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本程序規定了我校對人力資源進行管理的方法和準則,包括對各級教職員工進行繼續教育、培訓和考核,以保證實施和改進質量管理體係,達到學生、家長滿意。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校人力資源的管理。

三、職責

1.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有關科室負責識別和確定人力資源的需求。

2.人力資源由校長統一調配,校辦、教導處、總務處負責在內部進行配置。

3.校辦、教導處、總務處負責組織實施培訓繼續教育工作並對培訓工作的有效性進行評價,並負責整理、保存培訓繼續教育記錄。

四、工作程序

(一)人力資源管理

1.校辦、教導處、總務處根據各年級科室承擔的工作的需要及工作情況變化,識別人力資源的需求,提出人員配置方案,並報校長統一配置。

2.學校編製人員配置方案以完成工作目標和質量目標為準則,當通過內部調配能完成人力資源分配時,應以內部調配為優先方案。

3.各年級科室在人力資源確實不能滿足需要時向學校申請調配。

4.各年級科室在落實人員配置方案時,對人員能力的判斷從以下方麵考慮:

(1)教育程度與工作內容的相關性。

(2)所受教育(包括後續教育)與工作內容的相關性。

(3)所受的培訓包括上崗培訓的情況。

(4)工作技能。

(5)工作經曆。

(二)培訓

1.能力需求的識別

根據各年級科室的崗位職責,校辦、教導處、總務處應識別人員能力需求,作為製定人員培訓計劃的依據。

2.培訓

根據人員能力需求及質量體係運行的要求,校辦應組織並實施各類培訓:

(1)培訓需要的確認。

(2)教育要求的審批。

(3)培訓計劃製定和實施。

(4)培訓的考核與記錄。

五、支持性文件

《教師繼續教育辦法》

六、相關記錄

《教育培訓審批表》

《教學服務係統年度培訓計劃》

《業務學習記錄本》

《××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繼續教育檔案》

《內部培訓記錄表》

《培訓檔案》

學生、家長、社會溝通控製程序

一、目的

為了及時反饋信息,改進學校工作,提高教學質量,特製定本程序。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學校與學生、家長及社會的溝通工作。

三、職責

1.與學生溝通,在每學期期中,由教導處、學生辦組織實施,分別就教學工作、管理工作進行座談或問卷調查,將結果上報校長。

2.與家長溝通,主要由校長辦公室、教導處、各班級組織實施,反饋意見上報校長。

四、工作程序

(一)溝通

1.與學生溝通

(1)設“校長接待日”製度,由校長辦公室組織,每學期初、中、末各舉行一次,必要時由校長臨時決定。校長主持“校長接待日”,就學校教學、管理等工作進行座談,學校辦公室做好記錄,寫出座談紀要,上交校長。

(2)每學期期中、期末,由教導處、各班級組織學生座談有關教學方麵的問題,並將座談記錄交主管校長處理。

(3)設“校長信箱”製度。由校長辦公室設“校長信箱”,並在《校長信箱處理統計表》中記錄,回複的處理意見在“牆報”上定期公布。

2.與家長溝通

(1)書信聯係。學期中、期末,由教導處統一組織,各班級班主任密切配合,對每位學生家長書信聯係,將學生的成績單、學期評語等由學生帶給家長,並要求家長對學校的教學、管理等工作進行回複。回複意見由各班級班主任收集,分析在《班主任工作日記》中記錄,並提出相應處理辦法。必要時,凡受處分的學生,班主任對其家長書信聯係,並將家長反饋信息整理,上報主管校長。

(2)電話聯係。班主任必要時與家長通過電話聯係,並在(電話使用登記表)中注明通話的主要內容及處理意見。

(3)家長來校。對於違紀學生,先由班主任查清學生違紀事實,再提出相應處理意見,整理好文字材料上報教導處,然後由各班級班主任通知違紀學生的家長來校,與家長溝通並取得理解與支持,共同育人。

(二)投訴處理

學生、家長的投訴由教導處處理;教職工投訴,由校長辦公室處理;社會投訴由校長處理;各處理部門將投訴情況記錄在《投訴登記表》中,各處理部門進行問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辦法,將處理意見登記在《投訴處理表》中必要時報校長確定、交相關部門或責任人執行。

(三)滿意度調查

1.學生滿意度調查

每學期期中、期末,由教導處,就教學和學生工作管理等幾個方麵進行問卷調查,了解工作的滿意程度,彙總後報校長。

2.家長滿意度調查

學期末,由班主任給家長的一封信,寄上一份家長對學校各項工作滿意度的問卷表,反饋意見彙總後報校長或教導處。

3.社會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