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2 / 3)

為防止士兵離營,甚至有意拖欠軍餉,或扣下大部分的銀存入公所,等士卒遣散或假歸時進行核算,酌發部分現銀以充川資,其餘部分由糧台發一印票,至湖南後路糧台付清。若士兵擅自離營,欠餉、存餉即被沒收,不再發給。這樣,士兵苦無川資,又戀於餉銀,也就不會輕易離營了。同時,士兵一旦假歸或遣散回家,就能領到一大筆銀兩,對未曾應募入伍的人也可以產生巨大的誘惑力。這樣,曾國藩就達到了一箭三雕的目的:既減輕了籌餉的困難,又防止了士兵的逃跑,還能引誘大批農民和書生踴躍應募。

四、精神訓練與思想灌輸

湘軍的崛起與其本身的素質有極大關係。由於從選將、募勇這一關口上從嚴從新把握,以此將湘軍與其他軍隊區別開來。但如何對招募來的將、勇進行訓練,在曾國藩看來,必須把思想灌輸和精神訓練放在首位;其次是技藝、陣法等訓練;第三是調整好軍民關係,嚴明軍紀。

曾國藩並不是一個以軍事見長的人,也不是一個純粹的學者,而是一名典型的學者型官員。他曾對著名學者俞樾說:“李少荃(鴻章)拚命做官,俞蔭甫(樾)拚命著書,吾皆不為也。”這句話即是他雜糅各家的多向度追求的表白,也是他不求單一而求實際的經世思想。而湘軍的創建、組織、訓練實際成為曾國藩的“實驗品”。而以後的事實證明,他是成功的。曾國藩十分強調將領於兵士的影響、幫帶作用,他尤其注重以義理來帶兵。他指出:帶勇之法,用恩莫如用仁,用威莫如有禮。仁者,即所謂欲立立人,欲達達人也。待弁勇如待子弟之心,常望其成立,望其發達,則人知恩矣。禮者,即所謂無眾寡,無大小,無敢慢,泰而不驕也。正其衣冠,尊其贍禮,伊然人望而畏之,威而不猛也。持之以敬,臨之以莊,無形無聲之際,常有懍然難犯之象,則人知威矣。守此二者,雖蠻貊之邦行矣,何兵勇之不可治哉!湘軍在創建初期,確實存在不少問題。首先是在建軍的指導思想、組織原則、目的等方麵將領們是不一致的。曾國藩練勇是為了“往江南殺賊”,“係為大局起見”,而王等人“係為複仇起見”,後來二人終於分道揚鑣。此外江忠源的弟弟江忠淑不聽約束,使曾國藩感到很難統領。就紀律而言,也很成問題。如江忠淑帶新募楚勇援南昌,中途聽到太平軍將到來的傳言,即刻嘩然而逃走,軍械餉銀,也丟棄不管,後又因鬧餉,全軍“大噪”,擁至撫院衙門,殺傷江忠源家丁。次日,一千餘人亂紛紛解散回鄉。湘勇雖比楚勇稍為馴服,但此時也因鬧餉,在德安竟一哄而散。湘潭打勝仗的五營,搶奪戰利品後即逃回縣城。以至於曾國藩大罵“湘勇之喪心昧良”。在給清廷上的奏折中對湘勇能否可以一戰也持懷疑態度。

曾國藩經過一段的思考,認識到加強思想統領的重要性。

湘軍的特點是,將領都是書生,信奉儒教,士兵都是農夫,容易受感化教育。因此,曾國藩通過書生出身的將領將儒家思想灌輸到士兵中去,因而對將領的訓導尤其認真和嚴格。書生能知兵事的有多少呢?曾國藩說自己不懂戰陣之法,但不要緊,“書生以忠誠相期獎”,“我不知戰,但知無走,平生久要,臨難不苟”。作為將領,能以維護名教為主義,必忠必信,就能保鄉衛國。

他用禮法來訓導將領,鞏固其忠義血性,有幾種作法:

一是以身作則轉移習氣,他平生最恨“官氣”,即圓滑取巧,心竅太多,敷衍塞責,不能負巨艱,擔大難;推崇“鄉氣”,任用久困場屋,沉淪下僚,有用世心腸而無從致用的人。這種人守著一個“拙”字,遇事能身到、心到、口到、眼到,能忍辱負重。用鄉氣代替官氣,是轉移原則。

二是勤教,兢兢自持,以身作則,教人早起,自己首先早起。在批牘裏,在書信中,對身邊人,諄諄告誡,不厭其煩地教育。生平標榜誠敬二字,精誠所至,金石為開,鬼神也避。 三是嚴繩,用嚴師管束弟子的方法來進行約束。大至領兵作戰,小至平日不晏起、不撒謊,自立準繩,自為守之,互相規勸。

