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宗教飲食文化(1 / 2)

(1)素食與宗教

說到《西遊記》的飲食,大概唐僧堅持食用的“齋飯”給讀者印象最深了。所謂“齋飯”,也就是佛教徒食用的素食。中國先秦時期在祭祀前沐浴更衣、不飲酒、不吃葷腥,亦稱“齋戒”。後來佛教借用了“齋”這個字,稱他們的肴饌是帶有崇敬之意的。

素菜的發展及其形成體係是有佛教徒功勞的。印度佛教徒沒有素食的規定,因為僧侶托缽乞食,對於食物的葷素沒有選擇餘地。佛教初人中國,對於佛徒食品也沒有嚴格規定。《十誦律》雲:“我聽噉三種淨肉,何等三?不見、不聞、不疑。”也就是說,對於自己沒有親眼看見、沒有親耳聽到和沒有懷疑是殺生的三種淨肉,佛徒都可以食,後來,南朝虔誠的佛教徒梁武帝大力提倡素食,並禁止僧侶食肉,他根據《涅盤經·四相品》等大乘經文,撰寫文章反複強調斷禁肉食對佛教信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認為食肉就是殺生,並提出對於飲酒食肉的僧侶要加以懲處。這種做法確實收到功效,對於僧侶生活帶來深遠的影響。由於僧侶常年食素,也影響了在家的居士,他們有的與僧侶一樣,常年食素,有的初一、十五吃素。吃素人數的增加,自然促進了全素肴饌的發展。

中國在先秦兩漢雖然也有素菜肴,但主要是各種菜羹和組。《齊民要木》雖辟有“素食”一章,收素菜十一種,如“蔥韭羹”、“瓠羹”、“膏煎紫菜”、“缹(音缶,用缶蒸)菌”之類,基本還沒有脫離先秦兩漢傳統。隋唐兩代熱衷肉食,《西陽雜俎·酒食》中記載的素菜不多,隻有“麻羹”、“蔓菁籟菹”之類。素菜在宋代才大放光彩,這不僅因為宋人(特別是士大夫)飲食觀念有所變化,素菜逐漸被視為美味,而且在素菜中主要起賦形作用的豆腐、麵筋,開始被重視和被引入烹製菜肴。如果沒有豆腐(包括豆製品)與麵筋,素菜不會成為體係。豆腐前麵已言及,這裏著重介紹一下麵筋。

麵筋又名麩,《事物紺珠》認為首創於梁武帝,有人認為係從餺飪(音博托,麵片兒)發展而來。《齊民要木》記載:“餺托:挼如大指許,二寸一斷,著水盆中浸。宜以手向盆旁,挼使極薄。”然後下水鍋煮熟。這樣做很容易洗出麵筋來。南宋詩人陸遊《老學庵筆記》中就記載:“豆腐、麵筋、牛乳之類,皆蜜漬食之。”可見麵筋在宋代已普遍食用。麵筋係由植物蛋白中的麥膠蛋白與麥麩蛋白組成,不溶於水,但經水後膨脹而富於彈性,可塑性好,可以加工成為各種形狀的。因此製作“托葷”(仿葷形素菜)少不了它,其味道也近於葷。

宋代人繭視素食。北宋、南宋的首都汴京、臨安都有專門賣素食的飲食店。《都城紀勝》記載說素食店賣素簽(一種裹餡食品)、頭羹、麵食、乳蠻、河鯤、脯烯、元魚。凡麩、筍、乳、蕈飲食。充齋素筵會之備。《夢梁錄》亦記載有“葷素從食店”,其中賣“麩筍絲”、“假肉饅頭”、“筍絲麩兒”、“山藥元子”、“假羊事件”、“假驢事件”。這些素的肴饌中都少不了用麵筋或豆腐作主料或配料,從中可見“托葷”菜肴已經形成係列。《夢粱錄》中所載臨安專賣素食分菜的店鋪經營的素肴饌有三四十種,雞、鴨、魚、肉都有仿製品,而且能仿製動物內髒,如“假涼菜腰子”、“假煎白腸”、“假炒肺羊熝”等,甚至有“素骨頭麵”,動物骨頭都能仿製,可見烹飪技藝之高超。

市井的飲食行業為了滿足佛教徒的需要,經營和發展全素肴饌;僧侶聚居的寺廟,特別是僧徒眾多的古寺名刹,他們有雄厚的經濟力量,有極充裕的閑暇,自然也會研究和創造與他們個人口腹相關的全索肴饌。例如,居於湖北東山寺的禪宗五祖弘忍,一生倡導素食,注重僧侶齋飯。他委派得力僧眾治辦夥食,要求三餐搭配,四季相宜。他所創造的“三春一蓮”,即“煎春卷”(餡用豆腐幹、麵筋、野菜;皮用青菜葉或豆油皮)、“燙春芽”(用“佛香椿”嫩芽製成)、“燒春菇”(用鬆藤、荸薺、春筍燒成)、“白蓮湯”(用寺後白蓮峰頂白蓮池中白蓮製成)。這是較早的寺廟名饌。

到了清代,寺廟素菜達到高峰。《清稗類鈔》雲:“寺廟庵觀素饌之著稱於時者,京師為法源寺,鎮江為定慧寺,上海為白雲觀,杭州為煙霞洞。”揚州南門外法海寺,以及浙江之普陀寺、福建之南普陀寺等,這些寺廟的素食不僅是滿足寺內諸僧需要,而且從事經營,成為一種特殊的食肆。有的寺廟為了賺錢甚至也烹製葷菜,如揚州法海寺就以“燜豬頭”聞名於時,這不僅與佛教清規相悖,而且也破壞了素菜體係。但有一些寺廟的香積廚(僧廚別名)則仍嚴格遵守清規,不僅不烹製肉食、不使用“五葷”(包括大蒜、小蒜、興渠、茗蔥、慈蔥),而且在命名上,也不取葷名。清中葉寺廟素菜中增添了以果子為原料的菜肴。《清稗類鈔》記雲:“乾(隆)嘉(慶)間有以果子為肴者,其法始於僧尼,頗有風味,如炒蘋果、炒荸薺、炒藕絲、炒山藥、炒栗片,以及油煎白果、醬炒核桃、鹽水熬落花生之類,不可枚舉。”以果子為肴是否起於清代尚可研究,宋《山家清供》就載有“櫻桃煎”(主料櫻桃)、“橙玉生”(主料雪梨、香橙),但它們在僧尼庵得到發揚光大則是確實的;果肴以甜酸者為多,它們往往用米佐酒和醒酒,一些果羹幾乎成為一些規格較高筵席中不可少的押桌菜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