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歌德”、“缺德”之爭論雖很熱鬧,但似乎不夠深入,其具體表現在雙方挖根源不夠,也缺少精彩的例證,因而很少有說服力。我想“歌德派”文學大約根源於“頌”,而“缺德派”文學當然是源於“變風”、“變雅”。這裏隻說前者,後麵還要舉一個精彩的範例,以供有誌於“歌德”者揣摹。
“頌”,依照漢儒的解釋是“美盛德之形容”,意謂描繪、讚美祖宗和在上位者的盛德。它的重點在於描繪,因為“頌”的古義是“容”,容的意義為儀容,“頌”有再現儀容之意。照理說“頌”應該是客觀的,不客觀怎麼能“再現”呢?可是一提到“頌”總叫我想起人們拉長脖子、聲嘶力竭唱讚歌的姿態,直到把謳歌對象唱得走樣變形為止。這種聯想是於史有證的。《詩經》中的《周頌》,篇章短窘,且不分章押韻,故其聲緩音慢,大約歌唱時也與引頸長歌,相去不遠。其中所寫周天子對待耕作在大田上的奴隸與對待兒子差不太多,恐有點歌頌過頭之嫌。“頌”始於《周頌》,這種體裁不像《風》、《雅》有美有刺、有褒有貶、頗有點“兩點論”的氣派,而是純粹的讚美歌頌,決不羼假,很有些像今人所說的“歌德派”文學。它自成係統,有其發展的曆史。在大多數情況下,一些文學作品不必名“頌”,而其實質為頌。如楚辭、漢賦、唐詩、宋詞、元曲、明清小說中皆有百分之百的“頌”體文學,如果用心勾稽,能成一部“頌”體文學史,即歌德文學史。魯迅曾說“《頌》詩早己拍馬”,那麼“頌”體文學史也可以俗稱為“拍馬文學史”。雖然,此名不甚雅馴,但意思沒有多大差別。在當前出書隻看封皮醒目,並注重書名轟動效應的時代,如果哪位學者寫一部《拍馬文學史》,必然大有銷路,說不定會擠入暢銷書的行列,為不搞“拍馬文學”打點物質基礎。
這裏拈出“拍馬文學”一詞,並非意在貶斥,以顯示自己清高。而是在於說明古代文人處境之艱難,為他們一攄不得已的苦衷。大凡人都要吃飯(雖然近來風行於世的氣功有辟穀之說,但我想“辟”個十天半月還可以,不可能長久“辟”下去,即使可以長久辟穀,也不可能欲當文士,先練辟穀,直練到隻需吸風飲露,再出山當文士),文士也是如此。主人豢養文士,仿佛是讚助文藝,實際上是要借你的嘴巴替他說話。士無恒產,妻兒老小,張著嘴巴等著吃飯。古代文士又無特殊技藝,不出賣自己的文字,出賣什麼?人家要買你的文字,首先你的文字得要使他稱心如意,這如同匠人出賣自己的手藝一樣,他們製出的家具也要適合購買者的心意,否則就不會有買主光顧。因此古代再偉大的作家也有專用以換飯吃的文字,不同的是有些傳世,有些未傳世而巳。那時也有搞“純文學”的,其首要條件是家有豐厚的遺產(這一條當代作家就很難具備),他把經營生產這類“俗務”托付給管家奴仆。其次是不作官、不必看上峰眼色,這樣的文士是萬裏挑一的。真正的文學家與純粹的“歌德派”作家不同之處在於:他們意識自己處境的可悲,從自己的創作中劃出一塊地盤作為籌集飯資的特區,時時寫點令“文藝讚助者”高興的文字,而大部分地塊則作為藝術的領地,寫自己願意寫的東西。像杜甫、陸遊這麼偉大的詩人,如果隻展示他們為換取飯資所寫的文字,簡直就是兩個依附豪門的清客,與詹光、單聘仁等無異,而實際上他們都有極富血性的文字,足以證明他們的不凡。而那些把拍馬意識溶化到自己血液中、落實到每一個行動上的文學家則不同,他們到處奉迎,逢“勢”即拍,已經達到“從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化境,出口成“頌”,我們可以稱其為專業歌德文學家,或職業拍馬文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