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遺產九寨溝也是如此,1983年設立的九寨溝自然保護區管理處,為縣局一級,由南坪縣政府直接領導;1984年設立九寨溝風景名勝區管理局;1993年,實行九寨溝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和九寨溝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管理體製;2003年,升級為阿壩州人民政府直屬正縣級事業單位,實行“以州為主,州縣共管”的管理體製。
總體來看,這些遺產地管理體製變革的方向是由多頭管理向統一領導轉變,由政企不分向政企分開轉變。改革方向的高度一致性值得我們欣慰,同時我們應該注意,為保證各遺產地管理體製改革的正確有效性,我們應全麵考慮管理體製改革的方方麵麵,以實現遺產資源管理的宏偉藍圖:根據遺產資源的公益性質確定資源的功能(使命),然後建立與使命相應的管理模式、管理主體、經營機製、非營利機製、法規體係、資金籌集機製等,以保證管理手段、管理能力與管理目標相適應,以實現遺產地的價值最大化利用和有效管理。
三、遺產旅遊管理體製改革的國際經驗
每個國家的遺產管理體係的完善都是經曆了漫長的發展曆程,其管理體製、經營機製、管理模式的基本定型也都經曆過與我國目前的遺產管理事業類似的困擾。長期麵對開發與保護的矛盾,尋找其他國家管理改革發展的脈絡及演進緣由,將有利於審視我國遺產管理體係的痼疾,並找到改革的突破口,以提出有效的改革建議。
(一)美國
美國是自然文化遺產資源豐富且管理較為成功的國家,並且是首個以國家力量介入自然文化遺產保護的國家。美國遺產管理體係經過五個階段的發展才趨於成熟,經曆了近百年的發展後,其資金機製、管理機製、經營機製和監督機製等才基本定型。
1916—1933年為萌芽階段,即成立隸屬內務部的國家公園管理局,頒布《國家公園管理局組織法》,將遺產資源納入國有,同時各州也有相應的州立公園體係,但在西部土地私有化浪潮中也麵臨嚴重的保護與開發的矛盾;1933—1940年為成形階段,將更多多種類型的遺產資源納入體係,頒布相應法案實施統一管理,但仍有少數資源散落;1940—1963年為發展階段,成功抵製了二戰帶來的資源搶奪壓力,但各種經濟開發與保護國家公園產生很多矛盾,同時保護觀念的錯位也犯下了很多嚴重的錯誤(重點保護景觀價值,忽視資源的生態價值);1963—1985年為注重生態保護階段,政策轉向注重保護自然生態係統,明晰並規範了國家公園的經營活動,全民環保意識覺醒,對國家公園體係的保護及經營方式提出尖銳批評;1985年至今為教育拓展與合作階段,強調與非政府組織合作,進一步加大保護力度。
1. 改革動機
遺產管理體係曆次重心的改變主要是為了解決兩大難題:第一,長期麵對的開發與保護的矛盾;第二,在改善經營管理中經常受製於財政資金不足。
2. 改革原則
美國遺產管理體係有個清晰的改革原則和思路:根據資源的公益性質確定資源的功能(使命),然後建立與使命相應的資金機製、管理機製、經營機製、監督機製等,以保證管理手段、管理能力與管理目標相適應。為了達到目標,一直在重點妥善處理以下關係:①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係;②不同政府部門之間的關係;③資源保護與經營開發之間的關係;④管理機構和民間組織之間的關係;⑤簡單愉悅公眾和全方位為公眾服務之間的關係。
3. 改革措施
通過國家公園和州立公園兩套體係,美國基本實現了根據資源的公益性不同進行的分級管理,但不同的分級都貫徹了遺產資源的使命;24部聯邦法律,62種規則、標準和執行命令保證了美國國家公園體係作為國家遺產資源在聯邦經常性財政支出中的地位;普遍采取了垂直管理模式,管理者將自己定位於管家或服務員的角色,而不是業主的角色,避免了由於管理者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護與利用之間的矛盾;明確限製經營權於副業上——提供與消耗性地利用遺產核心資源無關的後勤服務及旅遊紀念品,管理者和經營者分離;每個國家公園實施獨立立法,同時統一於聯邦法律。
(二)西歐
類似的,西歐國家從20 世紀80 年代開始至今都在繼續遺產管理體係的變革,經曆了一個由不得已、被迫、自發,到理性、自覺的過程,其改革的核心思想源於歐洲國家的製度變革。英國政府首開公共服務市場化的風氣之先以後,“私化”成為歐洲製度變革的標識和口號,這一氛圍滲透進遺產管理領域之後,同樣掀起了改革浪潮。主要表現為,第一,將遺產資源分類之後,將某一類資源所有權私化;第二,仍保持某一類遺產的所有權,但將其經營權或經營權的某些部分向私方機構轉讓;第三,遺產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都不變,但經營製度發生變革。目前西歐遺產經營機製主要以六種模式存在:①產權售讓(divestiture);②文化單位自治(autonomisation);③代理人(agent);④契約模式(contracting out);⑤誌願者模式(volunteer);⑥經費的多源化(diversified fund)六種模式。
