投醪於河,以共滋味,此何等作為。如今將領,不惟不如此推恩,而且使之肩輿,使之供薪,使之廝役,死之不恤,凍餒不問,甚至斂科財物,克減月糧,到處先擇好處好眠,將領已熟睡,而士卒尚有啼饑、號寒於通衢者。將領夜臥美榻,甚乃伴以妓女,而士卒終夜眠人簷下,枵腹而宿者,種種不可枚舉。如此而欲人共性命,人孰肯哉?
又說:士卒雖愚,最易感動,死生雖大,有因一言一縷之恩,而甘死不辭者,卻是將領、頭目,千思百慮、負義忘恩。何也?愚卒心歧尚少,又有軍法驅之,易就善路故也。第士卒之眾,吾豈能人人而惠之?惟我真有是心,自然人相觀感,故不必其人人及之,人人受千金之惠,再生之德,而後謂之愛,而後得其感耳。愛行恩竭,萬人一心,何敵不克!
戚繼光靠著這支隊伍平定了困繞數年之久的“南倭”之亂。他還為後人留下了軍事史上的重要著作——《紀效新書》。這本書也是曾國藩組建、訓練湘軍的“標本”。從以下的閱讀中可以得知:湘軍的許多做法都源於“戚家軍”。
《紀效新書》書如其名,是一本十分實用,講求實效的書,中國兵家積累了許多“兵典”,曾國藩專門取法於此,看重的正是“實效”。
同所有深奧意遠的兵書不一樣,《紀效新書》語言通俗,“其詞率如口語,不複潤飾”,它結合士卒的實際講道理,情深意切,易學易記,如在《禁令篇》對士卒說:“凡你們當兵之日,雖刮風下雨,袖手高坐,也少不得你一日三分。這銀分毫都是官府征派你地方百姓辦納來的。你在家那個不是耕種的百姓,你肯思量在家種田時辦納的苦楚艱難,即當思量今日食銀容易,又不用你耕種擔作,養了一年,不過望你一二陣殺勝。你不肯殺賊保障他,養你何用?就是軍法漏網,天也假手於人殺你。”
《紀效新書》異常重視選兵,開篇第一句話就是“兵之貴選。”提出選兵之法“惟在精”。它還反對“用城市遊滑之人”、“奸巧之人”,主張用“鄉野老實之人”。對於選兵的具體標準,認為“豐偉”、“武藝”、“力大”、“伶俐”四條既不可廢,亦不可專恃,“惟素
負有膽之氣,使其再加力大,豐偉伶俐,而複習以武藝,此為錦上添花。”由於這樣的人不易選到,相比之下,最主要的條件是“必精神力貌兼收”,因為武藝差可以教習。這種選兵法蘊藏許多深刻的道理,成為曾國藩組建湘軍的基本原則之一。
在練兵方麵,《紀效新書》特別強調按實戰要求從難從嚴訓練,反對隻圖好看的花架子。認為“設使平日所習所學的號令營藝,都是照臨陣的一般,及至臨陣,就以平日所習者用之,則於操一日,必有一日之效,一件熟,便得一件之利。”指出“凡武藝,不是答應官府的公事,是你來當兵防身立功殺賊救命本身上貼骨的勾當。你武藝高,決殺了賊,賊如何又會殺你。你武藝不如他,也決殺了你。若不學武藝,是不要性命的呆子。”戚繼光還很重視號令訓練,而號令務求簡明、易記,要求將士“耳隻聽金鼓,眼隻看旗幟”,“大家共作一個眼,共作一個耳,共作一個心。”
戚繼光總結治軍的實踐經驗,把政治訓練放在首位,而政治訓練的重中之重是選將。他認為“將有本,心術是也。”所謂“心術”,就是政治素質,即“光明正大,以實心行實事,純忠純孝,思思念念,在於忠君、敬友、愛軍、惡敵、強兵、任難”,他還對將帥提出了許多具體要求,如要求“將官先以舍生為本”,“剛不可吐,柔不可茹”,習武藝學兵法,“必自身率始”。具體提出要有誌向,懂得生死的意義,明辨利害得失,做好人,守節操,寬度量,禁聲色,尚謙德,惜官箴,牢記貨利、剛愎、驕傲、逢迎、委靡之害等。宣傳為民殺敵而死,雖死猶生的道理,指出:“況使死得當,立廟祭祀,血食百世,是死後還活,地方士女,口碑一日相傳,是一日活在世間;若生前無聞於世,就活在世間,已是死了。”
