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價值觀】
中國古代並沒有明確的“價值”範疇,但中國先秦有義利之辯,發展到宋明又突出了理欲之辯,這些辯論探討了道德原則與物質利益,一己私利和國家、社會公利之間的取舍、輕重關係,比較係統地反映了中國古代的價值觀,同時也體現出中國古代價值觀與倫理道緊密相聯的特征。 先秦的義利之辯主要發生在儒墨之間。儒家重義輕利,如孔子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孔子並沒有否定“利”,但他反對見利忘義,主張君子要“義以為上”,“見利思義”。孟子繼承孔子,並更強調義與利的對峙,他稱“何必曰利,亦有義而已”,並以“為利”還是“為義”作為區別小人與君子的價值標準,提出“去利懷義”的命題,代表了儒家道義論價值觀的確立。荀子則認為任何人不可能不考慮個人利益,然應該使個人利益的考慮服從道德原則的指導。他說“義與利者,人之所兩有也”,雖堯舜不能排除民之欲利,雖桀紂不能去民之好義,強調“義勝利者為治世,利克義者為亂世”。他提出“義以製利”,即以“好義”的道德性製勝“欲利”之情。所以荀子處理義利關係的基本原則與孔子的“見利思義”相一致,而與孟子的“去利懷義”有差別。與儒家相對立的墨家則主張義與利的統一,認為義即是利。但墨家的利是“國家百姓人民之利”,而非個人之私利。可見儒墨兩家在反對私利這一點上是一致的,隻是儒家把道德原則(義)與“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統一起來,代表了古代道義論與功利論相結合的價值觀的雛形。 到了漢代,董仲舒提出了“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的著名命題,進一步發展了先秦儒家的道義論價值觀。但董仲舒又以“利以養其身,義以養其心”立論,主張“養莫重於義,義之養生大於利矣”。其重義輕利、重養心輕養生的價值觀曾對後世發生很大影響。宋代二程聲稱“不論利害,惟看義當為與不當為”,朱熹亦嚴辨義利,認為二者不容並立,並說“為義之人,隻知有義而已,不各利之為利”,把儒家的道義論價值觀推向了極端。但李覯卻對孟子首倡的“何必曰利”提出了異議,肯定了利的重要。陳亮、葉適也反對割裂義利關係,如葉適指出道義不能脫離功利,為人謀利便是道義。清初的顏元修改了董仲舒的名言,提出“正其誼以謀其利,明其道而計其功”,認為“義中之利,君子所貴也”,把道義與功利相結合起來,對程朱的道義論價值觀作了糾偏,實際上是沿著墨子、荀子的思路,倡導一種義利合一的功利主義價值觀。然而在古代曆史中居於正統地位的始終以孔、孟、董仲舒和程、朱等人為代表的儒家貴義賤利的價值觀,與義利之辯相聯係,還有個人利益與社會整體利益即公與私的關係。儒家重義輕利,告誡人們不要為了一己之私利而破壞社會秩序,所以中國人一貫把報國保民作為人生的最大價值。 宋明時期的“義利之辯”是與“理欲之辯”糾纏在一起的。“理欲之辯”重點探討的是道德動機與物質欲望的關係。雖然早在《禮記》中就有記載區分了天理與人欲,但沒有明確的解說,並且基本上肯定了合乎一定道德規範的欲的合理性。到宋明時期,理欲之爭更為突出,程朱提出“存天理,滅人欲”的口號,陸王主張“存心去欲”,都是把道德動機與物質欲望對立起來,以排除人的物質欲望為道德倫理存在的前提。對理學家作出了最為尖銳的批判的是清代學者戴震,他深刻地指出,程朱的“天理”已成為專製主義壓迫人民的工具,是殺人不見血的軟刀子。他強調理與欲的聯係與統一,提出理源於欲,欲之中即是理,離欲無理,要求“體民之情,遂民之欲”。這和王夫之提倡的“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相呼應,構成了明清之際理欲統一的新價值觀。 總之,在中國古代的價值問題上有著重義輕利,重德輕才,重理性輕感性,重精神輕物質,重集體輕個人的總體傾向。它一方麵維持了中國古代社會的穩定和延續,塑造了中國人以道德為上,重氣節、重人格的優良民族性格,另一方麵也有壓抑感性和物質欲望、扭曲人性的弊端。
