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支持性文件

《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質量體係文件》

5.職責、權限和溝通

(1)職責和權限

本校明確規定內設機構的職能及其相互關係(包括職責和權限),並予以規定和溝通,以促進有效的質量管理。

(2)管理者代表

校長在管理人員中指定一名成員為管理者代表,無論其在其他方麵的職責如何,都應具有以下方麵的職責和權限:

①確保質量管理體係的過程得到建立和保持。

②向最高管理者報告質量管理體係的業績,包括改進的需求。

③在整個學校內促進學生、家長及社會要求意識的形成。

④就質量管理體係有關事宜與外部進行聯絡。

(3)內部溝通

本校製訂《學生、家長、社會溝通控製程序》、《內部溝通控製程序》,以確保在不同的層次和職能之間,就質量管理體係的過程及其有效性進行溝通。

(4)支持性文件

《學生、家長、社會溝通控製程序》

《內部溝通控製程序》

6.管理評審

(1)總則

本校校長負責按計劃的時間間隔評審質量管理體係,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評審本校的質量管理體係變更的需要,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詳見《管理評審程序》。

①管理評審每年定期(通常每年一次,每兩次的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舉行,由校長負責,管理者代表組織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以上人員參加。

②在質量體係運行過程中如發生重大不符合事項或體係發生重大變化以及其他情況時,可適當增加評審的次數。

(2)評審輸入

每年進行管理評審時,由校長辦公室協助管理者代表進行組織,各處室、年級書麵提供管理評審材料作為管理評審輸入。管理評審的輸入包括與以下方麵有關的當前的業績和改進的機會:

①審核結果。

②學生、家長意見反饋。

③過程的業績和服務的符合性,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的實現情況,質量體係是否合適並得到有效實施。

④預防和糾正措施的狀況。

⑤管理評審的跟蹤措施。

⑥可能影響質量管理體係的變化,包括組織職責與權限規定是否合適,資源是否充分等內容。

(3)評審輸出

管理評審結束後,由管理者代表或指定人員負責將評審結論形成書麵的管理評審輸出記錄(即評審結果),管理評審的輸出包括與以下方麵有關的措施:

①質量管理體係及其過程的改進。

②與學生要求有關的服務的改進。

③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的改進。

④資源需求。

(4)評審記錄

管理評審的記錄按《質量記錄控製程序》的要求進行控製。

(5)支持性文件

《管理評審程序》

《質量記錄控製程序》

(六)資源管理

本校編製《教學過程控製程序》、《教學設施管理控製程序》和《教學設備管理控製程序》,建立資源管理係統,明確各崗位人員的培訓和考核的控製要求,以確保教學、服務的有序進行;明確對設施和環境的控製,以確保設施和環境能滿足、提供服務的要求。

1.資源的提供

本校確定並提供所需的資源,以便:

(1)實施和改進質量管理體係的過程。

(2)達到學生、家長及社會的滿意。

2.人力資源

(1)總則

基於適當的教育、培訓、技能和經驗,本校校長、教導處負責指派相對應人員並確保其教育、訓練、技能和經驗能夠勝任該項活動的要求。

(2)能力、意識和培訓

為培訓本校行政管理人員與教師,培養人力資源,提高工作能力及服務質量,本校製定相關的教職員工教育培訓與提升等辦法以滿足這些需求。

①本校識別從事影響服務質量工作的人員能力需求:

a新調入人員的能力需求。

b轉崗人員的能力需求。

c升職人員的能力需求。

教導處通過結合上級主管機關的要求及本校的工作特點,以集中評議或書麵的形式確認上述能力需求的程序。

②教導處、校辦及各教研組再提供培訓以滿足這些需求時應考慮:

a教學技能的培訓。

b質量意識的培訓。

c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製度的培訓。

d國家/行業以及上級主管機關規定的培訓。

e特殊崗位的培訓。

f新管理方法、手段的培訓。

g教學設備使用技能的培訓。

以上培訓由教導處進行總體控製,各年級科室配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