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1 / 2)

隻要能獲取暴利,即使冒殺頭的危險也毫不在乎。這是世界上任何一個走私分子或組織供奉的信條,幫會亦如此!

幫會的經濟來源除了靠搶劫、勒索綁票、販賣人口等收斂金錢外,走私也是幫會獲取經濟收入的一種主要手段。幫會走私的商品主要是食鹽和鴉片。清代食鹽的生產和銷售是由官府進行控製的,嚴禁私人販賣。由於各地鹽的產量不均,各地的鹽價也不相等。如川鹽、淮鹽、浙鹽因種種因素,鹽的價格差異較大,但這卻正好給了幫會販運私鹽、謀取暴利的機會。他們瞅準時機,巧妙地繞過官方嚴格的檢查,在鹽價低的鹽場取鹽,然後設法運到鹽價高的地區銷售,從而獲得可觀的利潤。如從道光十一年起在將近十年半的時間裏,安徽的兩淮由於每年發生天災,因而鹽的產量極低,造成嚴重缺鹽,鹽價猛漲。長江上遊的哥老會看到這一情況,立刻組織人馬,將低價的川鹽偷運到長江中下遊省份銷售,他們利用地區差價,為自己又增添了一筆豐厚的收入。

販運私鹽雖然利大,但因為沿途要經過數省,易遭搶劫,加上又有官府的緝查隊盤查過緊,因而風險很大。所以幫會販運私鹽時,押鹽的隊伍不但人數多,而且配備武器。《灌縣誌》上記載,有一回官府派兵前去捕捉販運私鹽的袍哥隊伍,並試圖沒收私鹽。沒料到袍哥集結了千餘人,對前來鎮壓的官兵進行武裝反抗,當場擊斃官兵數人,保住了私鹽。按照地域劃分,長江上遊的哥老會主要走私川鹽,長江中下遊的青紅幫主要走私淮鹽和浙鹽。在清嘉道年間,販運私鹽最強大的走私集團,是太湖上的青幫組織“巢湖幫”。這種具有雄厚資本、嚴密組織的武裝販私集團,與糧船水手早就結下不解之緣,當糧船幫被清政府遣散之後,原來以販運私鹽作為“副業”的糧船水手,大批地投入青幫,並以兩淮鹽場作為基地,在淮鹽各銷岸建立碼頭,使青幫組織迅速在長江中下遊一帶的城鎮鄉村蔓延開來。

到了光緒年間,揚州、鎮江、瓜洲、清河、淮安已成為兩淮產鹽的集散地和漕運交通要道,青幫在這一帶根基很深。蘇州則是江蘇水手羅教的發源地,鹽梟在這裏也很活躍,清朝重臣李鴻章在奏議中說:“淮揚徐海之撚匪鹽梟,與跟隨漕船之水手青皮”早在道光年間就托足於“水陸交衝、五方雜處”的上海。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交通運輸線的改變,青幫日益把其活動的中心轉移到華洋雜處的通商口岸上海、鎮江和南京。販運鴉片是幫會獲取暴利的另一種重要方式。鴉片戰爭以後,不僅外國洋鴉片源源輸入,而且本國煙土充斥市場。走私鴉片比走私鹽獲得的利潤還要高,為了不放棄斂聚錢財的好機會,長江上遊的哥老會和長江下遊的青紅幫又紛紛幹起走私鴉片的勾當。林則徐就曾對從事鴉片走私的幫會做過描述,說福建和廣東幫會首領,在上衣的扣子上做了記號,將走私的鴉片帶到江西秘密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