【古代的榮辱觀和貧富觀】
榮辱觀念既是社會對人們行為的一種肯定或否定的評價。又是個人對自己行為的一種榮耀或羞辱的內心體驗。古人常說,“人貴知恥”,一旦一個人確立了某種榮辱觀,他就會對自己的言行進行反省和判斷,從而知道什麼是可為的,什麼是不可為的。榮與辱的判斷標準在不同社會、不同人那裏是不同的,有的以貴賤為尺度,有的以貧富為標準,也有的以善惡來區分。在中國古代,榮辱觀是與道德判斷緊密相聯的。孟子說,“仁則榮,不仁則辱”,並以“羞惡之心”作為“義”之端。第一個從理論高度探討榮辱範疇的是戰國末期的荀子,他專門有一篇文章對什麼是榮、辱及其關係、類型作了論述。他認為隻有區分榮辱,才能使人居安避危,趨利免害。好榮惡辱,好利惡害,這是君子和小人都相同的,但是從一個人在選擇上把義和利何者放在首位,可分別他是榮還是辱:先義而後利為榮,先利而後義為辱。所以他說,“榮辱之來,必象其德”,榮辱之別是與人的品德相一致的。荀子還把榮辱區分為兩端,即“義榮”、“勢榮”和“義辱”、“勢辱”。“義榮”指因重道義、德行高而得到的榮譽,“勢榮”,指因權勢地位錢財而帶來的榮耀;“義辱”指因不行仁義,道德墮落而招致的侮辱,“勢辱”指遭人誣陷或外部勢力強加於己而蒙受的屈辱。他認為“君子可以有勢辱,而不可以有義辱;小人可以有勢榮,而不可以有義榮。”盡管荀子沒有否定與貧富貴賤相關的“勢榮”,並認為真正的君子可以兼有“義榮”和“勢榮”、但我們可以看出,他極力推崇的仍是以道德為基礎的“義榮”,突出的是“榮”的道義性質(“義”),而不是它的功利價值。以道德為判斷榮辱的標準,這是中國古代占主導地位的榮辱觀。管子以“禮義廉恥”為治國之“四綱”,“恥”即知道區分榮辱並羞惡知恥,有恥,就不會順從邪妄,就能“邪事不生”。明清之際顧炎武認為“禮義廉恥”中“恥”最為重要,“行己有恥”的道德品格是一個人的根本,因為知恥就會自覺約束自己的言行。另一思想家王夫之也說人要知道區分榮辱,知恥力行。他還認為管子的“倉稟實而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的思想是本末倒置的,衣食有助於禮樂廉恥,但不是道德產生的根源,如果以為等到物質條件優裕了才會有道德,那麼在此以前為爭財奪利,就會無所不為,在事實上就等於取消了道德。他認為應該提倡知榮羞辱的道德去促進衣食、財用的增長,更突出了道德的重要性。 當然,中國人也有以富貴為榮、貧賤為恥的觀點。比如《孟子》中就描繪了一個齊國人,他常對他的妻妾吹噓要到外邊去與富貴人一起飲酒吃飯。有一次,其妻尾隨他出門,見城內並沒有一個富貴人與他相談交往,最後,發現他竟在墓場向祭墓者乞討剩餘食物。這個故事就反映出有些人以貧富分榮辱的思想。求官貴,惡貧賤,這是人的普遍心理,無可厚非;但在“義”與“利”或道德與富貴相對立時,中國傳統的榮辱觀選擇的是“由義為榮,背義為辱”。《大戴禮記》說:“富以苟不如貧以譽,生以辱不如死以榮。”富而不仁是最為人唾棄的。中國人曆來把賣國、賣人格求榮的人視為寡廉鮮恥之輩,世代所傳唱的是孟子宣揚的富貴不淫、貧賤不移的大丈夫氣概。顧炎武說:“人生富貴駒過隙,唯有榮名壽金石。”誠哉是言也。
【古代的蒙養觀念】
漢語中“蒙”有蒙昧、幼稚的意思,由於兒童行事常常敝於蒙昧,過去被稱為童蒙。《易傳》第四卦對“蒙”的闡釋中有“匪(非)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蒙以養正,聖功也”的說法,認為以蒙昧隱默的態度修養貞正之德是神聖的功業,後人就把對兒童的啟蒙教育稱之為“蒙養”。 中國古人提倡“愛需教子”,就是說父母僅有對子女的眷愛還遠遠不夠,更應該用心教育子女,這才是真正的愛子。韓非子說:慈母深愛子女,知道他有病就要趕快求醫,病治不好可能會死。同樣,若發覺孩子行為不端,也要為他請老師糾正,否則將來孩子可能犯罪受刑。