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3 / 3)

四、日斜時,演操一次,與黎明早操同。

五、燈時,派三成隊站牆子一次,放定更炮,聞鑼聲則散。

六、二更前點名一次,與午刻點名同。計每日夜共站牆子兩次,點名二次,看操二次。此外

營官點全營之名,看全營之操無定期,約每月四、五次。

七、每次派一成隊站牆,唱更,每更一人輪流替換。如離賊甚近,則派二成隊,每更二人輪流替換。若但傳令箭而不唱者,謂之暗令。仍派哨長、親兵等常常稽查。

八、曾國藩對湘軍日夜課程的七條規定,就是要突出一個“勤”字,使士兵在營中日夜都有一定

課程可做,嚴格遵守點名、演操、站牆子、巡更、放哨等營規。曾國藩對於“勤”字的理解是,“治軍以勤字為先,實閱曆而知其不可易。未有平日不起早,而臨敵忽能早起者,未有平日不習勞,而臨敵忽能習勞者,未有平日不能忍饑耐寒,而臨敵忽能忍饑耐寒者”。在給朋友的信中他還發揮說:“治軍之道,以勤字為先。身勤則強,逸則病;家勤則興,懶則衰;國勤則治,怠則亂;軍勤則勝,惰則敗”。隻有在平時保持高度的緊張戒備狀態,才能有備無患,臨敵不慌。

曾國藩將操練分為兩項:技藝和陣法。“練技藝者,刀、矛能保身,能刺人,槍、炮能命中,能及遠。練陣法者,進則同進,站則同站,登山不亂,越水不雜”。

為更好地提高湘軍技藝,熟悉陣法,曾國藩詳細製定了一套課程,作為操練的依據。

一、每逢三、六、九日午前,本部堂(曾國藩)下教場,看試技藝,演陣法。

二、每逢一、四、七日午前,著本管官下教場演陣,並看抬槍、鳥槍打靶。

三、每逢二、八日午前,主要管官帶領赴城外近處跑坡、搶旗、跳坑。

四、每逢五、逢十午前,即在營中演連環槍法。

五、每日午後,即在本營練習拳、棒、刀、矛、鈀、叉,一日不可間斷。

湘軍練習的主要陣法則是戚繼光的鴛鴦陣、三才陣,以及《握奇經》的四麵相應陣,還有後來的一字陣、二字陣和方城陣等等。

曾國藩十分強調“熟練”,隻有“熟”才能臨敵發揮自如,否則,一見敵就自亂陣腳。他說

:“總不外一個熟字:技藝極熟,則一人可敵數十人;陣法極熟,則千萬人可使如一人。”

所以曾國藩要求,訓練不間斷,在循序漸進的基礎上達到熟練掌握技藝的程度。

綜合湘軍的軍事訓練主要可歸結為操、演、巡、點四個方麵,操即上操,演即演習諸般武藝和陣法,巡即巡邏、放哨、站牆子,點即點名。同時,新勇與舊勇演武內容有些不同,但日常操點巡哨則完全一樣,除打仗外,天天如此,不得間斷。

與旗、綠各營比較,湘軍除訓練抓得很緊外,每天兩次點名、站牆子成為湘軍的特點。點名是為了防止士卒隨便離營,士卒離營則部隊減員,降低戰鬥力。站牆子就是守衛營牆,形式上屬於班哨、排哨之類。但效果又不相同,因為早晚派三成隊伍站牆子對防止敵人的突然襲擊很有效果。可以設想三分之一的人時刻處於戒備狀態,那麼一旦受到襲擊就可以暫時頂住,使其餘的人有足夠的時間做好準備,投入戰鬥,不至於一觸即潰。

湘軍的行軍紮營亦有具體規定,擇地、布局有規定,挑溝、築牆有尺寸,每天一駐下來必須大修工事,在工事做好之前,既不準休息,也不準與敵人開仗。曾國藩經常說,即使駐營一天,也要作好打大仗的準備,因此築牆、修工程成為常規。從以後的事實來看,湘軍很少有大的軍事轉移之類,而強調陣地戰,持久戰,從無飄忽不定之舉。也可以說,湘軍能打硬仗,與這些規定有很大關係。

第三個方麵是軍紀與軍民關係。曾國藩十分重視民心的作用。而一支軍隊對待百姓如何,往往是能否最終戰勝對手的關鍵因素。他的先期目標是改變老百姓心目中“兵不如匪”的看法。曾國藩說:“恐民心一去,不可挽回,誓欲練成一旅,秋毫無犯,以挽民心而塞民口,每逢三八操演,集諸勇而教之,反複開說至千百語,但令其無擾百姓。自四月以後,間令塔將傳喚營官,一同操演,亦不過令弁委前來,聽我教語。每次與諸弁兵講說至一時數刻之久,雖不敢雲說法點頑石之頭,亦誠欲以苦口滴杜鵑之血。……國藩之為此,蓋欲感動一二,冀其不擾百姓,以雪兵勇不如賊匪之恥,而稍變武弁漫無紀律之態”。有了百姓的支持,有了民心的向往,打了敗仗也可以有源源不斷的兵源,就可以反敗為勝。為此,曾國藩苦口婆心,開誠布公,勸導士兵嚴守紀律,愛護百姓。他親自創作了一首《愛民歌》,歌詞是:

三軍個個仔細聽,行軍先要愛百姓。

賊匪害了百姓們,全靠官兵來救人。

百姓被賊吃了苦,全靠官兵來做主。

第一紮營不貪懶,莫走人家取門板。

莫拆民房搬磚頭,莫踹禾苗壞田產。

莫打民間鴨和雞,莫借民間鍋和碗。

莫派民夫來挖壕,莫到民家去打館。

築牆莫攔街前路,砍柴莫破牆上樹。

挑水莫挑有魚塘,凡事都要讓一步。

第二行路要端詳,夜夜總要走帳房。

莫進城市占鋪店,莫向鄉間借村莊。

人有小事莫喧嘩,人不躲路莫擠他。

無錢莫扯道邊菜,無錢莫吃便宜茶。

更有一句緊要書,切莫擄人當長夫。

一人被擄挑擔去,一家嚎哭不安居。

娘哭子來眼也腫,妻哭夫來淚也枯。

從中地保又訛錢,分派各團與各部。

雞飛狗走都嚇倒,塘裏嚇死幾條魚。

第三號令要嚴明,兵勇不許亂出營。

走出營來就學壞,總是百姓來受害。

或走大家訛錢文,或走小家調婦女。

邀些地痞做夥計,買些燒酒同喝醉。

逢著百姓就要打,遇著店家就發氣。

可憐百姓打出血,吃了大虧不敢說。

生怕老將不自在,這要出錢去賠罪。

要得百姓稍安靜,先要兵勇聽號令。

陸軍不許亂出營,水軍不許岸上行。

在家皆是做良民,出來當兵也是人。

官兵賊匪本不同,官兵是人賊是禽。

官兵不搶賊匪搶,官兵不淫賊匪淫。

若是官兵也淫搶,便同賊匪一條心。

官兵與賊不分明,到處傳出醜名聲。

百姓聽得就心酸,上司聽得皺眉尖。

上司不肯發糧餉,百姓不肯買米鹽。

愛民之軍處處喜,擾民之軍處處嫌。

我的軍士跟我走,多年在外名聲好。

如今百姓更窮困,願我士兵聽教訓。

軍士與民共一家,千記不可欺負他。

日日熟唱愛民歌,天和地和人又和。

《愛民歌》借用白話詩的體裁,亦即當時最流行的蓮花鬧歌詞,深入淺出,富於情趣,又朗朗上口。它同時又是湘軍士兵的識字課本,曾國藩每日裏在訓教的過程中,隻教一、二句,先識字,後理會其內涵,循環往複,身體力行,使湘軍成為一支有主義的軍隊。曾國藩在為《愛民歌》寫序時說:

用兵之道以保民為第一義。除莠去草,所以愛苗也;打蛇殺虎,所以愛人也;募兵剿賊,所以愛百姓也。若不禁止騷擾,便與賊匪無異,且或比賊匪更甚。要官兵何用哉?故兵法千言萬語,一言以敝之曰:愛民。特撰《愛民歌》,令兵勇讀之。

對於湘軍的軍紀,也十分嚴格,曾國藩在所著的《勸訓練以禦寇》中寫到:

禁嫖賭,戒遊惰,慎言語,敬尊長,此父兄教子弟之家規也。為營官者,待兵勇如子弟,使人人學好,個個成名,則眾勇感之矣。

在《禁煙等事之規七條》中,規定更為詳細:

禁止洋煙:營中有吸食洋煙者,盡行責革。營外有煙館賣煙者,盡行驅除。

禁止賭博:凡打牌、押寶等事,既耗錢財,又耗精神,一概禁革。

禁止喧嘩:平日不許喧嚷,臨陣不許高聲。夜間有夢魘、亂喊亂叫者,本棚之人推醒,各棚不許接聲。

禁止奸淫:和奸者責革,強奸者斬決。

禁止謠言:造言謗上、離散軍心者嚴究。變亂是非,講長說短、使同伴不睦者嚴究。張皇賊勢、妖言邪說、搖惑人心者斬。

禁止結盟拜會:兵勇結盟拜會、鼓眾挾製者嚴究。結拜哥老會、傳習邪教者斬。

禁止異服:不許穿用紅衣、綠衣、紅帶、綠帶,不許織紅辮線,不許紮紅綠包巾、印花包巾,不許穿花鞋。

由於湘軍中客觀存在的親黨鄰裏的血緣和地緣關係,加之有較優越的組織形式,務實的訓練內容,嚴明的軍紀,使湘軍的戰鬥力很強,效果也很明顯。

湘軍在招募時,往往“慕千人,則萬人應之,募萬人,則數萬人應之”,人人樂從軍,個個爭效命,絕無綠營征調離別時的可憐之相;湘軍在作戰時,結硬寨,打呆仗,互相救援,死戰不退,表現出空前的戰鬥力。人數較少的湘軍,最終戰勝了有百萬之眾的太平軍,宣傳鼓動和思想教育起了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