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學者認為中國傳統文化的實質是泛道德論,也就是說人們習慣於用倫理學上的道德標準去衡量一切事物、去製定一切準則,並把所有的社會問題都看作道德問題,道德完善了,社會問題也自然迎刃而解。
考諸古代社會實踐,這種議論確有一定的道理。譬如古代社會中的道德核心就是“忠孝”,特別是“孝”,古代思想家把它的力量誇大到無邊無際。“孝子不匱,永錫爾類”,這是說具有孝心的人成為一切力量的源泉。他不僅可以成為同類的榜樣,而且足以感天地、泣鬼神。實際上統治者提倡“孝”是有其經濟背景與政治目的的。中國自先秦以來是以家族為本位的社會。要社會安定、統治穩固就要維係家族,而家族的維持首先就要求後生晚輩對前輩與祖宗的尊重和順從,從而使家族得以延續和發展。什麼“三年無改於父道,可謂孝矣”、“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等等,都說的是這個問題。因此,統治者與社會輿論才如此重視“孝”,並把它看成是最高美德。
另外,在統治者看來,國家無非是家族的放大。在家能夠盡孝,作為臣民就不會犯上作亂,而成為馴順綿羊,可以任人宰割。如果出仕為官,為了父母、家族考慮,也不敢為非作歹,而會努力作忠臣。這就是常說的“忠臣必出於孝子之門”。南懷瑾《論語別裁》在釋孝時有一段“康麻子(指清康熙皇帝)的教孝教忠”,其中說當時反清複明勢力很大,於是他“提倡孝道,編了一本語錄——《聖諭》”,下令每月初一、十五由族長在祠堂宣講,要求“把每一個青年訓練得都聽父母的話,那麼又有哪一個老頭子、老太太肯要兒子去做殺頭造反的事呢?”這樣便把全體臣民都訓練造就成為忠順奴仆的後備軍了。
統治者一麵鼓吹孝的意義,一麵增加實踐“孝行”的難度。讓每個普通人都感到自己還遠未達到孝。如果我們把孝比作高山,那麼統治者不斷人為地增加山的高度,使得勉強爬到山頂的人也早已累得精疲力盡,雖然,他已獲得了“孝子”的桂冠,但在社會生活或政治生活中卻成為疲軟分子,決不會有重大貢獻。
元代郭守敬編纂了一部《廿四孝圖》。它對明清兩代學童有很大影響。書中提倡“苦孝”,把孝行與戕害自己、戕害人性聯係起來。如“廿四孝”之一,最著名的“王祥臥冰”:王祥繼母患病於隆冬之季,此時她想吃鮮魚,於是王祥便赤身裸體臥於冰上,其孝心感動上蒼,魚從冰中躍出。按理說,冬天的捕魚方法很多,為什麼非要讓王祥以肉身去“臥”於寒冰之上呢?其目的就是要突出“苦行”,這才是“純孝”。如果到市上買幾尾魚以供父母,那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還有什麼“典型性”?“郭巨埋兒”的故事更悖於倫理與人性:時值荒年,可吃的東西越來越少,郭巨之母心疼孫兒,把郭巨奉養自己的食物分給了孫子,郭巨為了孝母,於是要刨坑把兒子埋掉,幸虧蒼天有眼,在挖開坑的時候發現了一壇金子,壇子上寫著賜給郭巨。結局當然是皆大歡喜,但其初衷卻令人可厭、可怖。魯迅就說過他在幼時害怕父親向郭巨學習,成為郭巨式的“孝子”。孝道既然如此非人性化,它還能有多少市場?誰還去效法缺少人性的“孝子”?可是,事情就是這樣的奇怪,“孝行”雖然可怖,真假“孝子”仍然有人爭作。這主要歸功於曆代統治者的提倡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