《顏氏家訓》中更對溺愛子女任其隨心所欲的做法提出批評,認為若對孩子一時的不當言行默許誇獎,使孩子養成一種驕傲脾氣,以後即使大發雷霆,責罰痛打,除了增加孩子的抵觸怨限情緒,都無濟於事了。因此他強調必須自幼開始教育,摒棄不良習氣。儒家觀點認為,少成若天性,習慣成自然,兒童的本性需要給予正確的引導,應盡早諭教。養不教,父之過,對子女自幼進行教育是父母的基本職責,尤其應重視培養兒童良好的行為習慣。儒家經典《禮記?內則篇》中對兒童各年齡段的學習內容有詳細的規定。按計劃6歲就教兒童識數字和辨別方向;7歲時區別對待男女、不許同席共食;8歲學習謙遜禮讓態度,進出家門,就席吃飯都應以長者為先;9歲教兒童知道天幹地支以及朔望的時節。至此,兒童均由家中本性慈善、態度溫良的女教師教導。男孩10歲起則要出外求學,寄宿他戶,跟老師學習六書九數。學習灑掃進退的禮節,並勤習書本,以求誠信無欺。13歲開始學習音樂,朗誦詩歌。15歲以上就練習武術以及一些射箭防禦的方法。 《禮記》的這些規定主要在日常生活方麵,它所謂的“幼儀”、“童子禮”壓抑摧殘兒童天性。明代的王陽明就曾指出,兒童性情喜好遊玩,怕受拘束,好比萌芽的花木,過分管束對兒童有害無益。他主張教以詩、禮、諷誦,反對死讀書,嚴責罰的教育方式。但應該承認,儒家的早期道德教育中強調意誌、行善、誠實、謙讓的思想有可取之處。曆史上孟母三遷、嶽母刺字、孔融讓梨都是注重道德培養的範例,除了自小進行禮儀方麵的教育,曆代有條件的家庭也普遍實行早期知識教育,有的兒童三四歲就開始識字、讀書、習詩、對句。曆代均有一些智慧超常的兒童出現,如曹衝妙法稱象,司馬光破缸救友等。應兒童教育之需,還出現了一批蒙養教材,它們以識字課本、字書為主,兼及介紹各種基礎文化知識。西周時有《史籀篇》、秦代有《蒼頡》、《爰曆》,漢代有《急就篇》,此後曆代均有人編纂蒙養教材,其中以《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流傳最為廣泛。除此還有分門別類介紹各種知識和進行道德教育的初級讀物。如《小兒語》、《神童詩》、《弟子規》、《女兒經》等。這些教材以初學兒童為對象,講究通俗淺顯,循序漸進,多為句式整齊的韻文,內容精煉,便於朗讀背誦。應該說明的是,這些書中有不少封建倫理的道德說教,對兒童的身心發育有不良影響。
【古代的社會等級觀念】
中國古代社會的等級製度非常完備,處處事事要做到貴賤有等,長幼有序,貧富相稱。等級觀念自周代以來就有實際的基礎,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層層相隸屬。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是“五常”關係,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是五常中的“綱紀”,三綱五常的內核是君臣父子。古代倫理關係以家庭為中心,家庭又以嫡長子為家長,從父家長製推導出事君如事父的君臣關係。由君臣父子推演出來的尊卑貴賤的諸多社會關係,形成了等級森嚴的關係網,人隻有在隸屬於他人的關係中才有價值。 中國古代的等級製度最明顯地表現在人們的行為方式和生活方式上。古代人從衣食住行到穿鞋戴帽都有一套嚴密的等級規章,就如管子所說:“度爵而製服,量祿而用財,飲食有量,衣服有製,宮室有度,六畜人從有數,舟車陳器有禁,修生則有軒冕、服值、穀祿、田宅之分,死則有棺槨、絞衾、壙壟之度。”以穿衣服為例,各朝對各類人員衣服的用料、式樣和色彩都有嚴格的區別性規定。如明代的品官章服,從一品到九品官員,所帶的朝冠由七梁遞減為一梁,官愈小,帽子上的梁愈少,服色四品以上穿緋袍,五品至七品穿青袍,七品以下著綠袍;袍上的繡紋區分更嚴格,文官從一品到九品,分別繡以仙鶴、錦雞、孔雀、雲雁、白鵬、鴛鴦、黃鵬、鵪鶉、練鵲,相互不得混淆,穿著不當即為失禮,要受到糾儀的處分。不僅官服如此,老百姓的常服也有嚴格的限製。《明律例》規定,庶民男女衣服一概不得僭用金、繡、錦、綺、絲、羅,違者不僅自己要受到處罰,還要禍及家長、工匠。