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3章 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加強個人品德教育(4)(2 / 3)

道德評價

道德評價的必要性

道德評價,就是應用已掌握的一定社會的道德規範、準則體係,對自己、他人或群體的道德行為作出是非、善惡的價值判斷,以達到褒善貶惡、揚善抑惡的目的。

道德評價可以揭示人們行為的善惡價值,判明這些行為是否符合一定的道德準則和規範,是否符合道德理想,從而通過社會輿論和內心信念,形成一種巨大的精神力量,棄惡揚善,以調整人與人之間以及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道德評價是個人道德觀念、道德品質形成的重要因素,它貫穿於道德教育、道德修養等實踐活動中。即在道德教育實踐中、道德修養中進行道德評價。

道德評價又分為道德的自我評價和社會評價。道德的自我評價就是個體或群體對自己行為的一種善惡上的自我認識,是依據自身的價值取向,對自身行為所作的判斷。道德的社會評價是指通過口頭議論、大眾傳播工具對他人和事件進行評論,施加影響,對人良心的形成,對社會風氣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上麵案例中有許多方麵的社會評價,大眾媒體對人的行為有許多評價,而且還引申到對司法工作的評價,對社會保障體製的評價。這樣,社會輿論便會形成一種獨特的、強大的力量,對提高人們的善惡判斷力,對整肅社會風氣,完善社會製度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教育部頒布的新的《普通高校管理規定》不再使用“道德敗壞”一類的用語,以後對大學生的管理,將采用語義明確的法律用語,比如“違反法律規定的……”之類。但不要誤認為對大學生的管理不用道德評價了。學校是一個人道德情操、行為習慣養成的地方,大學更是步入社會之前的最後一道“關口”,越是大學越不可放鬆對學生的道德要求。

大學生雖然有較完備的知識結構,但成長過程一般比較簡單,就是從學校到學校,所以對事物的分辨能力尚有欠缺。這些決定了大學生“初生牛犢不怕虎”的性格特點,再加上精力旺盛,好奇心強,所以什麼都敢嚐試,甚至明知道“出格”的事,也可能非做不可。如果僅靠“法律評價”,根本無法涉及這麼多的層麵,將會有很多事情無法管理,從而使高校的育人之責成為一句空話。因此,對大學生尤其應該強調道德養成、道德自律。自由的含義不是無約束,愛護的含義也不是縱容。既然不能否認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又怎麼能否認道德評價的必要性呢?

有人說,學生由公費變自費上學了,因此學生和學校間的“主體地位”已經發生了根本變化。言外之意,學校應該給予學生更多的自由,應該更多地順從於學生的意願。這種說法是不妥的。“付費主體”變化,不等於“教育主體”的變化,不等於學校辦學方向和管理手段就應該變化。學校“教書”且“育人”的職責無可替代,而“育人”之責的完成,永遠離不開“道德評價”的標尺。

道德評價的標準和依據

(一)道德評價的標準

道德評價必須依據一定的客觀標準。這個標準隨著社會經濟關係的變化而變化,它是絕對的,又是相對的。在階級社會和有階級存在的社會,不同社會、不同階級有小同的善惡觀念,因而有不同的道德評價標準。作為占統治地位的道德,總是以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作為道德評價的基礎。沒有超階級的、永恒不變的善惡標準。馬克思主義認為,不同社會、不同民族以及不同階級之間,有不同的善惡標準。即使在同一條件下,人們的道德評價標準也不會是絕對相同的。

當前,公眾輿論對某些不道德行為的約束控製減弱,有的客觀上還對某些有損道德的行為推波助瀾。當有人作出損害公眾利益的事時,圍觀者常常熟視無睹,放棄了社會賦予自己的譴責權力。

在公共汽車上,當歹徒欺淩婦女時,一些男子漢常常腿在打顫;一些人看到別人的錢包被盜時,捂緊了自己的n袋,閉住了自己的嘴巴。何以出現這樣的現象?這是因為,過去原有的道德標準由於社會向多元化發展而正在失去應有的約束力,而新的道德標準尚未建立。失範的道德標準,影響的不僅是我們這一代人,而且將嚴重影響我們的後代。我們必須在實踐的基礎上建立新的道德評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