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群體隨著同一年齡階段的青少年更為集中,導致同伴群體的規模擴大,也相應地從成人機構中獲得了更大的獨立性。克雷明(Crgnin,LA.)在分析社會的這種變化與教育之間的關係時指出:“在家庭的規模和影響日益變小的同時,學校的影響和權力增加了。學校獲得的力量既是直接的又是間接的。一方麵,孩子們有更多的時間是與教師在一起度過的,無疑深受教師的影響;另一方麵,孩子們,尤其是青少年,互相接觸的時間也多了,並創立了另一種對教育有著深刻影響的成分:同伴群體。”這種同伴群體種類繁多、差異甚大,從日常生活中的夥伴到有組織的具有派別性質的團夥,從三五人組成的小集團到校內規模很大的各種群體。一個學生可能同時與幾個群體交往。但無論哪個群體,都有自己或明或暗的“規章”、自己的社會組織以及對成員的特定期望。這些就構成了群體特定的文化。學生的同伴群體的文化,可以看作為學生群體構成的一種有著自己的習慣、傳統、處事方法甚至自己的語言的獨特世界。

同伴群體文化的存在,具有下列這樣一些特性。

其一,對成人的排斥。學生群體因為有不同的行為規範,所以不同的群體與教師、家長的關係不同,有的群體是將成年人排除在他們的群體之外的;有的或多或少有一些排斥成年人的成分;有的則是與成人的期望與規範完全一致的。第一種和第三種並不常見,倒是第二種較為普遍。第三種群體通常是教師或家長直接策劃、參與組織的結果,但即便如此,成年人在某種程度上仍會受到排斥,學生交往的某些領域是學生自己獨有的,成年人再會理解、接受他們,也無法使他們享受到與同輩群體交往的暢通。

其二,群體文化成員間的平等。在學校教育情境中,雖然學生也會由於共同的學習環境和教師的導引而結成一定的群體,但是在這種教師與學生共同參與的群體中,學生大多是處於服從地位的,即學生需要服從成人的規範與要求,以成人的價值觀念為導向。而在同伴群體中,學生卻有著與群體其他成員平等的地位,年齡相當、成熟程度和社會地位相仿的學生間相互學習,對權威的服從與尊敬在這裏是無關緊要的。在同伴中間,學生能較為自由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判斷,展示個人能力。

其三,暫時性。學生間的群體文化是自發形成的,因而隨著學生年齡的增長,隨著自己的社會和感情的成熟程度的提高,隨著興趣的轉移和對新的社會經驗的需求的改變,他們大多會結成新的群體,產生新的文化形式。

其四,群體文化影響的遞增性。學生群體文化還有另外一個特點,就是隨著學生年齡的增長,其影響力趨於增大,而不是減小。一般地說,隨著時間的推移,家庭影響的壟斷地位將會削弱,而同伴群體則在學生的生活中占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對於學生價值體係的形成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

作為社會中的一個相對特殊的群體,學生因年齡、性別、興趣、價值傾向等差異結成的多種多樣的群體文化或者說亞文化,這種文化有時會表現為與教師所代表的主流文化的對立。

科爾曼就曾提到學生同伴群體的反智文化。他對11所不同類型的學生進行了研究,這些學校都是經過精心挑選的,意在使其能反映社區大小和學生社會階層背景的巨大差異。但是,在對一份問卷作答時,各青少年組在主要的價值問題上卻有著相當程度的共同之處。對各校的研究結果都表明,對男學生來說,“做一個出類拔萃的學者”不如“當一位體育明星”重要;對女學生而言,“做一個出類拔萃的學者”的重要性甚至還低於“當活動的領導人”。男女學生都認為,在人群中廣受歡迎比在智力上超群出眾要好。科爾曼在對資料進行總結時說:“雖然父母的背景、社區類型和學校類別大相徑庭;但是,在名望的標準、作為地位標誌的活動以及引起普遍關注和興趣的價值方麵卻是差異極小。特別引人注目的是,高分數和學業成就在各校的地位都比較低下。”

即便如此,在學生群體文化的構成上(或者說形式上),它大體是與教師文化相同的,即都包含有語言與方言、非言語交流、思想觀念與世界觀、行為方式及規範、思考推理的方法、知識經驗等在內。識別不同的學生群體文化,分析它們與其他文化特別是主流文化的關聯,是教師進行教育教學所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