在不同朝代,色彩、款式雖有所變化,但衣冠上的尊卑貴賤等級製度卻始終不變。衣冠是如此,房舍舟車、日用器皿,亦不例外,就連居家常用的床榻桌椅,婦女的頭飾、手鐲都有身分的限定。僭越等級製度所規定的範圍,就要受到製裁甚至處以極刑。統治者往往把人們是否遵守等級規範作為衡量世風良莠、名教盛衰的準繩,並且用法律的、教育的、道德的手段推行等級製度,以實現尊卑貴賤各安其位的社會秩序。 封建社會的結構就是等級製度。人們生存在這種等級序列分明的社會裏,就養成了事事有等級,物物有等級,安分守己的觀念,這一方麵使封建社會得到穩定和鞏固,另一方麵卻使傳統的中國國民性格長期扭曲。
【傳統的人格觀念】
人格是近代才有的詞,而且是從西方翻譯過來的。古代中國雖然沒有人格這種說法,但有類似的觀念。也有類似的詞彙如人品、為人、品格。天才人格類型的概念是西方理論家提出的,中國古代也有比較接近人格類型觀念的思想。孔子提出人可分為三種:狂、狷、中行。狂者進取,有較高的理想和抱負,自信,但不一定能言行一致;狷者有所不為,廉虛謹慎,但沒有很高的理想;最理想的人格是中行,兼有狂、狷之優點而無其缺點。還有一些思想家對人格類型作了更詳盡的劃分。關於高尚人格和獨立人格,中國古代是特別強調的,簡單地斷言中國人長期處在封建專製之下,從而養成了奴性人格,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信口開河,是對傳統文化的厚誣。中國自古就有獨立人格的觀念,主張人應當有不受外界勢力壓製的獨立意誌。孔子說:“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誌也。”我們耳熟能詳的格言: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都強調了獨立人格。曆史上能夠把這種觀念付諸行動的仁人誌士實在是不勝枚舉,不僅僅限於通常提到的那些著名人物。一般地說,先秦儒家試圖把人倫關係和獨立人格統一起來,且在現實中並未感到特別大的壓力。秦漢以後,特別到明代以後,專製主義日益強化,但當時許多知識分子仍然爭取人格獨立。漢末一批士大夫知識分子反對代表皇帝的宦官勢力,導致“黨錮之禍”。明末的東林黨人也起來反對當權派,認為“是非”不應由朝廷來決定,而應由知識分子來決定。而黃宗羲正是繼承和發揮了這一思想,表現出一種初步的民主觀念和人格獨立姿態。 孟子曾經把人分為三種:一是事君人,即專門侍奉、服務、迎合國君個人的人,這種人沒有什麼價值;二是安社稷人,即把安定國家、社稷作為自己職責的人,這種人並不完全聽從君主個人好惡的命令,有一定的獨立人格,但其價值也不很高;三是“天民”,是最高的一種人格,這種人認為,在天地間我是一個獨立的人,我有自己的原則,可能事君,也可能不事君,這取決於君主對我的態度,聽從我正義的主張,就幫他的忙。孟子實際上揭示了三種人格,也反映了知識分子出處的三種態度:一種是不顧廉恥,沒有原則,也沒有獨立人格;一種是士為知己者用的狹隘榮辱觀念;還有一種是以天下為己任,把天下的事情作為自己的責任,發揮自己的主體性、自覺性,且根據自己的原則來發揮作用。這後一種態度可以說是真正具有獨立人格的表現。人格問題,還涉及自我實現的問題。中國自古就有類似現代自我實現的觀念,孟子說“人皆可以為堯舜”,堯舜是最高的人格,但每個人都有做堯舜的可能性,人人都應當把這種可能性實現出來。孟子認為盡心、知性、踐形,養成“浩然之氣”,達到與天地合德,萬物皆備於我,這就是自我實現的途徑。其實,這既是自我實現,又是自我超越,是人格的最高境界。宋明理學發揮了孟子的這一思想。如果覺得孟子和理學家的說法太高遠的話,那麼就來看孔子所作的簡單的概括,孔子倡導的人格具有“三達德”,即智、仁、勇。孔子還作出了切實的範例,他的弟子認為,孔子“學而不厭”就是智,“誨人不倦”就是仁,既仁且智,就是理想人格“聖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