對軍民關係、行軍中紀律也提升到關係軍隊能否打勝仗的高度。規定:“行營排陣間,將領敢於行伍中抽一人一騎者,軍法從事。”“軍士擅發塚墓,焚廬舍,殺老幼及婦女,踐禾稼,伐樹木,奸犯人婦,及將婦女入營者,軍法從事。”認為將與卒雖位有貴賤,但身無貴賤。反對下級對上級“唯唯奉命,甚至增美其說。”
昔日威名遠揚的“戚家軍”和一部《紀效新書》幾乎成為曾國藩每天都要“溫故”的典範,他要從中找出“新”意來,為組建湘軍做“采補”。
促使曾國藩痛下決心,另起爐灶的原因,還基於他對國家正規軍隊的徹底失望。早在鹹豐三年初,他在給寶慶知府魁聯的信中說:“就現在之額兵練之而化為有用,誠為善策,然習氣太盛,安能更鑄其麵目而蕩滌其腸胃?恐嶽王複生,半年可以教成其武藝;孔子複生,三年不能變革其惡習。故鄙見竊謂現在之兵不可練之而為勁卒,新募之勇卻可練之使補額兵。”這年夏天,他在致信江忠源等人的信中,又總結出國家正規軍的根本弊病是“敗不相救”。他說,“今日兵事最堪痛哭者,莫大於‘敗不相救’四字”,“雖此軍大敗奔北,流血成淵,彼軍袖手而旁觀,哆口而微笑”。而造成這種積弊的主要原因仍然是調遣成法不善。他還認為,太平軍所以無往不勝,還由於它內部團結,誓同生死,因此,“若非練兵萬人,合成一心”,斷難製此強敵之死命。因而,他要練成“呼吸相顧,痛癢相關,赴火同行,蹈湯同往,勝則舉杯酒以讓功,敗則出死力以相救。賊有誓不相棄之死黨,吾官兵亦有誓不相棄之死黨”這樣一支隊伍。這也是創建湘軍的第一個原則。這種軍隊,發揮的是團隊的精神。中國古代的所有兵書幾乎都強調個人技藝如何高超,尤其是崇尚高超的武藝。但是,在近代的戰爭中,早已不是“刀槍不入”的時代,因此,團隊的精神十分重要。曾國藩把“生死不棄”作為建軍的原則之一,對於中國軍隊的近代化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當然,更直接的效果是打敗了太平軍。
第二是確定選將與募兵的原則。由於曾國藩認定官軍之病,已“深入膏肓,牢不可破”,因此在招募新勇時要求“不雜一卒,不濫收一弁”,認為隻有“特開生麵,赤地新立”,才能“掃除陳跡”,練成勁旅。曾國藩仿效“戚家軍”,士兵主要招募“技藝嫻熟、年輕力壯、樸實而有農夫士氣者為上。其油頭滑麵,有市井氣者,有衙門氣者,概不收用。”湘軍的軍官,主要招聘紳士、文生充任,對政治、思想和身體條件都有一定要求。他在給朋友的信中提出四條標準: 帶勇之人,第一要才堪治民,第二要不怕死,第三要不急急名利,第四要耐受辛苦。治民之才不外公、明、勤三字,不公不明則諸勇必不悅服,不勤則營務細巨皆廢弛不治,故第一要務在此。不怕死則臨陣當先,士卒乃可效命,故次之。為名利而出者保舉稍遲則怨,稍不如意再怨,與同輩爭薪水,與士兵爭毫厘,故又次之。身體羸弱過勞則病,精神乏短者久用則散,故又次之。”
