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大自由:理想與現實的統一(3 / 3)

禪的靜默指示著存在的大自由!

禪的靜默超越了客觀對象的束縛!

禪的靜默超越了主觀理想的束縛!

禪的靜默超越了上帝的束縛!

禪的靜默超越了人的一切自我束縛!

超越一切,且輝煌地走向涅槃的大自由。一切如其本然地存在,一切事物或個人都互不相礙地存在於超越二元分別的無限圓滿之中。

鈴木大拙說:“禪是真正的自由!禪的自由是心的自由。”

心靈沒有任何執著,沒有對象的執著,沒有幻象的執著,沒有“全一”的執著,沒有任何事物的執著,無論是主觀的,客觀的,無論是現實的,理想的,心無一物、心無所礙,這便是真正的自由!

心靈離一切諸相,沒有自我之相,沒有他人之相,沒有凡俗之相,沒有神聖之相,沒有一切分別之相,在無有分別的“空”和“無”中肯定了一切。這便是徹底的自由!

真理在人的心中,自由也在人的心中。不求於人,不求於神,不求於聖,不求於祖,甚至也不求於自我,無有所求。當人們追求自由時,自由便成為一個對象化的東西。或者一個理想化的東西。在對象化和理想化中,主觀和客觀分裂為二且爭先恐後地聒噪。而當我們靜默下來,靜觀自我的心靈,離一切諸相,破一切執著,主觀和客觀全都沉默,在一種永恒的光芒中,一切都自由而寂靜。

石霜禪師說:

“休去,歇去,冷湫湫地去,一念萬年去,寒灰枯木去,古廟香爐去,一條白練去。”

“一條白練去”,便是大自由!

自由,是人的徹底的自覺。在原始混沌的自在狀態中,人雖然自發地與宇宙融為一體.然而,人對自我的無知以及對自然必然性的無知,因而不具有自由的意識_所以,原始的混沌統一,不是自由。隻有在認識自我並認識自然必然性(自覺、之後,超越理性的分別重新回歸統一,才是自由。回歸統一的狀態,已不是自在的狀態,而是自為的狀態。隻有自覺並超越自覺,才能走向自由。由此可知,自由的本質是自覺以及自覺的超越。是自覺與超越的動態係統。在這個係統中,既包容了科學的自由,也包容了基督教的自由。既包容了理性主義的自由,也包容了非理性主義的自由。涅槃的大自由不是虛無主義的自由,而是現實主義的自由。涅槃的無限圓滿包容一切,不可思議的“空”和“無”肯定了一切。涅槃的大自由也不是“抽象的自由”,而是實在的自由。自由不是在某個理想的極地,也不是靜止地處在某個方向,而是理想與現實的統一,主體與客體雙向同一的交融,是包容一切的動態過程。大自由雖然肯定一切,然而卻是以人的覺醒為主體,是人的覺醒而擁抱宇宙。因此,我們說大自由包容一切,肯定一切,並不是說草木和鳥獸,是自有的自由。在涅槃的大自由中,草木和鳥獸如其本然地存在,它們的自由隻是相對人的覺醒而言。它們本身不具有自覺乃至自由的意識。因此,涅槃的大自由,是人的自由。人徹底地解放了自我,才能解放一切有情無情。人徹底地開放自我,才能擁抱一切眾生非眾生。

在人的自覺與超越之中,大自由的光芒普照萬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