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1 / 2)

恃強淩弱,打家劫舍,嚴酷的幫規早已蕩然無存,這亦是幫會封建本質的充分暴露。

幫會組織具有我們前麵提到的諸如丐幫、竊賊及盜匪團夥的這種屬性,因為,在幫會發展的曆史上,恃強淩弱、偷竊搶劫以及與其他犯罪集團聯合起來進行犯罪活動的例子是層出不窮的。有不少幫會組織,本身就是民間內部各種矛盾衝突的產物。憑借幫會具有會員互助的功能,強製壓服矛盾的另一方麵,是幫會活動的一個重要內容。例如,龍溪人幫會成員李水是萬提喜的嫡傳弟子張普之徒。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李水因向楊六借銀不遂,竟邀同會將楊六拘押強索,直到楊六交錢後才釋放。次年又搶王江戲班,勒索贖金。這個組織由此轉變為盜賊團夥。廣東有些幫會也是“以強淩弱,以眾暴寡,亦或恐嚇殷戶、愚民出錢入會。若不聽從,即糾眾轄借圖利”,與福建、江西的情形差不多。

至少從乾隆末葉後,幫會中已出現大量專門進行搶劫的團夥。據《天地會》資料叢刊記載,乾隆五十一年(1786),平和縣酒販許阿協途中被搶,隨即加入幫會,要回了被搶去的番銀(銀元)。幫會重要骨幹嚴煙也供認,“若遇搶劫,一聞同教暗號,便不相犯”。至嘉慶年間,幫會從事搶劫活動之風甚行(《天地會》資料叢刊)。廣東海豐人幫會成員管彥英直言不諱地說:“凡搶劫案件,係伊幫會內之人居多”。江西南贛至九江千餘裏水道:“沿河匪棍,或白晝向客商訛借搶奪,或黑夜夥竊,拒捕傷人,或窺伺單身孤客船至荒洲僻野,將人驅迫上岸,留行李銀錢,逞強駛去”。在深山叢林地區,“遇有攜帶財物者,四集圍捆,劫掠一空,猶恐既劫其財,或致控告滋事,因並其人殺害,在場幾人,即將其屍分為幾塊,各以油紙包裹,東西南北分道而散”。加入幫會可以免除遭到搶劫的風險,成為相當一部分商人、富戶加入幫會的重要原因。應該指出,幫會沿途搶劫行商,增加了商品運輸的風險和保護費用,這對於商品經濟發展是很不利的。

幫會的搶劫對象除了行商、富戶之外,還有農業生產中最為重要的畜力——耕牛,對於農業生產的破壞也不可低估。耕牛是農業社會中除金銀首飾之外價值最昂貴的動產之一。嘉慶七年(1802),幫會成員賴大姐在江西泰和縣搶耕牛二隻,獲贖銀十六元。《那文毅公奏議》中說,廣東惠州、潮州一帶,“因深山耕牛難得,牛隻被添弟會偷竊”,土著居民組織“牛頭會”與之對抗。魏源著的《聖武記》記載,湖南永州一帶的遊民,“結天地會,屢強劫瑤寨牛穀,黨聯官役,瑤無所望”,竟於道光十二年(1832)激發了以趙金龍為首的瑤民起義。嘉慶二十四年(1819),廣西灌陽蔣五益結會之後,“邑中穿窬之徒,借此橫行鄉裏,盜賊蜂聚,地方靡寧,失牛之事指不可屈。”嘉慶初年,隨著大股海盜在閩粵海麵的興起,幫會與海盜的勾結也日益加強。《敬陳治化漳泉風俗疏》一書中記載,福建漳、泉二府幫會“恃其人眾,或出洋搶劫,或在陸搶奪,或擄人勒贖”。魏源在《嘉慶東南靖海記》中說,活動於閩洋海麵的蔡牽”結陸地會匪,陰濟船械、硝磺、米糧”,得到了幫會的支援。在粵東洋麵活躍一時的鄭一、張保等大股海盜與幫會的往來也十分密切。清嘉慶七年(1802)清軍密探從海盜船上發現了寫有“高溪”字樣的幫會傳單。清嘉慶十年(1805)兩廣總督那彥成收買了幫會首領李崇玉,通過他竟能招降海盜三千餘人,“秘密會社成員以各種方式接濟海盜,保持在港、澳的協調行動、為海盜采購貨物以及幫助海盜銷贓。這些聯係甚至使海盜組織中出現了會黨的職銜名稱”,如紅棍、白紙扇等等。

在長期從事搶劫、海盜活動的過程中,幫會與清軍士兵、衙吏的勾結也日益加強。兵丁衙事參與分贓,而幫會則以此為掩護。幫會“不獨無賴棍徒悉為羽翼,即各州縣胥役兵丁,大半相與交結,表裏為奸,雖素不謀麵,而猝然相遇,見手口之號,無不呼為兄弟。一切搶劫之事,無所不為”(《天地會》資料叢刊),引起了清朝的極大恐懼。至道光年間以後,雖然幫會的發展規模遠比嘉慶時期為大,但破案率卻大大降低,除了州縣官“諱盜為竊”,害怕處分之外,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幫會已經滲透甚至控製了相當一部分州縣的捕盜機構。鴉片戰爭後失業勞動者與災民的激增,導致了嚴重的社會危機。匪、盜的猖獗,是這一社會危機突出表現。遊民社會中原有的各種幫會,往往是他們打家劫舍的天然組織憑借。鴉片戰爭後的盜匪遍及全國,規模也比戰前明顯擴大。《致屬下十七縣書》中說,福建“擔匪肆行,苦累行旅”。廣東盜匪活動更為猖獗,甚至把綁票勒贖的對象擴大到地方政權。據羅享衍《羅文恪公遺集》載,清道光二十年(1840),“有賊匪數千人攻圍肇慶府屬之廣寧縣城,該知縣賂以銀二千五百兩始行解圍”,後又進攻順德,俘千總梁國升,“索銀數百兩收贖”。而陝西一帶“多刀匪,帶刀遊蕩,名曰刀客,又有紅線、黑線等名目,忤法肆劫掠”。安徽、河南的撚子,“年豐則少靖,歲歉則橫行”(黃鈞宰的《金壺浪墨》)。山西“省南之盜皆係賣棉線花帶,或賣絨線,又跑解馬、耍把戲,散遊各鄉,聚至二三十人,則驟出行劫”,“口或北之盜,皆山東騎馬賊,散於各縣之村鄉。店夥之黠惡者,暗與通線,客商往來,銀錢貨物騾馬,往往被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