又說:“四者似過於求備,而苟闕其一則乃不可以帶勇。”“大抵有忠義血性,則四者相從以俱至;無忠義血性,則貌似四者終不可恃。”堅持政治標準第一的原則,是湘軍有戰鬥力的重要原因。事實上,後來成為湘軍名將的塔齊布、周鳳山、鮑超、楊載福都是營弁或營兵出身,但都屬於“有忠義血性之人”。
第三是組織原則與待遇,也就是編製與餉銀製度。曾國藩遵循的原則是實用及厚餉養兵、厚餉養將。按曾國藩最初的設想,湘軍要想有所作為,起碼得有官兵上萬人。這上萬人的隊伍,必須要有嚴格的編製製度,否則就會成為一盤散沙。為此,以營為基本單位,一營五百人,每營分為前、後、左、右、中五哨,每哨分為五棚。營官之上,有分管數營的分統;分統之上,有自主一路的統領;統領之上,有獨當一麵的統帥;統帥之上有總統全軍的大帥;大帥即是曾國藩。曾國藩深知,打仗是要死人的,尤其是戰時狀態。因此他在組建湘軍時,采取厚餉養兵,用其死力的辦法。在確定一名勇丁的月餉時,他找來幾位勇丁,對他們在家務農一年的收入情況進行了調查,有人回答自己一年的收入大約有十多兩銀子。他又對現行的綠營餉章進行了認真的計算,盡管綠營兵的月餉不多,但加上打仗時所發的行糧,每月也達到白銀4兩多。他想,當兵的應該比種田的收入多三四倍,這樣算來,每月就得發給他們白銀4兩上下。這個數字也正好略低於綠營月餉與行糧的總和,一旦朝廷詢問起來也有個說法,不至於授人以口實。他拿定了主意,湘軍正勇的月餉被定為白銀4兩2錢。
清朝的綠營兵平時每月餉銀馬兵二兩,戰兵一兩五錢,守兵一兩,清朝初年尚可維持生活,但二百年一貫製,綠營兵餉連養家糊口都成問題,哪會有戰鬥力!江忠源等人募勇時,規定每人每月餉銀四兩五錢,已是綠營兵的近三倍。湘軍比此還要高。不過,曾國藩講究“技巧”,將綠營的行糧也加在一起統算,表麵上湘軍餉銀不高多少,實際上綠營兵很快發足餉,往往發到二三成。至於行糧,就不能保證了。換言之,他算綠營兵時用的是“虛數”,他發給湘軍的是實數。可見曾國藩還是動了相當心思的。曾國藩為了使士兵賣命,還給每營增加長夫一百二十人以減輕士兵的勞役負擔,這對提高士兵的戰鬥力很有益處。原來軍隊中兵、役混雜的情況至此大為改觀,作戰部隊與後勤部隊明顯分開,軍隊向近代化轉變。將弁的標準當然更高。規定陸師營官每月薪水銀五十兩,辦公銀一百五十兩,夫價銀六十兩,共計二百六十兩,凡幫辦、書記、醫生、工匠薪水及置辦旗幟、號補各費用統統包括在內。其他各弁兵每月餉銀為哨官九兩,哨長六兩,什長四兩八錢,親兵護勇四兩五錢,夥勇三兩三錢,長夫三兩。水師兵餉,營官與陸師營官同,頭篙、舵工與哨長同,艙長與什長同,惟哨官薪水為陸師兩倍,每月銀十八兩。總計湘軍餉用,大約平均每人每月需銀六兩。如果統計其各項收入,營官每月為二百六十兩,分統、統領帶兵三千以上者三百九十兩,五千以上者五百二十兩,萬人以上者六百五十兩。薪餉的優厚刺激了湘軍的發展,其兵源也就不成問題,曾國藩用的正是“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之策。於是,“將士愈饒樂,爭求從軍”。這對於調動湖南農民尤其是紳士、文生的從軍積極性,有很大作用,但為日後籌餉帶來困難。為解決這個矛盾,湘軍采取發半餉的辦法,一般隻發五成餉,欠餉數月以至半年,成為普遍現象,久而久之,形成風氣,士兵亦習以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