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挺住身子站穩,抬眼向上看,銀河像是刷的一聲流進島村的內心去。
於是,這小說,寫完了。
到了此時,人們隻顧無奈了,忘記悲劇了;
隻顧忙亂了,沒空悲劇了;
隻顧嚎叫了,不想悲劇了。
同理,因為釜底抽薪了,沒法崇高了;
因為偶然成“精”了,稀釋崇高了;
因為瑣碎主流了,氣死崇高了。
崇高既已不在,一切皆有可能。
表現在藝術創作上,就有如進入荒野一般,瘋長出各式各樣的花與草,還有蟲與獸。
此類作品,實在太多,難以盡數,以本人有限的閱讀經曆來說,即有如下種種:
米勒的《北回歸線》、福克納的《喧嘩與騷動》、馬塞爾·埃梅的《穿牆記》、塞林格的《麥田的守望者》、巴塞爾姆的《白雪公主》、布雷德伯裏的《畢加索之夜》、麥金托什的《美國製》、加繆的《局外人》、卡夫卡的《變形記》、馬爾薩斯的《百年孤獨》、科塔薩爾的《跳房子》、克洛代爾的《緞子鞋》、薩巴蒂埃的《瑞典火柴》、塞利納的《長夜行》、薩特的《惡心》、貝克特的《等待戈多》、凱魯亞克的《在路上》、納博科夫的《洛麗塔》、麥卡勒斯的《傷心咖啡館之歌》、福爾斯的《收藏家》、施林克的《生死朗讀》、庫切的《恥》和莫裏斯的《變性人自述》。
這些小說和劇本,有寫荒誕的,也有寫幽默的,荒誕自然不合常理,幽默也是黑色幽默。其餘寫“存在”,寫心理,寫戰爭,寫生活,寫傳統,寫童話,寫痞子青年,寫無聊才子,寫白癡,寫怪異,寫科幻,寫神話,寫曆史。種種題材,不一而足。隻是作者不再關注大人物,大事件,大衝突,大結局。我們閱讀這些作品,諸如偉大、輝煌、高尚、犧牲、格調之類的統統不見了蹤影。就是哭,也不再發出那種驚天動地的聲音;就是笑,也不再具有那種聲震屋宇的氣派。在一切傳統的褒揚詞語中,似乎唯有“愛”還是存在的,然而,那是一種什麼樣的愛喲。純情的愛,太酸了;永恒的愛,太假了;忠貞不渝的愛,太罕見了,那是外星人的做作吧!就是一見鍾情的愛都幾乎已經尋它不見。倒是那些奇奇怪怪有些畸形、有些另類、有些變態,甚至綁架性的情愛各行其道,備受關心。不但內容變了,觀念變了,而且形式也變了。有的小說更像哲學,如喬斯坦·賈德的《蘇菲的世界》;有的小說仿佛迷宮,如博爾赫斯的《交叉小徑的花園》;有的小說改變了閱讀規則幾成閱讀遊戲,如科塔薩爾的《跳房子》;有的小說幹脆變成撲克牌狀,如馬克·薩波塔的《第一號創作:隱形人和三個女人》。變成哲學的小說,依然是小說,而且可以從中得到更多的智趣與樂趣。變成閱讀遊戲的小說雖然另類,卻別有魅力,他讓你跳著讀,隔行讀或者順著作者的提示,跳躍章節,波浪起伏。
然而,你不能說,這個不可以。事實上,很多讀書人原本就有跳著翻書看書的習慣,隻不過作者別出心裁,把這固有的習慣,變成了新潮的藝術。至於撲克牌式的小說,更離奇也更有魅力了。它的存在形式完全是活頁性質的狀如一張一張的撲克牌。全書共計1049頁,讀者可以任意改變任何一頁的順序,但那故事依然成立,敘事依然成立,情節依然成立,閱讀依然成立。我數學低能,不知道這1049頁書可以演繹出多少種組合,但我可以判斷,那樣的組合方式,一定是悲劇——崇高時代不可以接受的,甚至不可以想象的,而它所帶來的新穎別致的創作與閱讀樂趣,也是先前那個時代的作者和讀者無緣享受的。
那麼這種種變化,它的意義安在?其意義在於:它以極端化、多樣化、變形化與技術化的手段,不但顛覆了先前的傳統,而且更深刻也更豐富了對人的解釋,對社會的解釋以及對藝術的解釋。
所謂極端化書寫,原本也與這時代的文化追求與科學發現有關。以人的觀念為例,文藝複興、啟蒙時代的“人”的理念,是整體性的、標識性的。人就是人類,他所麵對的主要是人對宗教的自由與解放,或者是對專製與等級的自由與解放。但在現代主義後現代主義時期,“人”的理念細化了、深化了,既肉體化又功能化了。雖然它在外在形式上具有極端色彩,諸如對存在的分析與描寫、對性的分析與描寫、對身體的分析與描寫、對話語的分析與描寫、對形式的分析與描寫,走的都是極端化的路子。例如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那方法就很極端。極端了難免不全麵,不全麵似乎就不科學。然而,他正是以這種似乎不全麵、不科學的方式,深化並豐富化了人類對自身的研究。嗣後,文學家們又借此開掘並豐富了現代文學藝術的表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