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士族、庶族與家族、宗族關係辨析(2)(1 / 2)

從“戶調之式”複除令的內容來看,其所規定的是各級官僚具有占田、蔭族及蔭客的特權,受庇蔭者得以免除官役。這裏,“蔭”是依官品而定,而非區分士庶而蔭。其中所謂“士人”是指入“士籍”者,與士族不是同一概念。士人中固多士族地主出身者,但並不全係士族地主出身。而且,士族地主出身者,也不一定都可得為“士人”。推測西晉戶調之式中所講的“士人”,多半應是已故官僚後裔與隱逸名士後裔或前資官吏。可見,這裏“占田”、“蔭親屬”、“蔭客”並非士族地主的特權,而是品官的特權。根據官品,庶族品官也當然享有蔭親屬的特權。反之,世家大族中那些未能入仕列入“士籍”者同樣不能享有免稅免役的特權。這也就是說,就品官蔭親屬這一特權而言,隻有官民之別,並無士庶之別。正如唐長孺先生所言:“根據戶調式,姑不論業已上升到高官的寒人(以軍功起家的曆代都有),就是剛沾上一官半職的寒人也得以蔭及期親。如果單從按品蔭族來看,隻能證明西晉所重在當代官職,不能說明士族特權。”在經濟狀況上,士庶之間亦無絕對界限。貴者未必皆富,士族中也多貧乏之例。例如:北地泥陽人傅玄,祖燮,漢朝漢陽太守,父幹,魏扶風太守,而傅玄“少孤貧,博學善屬文”;丹陽句容人葛洪,祖係,吳大鴻臚,父悌,邵陵太守,葛洪“少好學,家貧,躬自伐薪以貿紙筆,夜輒寫書誦習,遂以儒學知名”;譙國龍亢人桓彝,漢桓榮九世孫,父顥,官至郎中,彝“少孤貧,雖簞瓢,處之晏如”;沛國相人劉惔,祖父宏為光祿勳,從祖粹為侍中,從祖潢為吏部尚書,並有名中朝。父耽,晉陵太守,亦知名。

而劉惔,“家貧,織芒?以為養,雖蓽門陋巷,晏如也”,後來仕至丹楊尹;北地靈州人傅隆,高祖鹹,晉司隸校尉,曾祖晞,司徒屬。父祖早亡。而傅隆“少孤,又無近屬,單貧有學行,不好交遊”,至四十歲,始為孟昶建威將軍,員外散騎侍郎;城陽營陵人王裒,祖脩,有名魏世,父儀,為文帝司馬,而裒因父死非命,示不臣朝廷,“家貧,躬耕,計口而田,度身而蠶”;高密淳於人徐苗,累世相承,皆以博士為郡守,祖邵,魏尚書郎,苗“少家貧,晝執鋤耒,夜則吟誦”,後為儒宗,郡察孝廉,州辟從事等並不就;南鄉範縝,晉安北將軍汪六世孫,祖琚之,中書郎,父早卒,“少孤貧”,官至中書郎、國子博士。這些士族子弟日後或隱或顯,暫且不論。但從當時的經濟狀況來看,他們並不富裕。上述這些士族子弟中,有許多人當其貧困之時,其經濟地位同於一般平民百姓,還算不上是什麼“地主”。

同樣,庶族亦有“宗族富盛”者。如襄陽人習鑿齒,父祖無聞。“宗族富盛,世為鄉豪”;雁門人莫含,“家世貨殖,貲累巨萬”。庶族同樣具有經濟方麵的家族、宗族功能。如:任城樊人魏舒,“年四十餘,郡上計掾,察孝廉。宗黨以舒無學業,勸令不就,可以為高耳”。魏舒對策升第,入尚書郎,官至司徒,“有威重德望,祿賜散之九族,家無餘財”;平原高唐人劉寔,“少貧窶,杖策徒行,每所憩止,不累主人,薪水之事,皆自營給。雖處榮寵,居無第宅,所得俸祿,贍恤親故”;河內懷人山濤,“初,濤布衣家貧及居榮貴,貞慎儉約,雖爵同千乘,而無嬪媵。祿賜俸秩,散之親故”;高平金鄉人郗鑒,“少孤貧,博覽經籍,躬耕隴畝,吟詠不倦。以儒雅著名,不應州命”,“於時所在饑荒,州中之士素有感其恩義者,相與資贍。鑒複分所得,以恤宗族及鄉曲孤老”。

總之,在經濟特權、經濟狀況及家族、宗族經濟功能方麵,都很難將士族與庶族截然區分開。

文化傳統上

西漢末年,以儒為業讀經的士人越來越多,且子承父業,使文化具有家族世襲化的特點。如:漢代魯國鄒人韋賢,“篤誌於學,兼通《禮》、《尚書》,以《詩》教授,號稱鄒魯大儒”,以讀經而身居丞相之位。他的四子承襲父業,其中少子玄成,“複以明經曆位至丞相”。次子弘之子賞,明《詩》,哀帝時以舊恩為大司馬車騎將軍,列為三公。至東漢韋賞子韋彪,“好學洽聞,雅稱儒宗”,位至大鴻臚。故鄒魯有“遺子黃金滿籝,不如一經”的時諺。汝南袁氏,袁良,“習孟氏《易》,平帝時舉明經,為太子舍人”,子袁安,少傳良學,後世代傳《易》,袁氏“四世三公”。弘農楊氏,楊敞,漢昭帝時為丞相,子楊竇,“習《歐陽尚書》。哀、平之世,隱居教授”,孫楊震,“少好學,受《歐陽尚書》於太常桓鬱,明經博覽,無不窮究”,其子孫世代通《尚書》,楊氏仕至“四世五公”等等。這樣,累世經學的家族往往成了累世公卿的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