如此這般,“引出一班正人,倡成一時風氣”,再來訓練士兵,也就容易了。

曾國藩自詡為“訓練之才”,而訓練的著重點不在技藝陣法,而在思想教育,他稱為“訓家規”和“訓營規”。曾國藩似乎是中國軍事史上第一個將“訓”與“練”明確區分的人。他講的“訓”,即教育、灌輸、訓導,他講的“練”才是練陣法、習技藝、演方陣等。也可以說,“訓”側重於政治與思想方麵,“練”側重於軍事與技藝方麵。他說:“新幕之勇全在立營時認真訓練。訓有二,訓打仗之法,訓作人之道。訓打仗則專尚嚴明,須令臨陣之際,兵勇畏主將之法令,甚於畏賊之炮子;訓作人之道則全要肫誠,如父母教子,有殷殷望其成立之意,庶人人易於感動。練有二,練隊伍,練技藝。練技藝則欲一人足禦數人,練隊伍則欲數百人如一人。”關於“訓”兵士的方麵,他將用於精神教育的倫理綱常寫在軍規中,讓官兵記誦,或編成歌謠,讓官兵傳唱。如《勸誡淺語十六條》、《營規二十二條》等,都是淺顯易懂,日日用得著的紀律規範。

每逢三、八操練的日子,曾國藩還親臨校場訓話,每次訓講“一時數刻之久”,反複開導千百語。如《曉諭新募鄉勇》保留了曾國藩“訓”教的內容:照得本部堂招你們來充當鄉勇,替國家出力。每日給你們的口糧,養活你們,均是皇上的國帑。原是要你們學些武藝,好去與賊人打仗拚命。你們平日如不早將武藝學得精熟,將來遇賊打仗,你不能殺他,他便殺你;你若退縮,又難逃國法。可見學的武藝,原是保護你們自己性命的。若是學得武藝精熟,大膽上前,未必即死;一經退後,斷不得生。此理甚明,況人之生死有命存焉。你若不該死時,雖千萬人將你圍住,自有神明護佑,斷不得死;你若該死,就坐在家中,也是要死。可見與賊打仗,是怕不得的,也可不必害怕。

於今要你們學習拳棍,是操練你們的筋力;要你們學習槍法,是操練你們的手腳;要你們跑坡跳坑,是操練你們的步履;要你們學習刀、矛、鈀、叉,是操練你們的技藝;要你們看旗幟、聽號令,是操練你們的耳目;要你們每日演陣,住則同住,行則同行,要快大家快,要慢大家慢,要上前大家上前,要退後大家退後,是操練你們的行伍,要你們齊心。你們若是操得筋力強健,手足伶俐,步履便捷,技藝純熟,耳目精明,而又大家齊心,膽便大了。一遇賊匪,放炮的放炮,放槍的放槍,刀、矛、鈀、叉一齊上前,見一個殺一個,見十個殺十個,那怕他千軍萬馬,不難一戰成功。你們得官的得官,得賞的得賞,上不負皇上深仁厚澤,下即可慰本部堂一片苦心。本部堂於爾等有厚望焉。

為配合精神訓話,他還將“四書”、《孝經》下發到士兵手中,幾乎把兵營變成學校:“常教士卒作字讀書,書聲琅琅,如家塾然。又時以義理反複訓諭,若慈父之訓其愛子,聽者潸然淚下。”這種以封建倫常為核心的家規、營規、歌謠、精神訓話以及把兵營變成學校的作法,經過年複一年、鍥而不舍的努力,就把湘軍訓練成一個尊長死上,辨等明威的具有濃厚儒教色彩的軍隊。

第二個方麵是“練”。隻有“訓”是不夠的,“訓”的效果在於將士的思想政治素質的提高上,但沒有真本領必然會打敗仗,因此,曾國藩在“訓”的同時加強“練”的內容。 曾國藩初到長沙時曾訓練過三營湘勇,其後鎮壓湖南各地會黨起義甚感得力。而派往江西的一千湘勇則有兩營從未進行過訓練,因而傷亡慘重,不堪一戰。正反兩麵的經驗,使曾國藩增強了練兵的信心和決心。同時,曾國藩的父親也幾次寫信給他,講述自己在湘鄉辦團練的得失,以及應該注意的問題。這對曾國藩也非常有幫助。他在給駱秉章的信中說:“不練之兵斷不可用。侍今年在省練過三營,雖不足當大寇,然猶可以一戰。六月援江之役,新集之卒未經一日訓練,在江不得力,至今懊悔。”

對湘軍的操練,曾國藩強調勤與熟。他將湘軍營規定為《日夜常課之規》七條:

一、五更三點皆起,派三成隊站牆子一次。放醒炮,聞鑼聲則散。

二、黎明演早操一次,營官看親兵之操,或幫辦代看。哨官看本哨之操。

三、午刻點名一次,親兵由營官點,或幫辦代點。各哨由哨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