1. 改革動機
西歐國家的遺產管理體係變革主要也是受到三方因素的驅動:第一,因遺產數量增長、保護成本和管理費用上升造成的財政壓力;第二,因財權、人事權受到製約造成的遺產利用率低;第三,遺產公眾服務使命的弱化。
2. 改革原則
西歐國家文化遺產管理製度改革的一個突出、鮮明的特點是遺產管理製度的改革選擇,會因遺產類型、等級或功能的不同而不同,因遺產的權屬性質不同而不同,因遺產事務的不同內容而不同。同時,製度多樣性是合法地並在一定的標準和規範的引導下進行,都統一到有利於遺產保護和遺產事業發展的基礎上,統一到有利於遺產的全社會享用與持續享用的基礎上,統一到有利於遺產的公共性、公益性,並與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相協調的基礎上,即統一到現代遺產事業的根本使命的基礎上。
(三)亞洲
在亞洲,日本在遺產資源保護與開發方麵是先行一步的,處於領先地位,甚至在世界範圍內比較也是卓有成效的。
20 世紀90 年代開始,日本社會總體上處於從泡沫經濟破裂的困境中恢複並有所發展的階段,人們對以前片麵發展經濟的經驗教訓進行了較為深刻的反省,提出建立“成熟社會”。日本政府提出“文化立國”“觀光立國”等發展戰略,觀光立國戰略在文化立國的基礎上,將遺產資源的保護與利用納入觀光發展的戰略體係,實現了文化遺產、觀光活動及觀光產業、社會發展的有機結合,新的發展觀、政策理念和措施使遺產旅遊開發模式出現全麵改革。目前,日本已經形成了係統、完善的包括遺產保護利用的法律體係、遺產旅遊促進政策、行政與社會管理組織體係、經營動力機製、產品體係等在內的遺產旅遊管理體係。
1. 改革動機
最初的遺產資源保護利用動機是源於“明治維新”風潮掀起後,日本的佛教建築、佛像、書畫作品、傳統工藝等出現了空前破壞與流失,這引起了日本政府的警覺以及社會各階層的關注,保護運動由此開始。
此次基於“文化立國”、“觀光立國”的改革,動機比較超前,日本政府認為,日本經濟發達的背景下人們的物質生活非常富裕,必然開始追求心靈的充實,文化振興就顯得十分重要。“觀光立國”戰略誕生,對國家旅遊發展做出全新安排,文化遺產旅遊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遺產旅遊對於日本國家的品牌建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2. 改革原則
日本遺產旅遊管理體製改革是從遺產旅遊的社會屬性出發,即資源的公共性,認為遺產旅遊屬性決定了其管理體製的性質。通過全麵的立法,將所有權的多樣性與遺產的公共性很好地統一。
在具體的體製改革中,利用分級管理協調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分工與合作關係,中央政府負責製定觀光立國的總體戰略,地方政府製定和實施能夠發揮地方特點的政策。
3. 改革措施
日本遺產管理體製的最成功之處就在於它根據資源的保護與開發狀況及時頒布法律對遺產管理行為進行約束,實用性很強。
行政管理上分為決策和日常管理兩個層次,最高決策職能並無專門常設機構,日常由國土交通省和文部科學省負責,並有獨立行政法人機構,國土交通省再在各地設立分支機構。同時,日本的社會組織係統非常發達,直接影響遺產旅遊管理的效率;各地區之間還有關於區域合作的法律製度、派出機構、聯絡會議。
配備包含旅遊服務組織和支持性服務組織的經營體係,同時社團組織也有部分企業化經營和委托經營的形式,各方之間的協調包括贏利環節的控製和協調機製的實施,經營動力不僅有居民和政府機構的推動,還有市場競爭的促進。
其中,遺產旅遊產品的空間組合、消費形式、價格、創新機製都已形成良性循環。
四、遺產旅遊可持續發展模式創新與體製改革
我國的社會體製正處於轉軌過程,目前的製度缺陷造成的混亂和矛盾在遺產旅遊發展過程中表現得非常充分,因此遺產資源保護與開發的管理體係問題亟待解決。縱觀我國的遺產旅遊管理體製曆史演變過程可以明顯看出,在改革的很多方麵都嚴重缺乏係統性、連貫性和統一性,措施不少但始終改善不了遺產資源遭到破壞的嚴峻局麵,反而加劇了資源保護與開發的矛盾。
通過審視國際經驗,我國遺產旅遊可持續發展體製改革首先要把握以下關鍵幾點:
(一)改革思路
1. 矯正改革動機
雖然我國遺產資源管理也長期麵臨保護與開發的矛盾,引發財政壓力,但國內的財政壓力與前文的財政壓力所指迥異,前文的財政壓力主要是指保護遺產資源麵臨的資金不足,國內的財政壓力主要是地方政府保護遺產資源所需資金本已是“大部分自給自足”的情況下,還要承受著來自上級政府因擁有遺產資源而需承擔的政績壓力,尤其是擁有世界遺產的地區,迫使管理遺產資源的地方政府利用遺產資源進行經濟開發,形成資源短視現象,置遺產資源的原真性於不顧。所以,糾正我國遺產管理體係改革的驅動力迫在眉睫。徹底更新遺產資源管理者的改革意識,切斷其與政績的聯係,才能根治我國遺產資源管理的痼疾。
2. 明晰改革原則
國際經驗告訴我們,進行遺產管理體係改革都是為了自然文化遺產事業的發展,完成遺產資源的保護與服務使命。但目前國內遺產管理部門並未把遺產資源的保護上升到事業高度,甚至未進行管理上的統一。另一關鍵原則是遺產資源管理應按照不同遺產資源的不同級別、不同價值屬性配以相應的管理體製和經營方式,使得遺產管理的效率最大化,國內雖然簡單地將遺產資源按照屬性分類,但並沒有針對性的管理體製和經營方式的區別;更未按照不同資源的不同級別分而治之。所以,在係統普查的基礎上對遺產資源進行分級分類管理是我國遺產管理體係改革的一個重要原則。
3. 係統化改革措施
自國內遺產資源保護與開發矛盾凸顯後,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效果均不佳。例如20世紀90年代末的分部門管理體製改革,分開的同時卻同時將一個景區交給了不同的部門,沒有把握好放權的前提和力度。國際經驗告訴我們,措施需要建立在清晰的改革原則基礎上進行係統化,前後呼應。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背景,武斷采取措施隻會擾亂整個管理體製。製定法律法規就要保證相應的部門能夠嚴格執行;促進經營權多樣化應同時保證產權的明晰性;設立監督機製就要及時反饋等。
4. 多方監測改革績效
評價改革的成敗就要看改革績效,但我國目前的遺產資源管理體係還沒有一個係統的監督機製來審核遺產資源管理效率。改革推力方向不明,再加上拉力的缺位,必定導致遺產管理的改革達不到理想的目的。國際遺產管理體製改革告誡我們,監督機製不僅要建立,而且是多方參與;監督指標不僅僅是遺產管理質量,更要顧及相關利益者,進行遊客體驗質量、遺產經營效益和區域經濟奉獻的衡量。
雖然各國的國情和社會背景迥異,決定了針對遺產資源的管理體係有著千差萬別,但國際經驗的可取之處在於改革的動機、核心原則和措施的框架能夠為我們指明改革方向,因為我們的根本目的是一樣的,都要統一到有利於遺產保護和遺產事業發展的基礎上,統一到有利於遺產的全社會享用與持續享用的基礎上,統一到有利於遺產的公共性、公益性、並與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相協調的基礎上,即統一到現代遺產事業的根本使命的基礎上。
(二)改革目標
在經濟發展尚不充分,社會變革逐漸展開的情況下,我國遺產資源管理的多目標共存狀況不可避免,且在可預見的範圍內長期存在,因此,在改革的關鍵時期,再次明晰遺產管理的核心目標對改革方向的把握尤其重要。
第一,遺產事業使命:保護和展示。一種資源的管理製度,必須服務於這一資源的管理使命。體製改革與其說是要解決資金壓力等具體問題,不如說是糾正遺產地管理者的管理意識,以遺產事業的建設和發展為核心,完成遺產事業的兩大使命:保護與展示。秉承這一宗旨,其他問題便迎刃而解。
展現了遺產管理使命的結構與層次,具體而言,“保護”是指遺產的發現、審批、收藏、登錄、保存、管護、修複等工作;展示包括研究性展示和公眾性展示,其中“研究性展示”是指揭示與開拓遺產所蘊含的新的知識信息、價值信息、功能信息;“公眾性展示”是指向公眾服務展示,使遺產的各種信息能被整個社會所共享,從而提高社會的生活質量與人群素質。
第二,遺產管理效率:通過體製變革,逐步提高遺產地管理效率和質量,根據利益相關者期望建立包括遺產管理質量、遊客體驗質量、遺產經營效益和區域經濟貢獻四大維度的遺產旅遊管理目標體係,並將該體係指標數量化,成為衡量遺產地管理效率和業績的測量係統,即遺產旅遊績效評估係統。
第三,遺產服務質量:形成以教育功能為核心的遺產服務體係。為何要重視並達到這一目標呢?首先,遺產地的非政府資助者的資助標準主要是看它吸引受眾的能力以及它所提供的服務狀況;其次,遺產服務是提高自身的經營效益的重要衡量指標,遺產地的管理質量不能僅以政府和專家等業內意見為準,更要考慮公眾對遺產服務的意見,以遊客和社區滿意為標尺,才能促使其不斷提高服務質量,重視遺產地的教育功能。
第四,遺產管理經費:這是美國、歐洲和日本進行遺產管理體製改革的初衷,所以改革必須向著這一目標前進。通過提高管理質量和效率擴展遺產地的經費來源渠道,贏得更多私人的投入、資助和捐贈。此外,通過體製改中國遺產旅遊可持續發展模式創新與體製改革革,使得遺產地從自身經營上提高經濟收入,尤其是低級別遺產,通過售讓、契約租讓等方式,減輕公共財政負擔,使有限的公共資金集中於更為關鍵的遺產事務上。
(三)改革原則
改革策略的製定必須遵循幾項重要的改革原則來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