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按人頭征集教育基金過程中,各地通常也會對一部分特定人群實行減免政策。江蘇省溧水縣規定,對“現役軍人本人,二等以上殘廢軍人本人,烈士的父母、配偶及上述未成年的子女,以及五保戶,免征人民教育基金”。

2.按企事業單位經營狀況征集各地征集教育基金的標準不一。大連市旅順口區人民政府是按企事業單位上年稅後利潤的一定比例征集的:區屬企業(含私營企業)和有收入的事業單位按5%征集,而鎮(鄉)、村企業(含私營企業)則按296征集。同省的新金縣人民政府則規定,提取其鄉(鎮)、村企業稅前利潤10%的社會性費用的一半作為人民教育基金。山東省平度縣人民政府對當地的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包括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分別按其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0.2596%和0.15%征集教育基金。

3.借讀收費一些地區規定,向就讀本地學校的非本地單位職工子女征集教育基金。遼寧省新金縣規定,向就讀於該縣的省、市企事業單位職工子女每人每年分別收取200元(小學生)和300元(初中生);向外籍學生每人每年分別收取300元(小學生)、500元(初中生)和700元(高中生),納入當地人民教育基金。

4.特別教育費附加有些地區還對城市維護費、預算外基本建設和專控商品等,按一定比例征集教育基金,有的還明確從城鄉教育費附加中抽出一定比例作為教育基金。吉林省遼源縣宣布教育基金的來源包括:將城市教育費附加由原來的1%提高到2%;從城市維護費總額和地方征收的城市建設基礎設施配套費中分別提取10%;征收預算外基本建設教育費附加,以年度投資總額的1%計征;從各項罰沒款中提取15%;征收專控商品教育費附加,等等。江蘇省溧水縣則規定,對私人建房按用地麵每平方米1元的標準征集教育基金;對企事業單位征地按耕地每畝450元和非耕地每畝300元的標準征集教育基金;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新增、更新車輛按車價的3%征集教育基金,等等。

教育基金的征集,通常都由當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稅務和工商管理等部門具體負責,下般要求在一定年限內(以3—5年為多)實施,當然也有一次性征集的。為了確保教育基金征集工作的順利實施,各級政府對凡有意抗拒或未能按期交付的現象,一般都製定有相應的處罰製度。山西省左權縣的做法是通報批評,並對情節嚴重者處以應征金額1~3倍的罰款;浙江省餘杭縣則從滯納之日起對無故未繳者每日罰以0.5%的滯納金。

(二)政府撥款

教育基金組建初期,通常都是由政府的專項撥款為基礎構成的。遼寧省“沈陽市發展中小學幼兒教育基金會”新建時,正是以沈陽市教育委員會的1000萬元專項撥款為其基本基金的。1997年新建的河北省“寒門學於基金”,其6000萬元基金總額分別來自3000萬元的省級專項撥款、2000萬元的市級專項撥款和1000萬元的縣級專項撥款。

(三)社會募集

教育基金組建之後,各地各顯神通,紛紛開展了各種形式的教育基金社會募集活動.既擴大了教育基金的影響,同時也是極好的宣傳教育的途徑。在這方麵,廣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廣州市教育基金百萬行”活動是尤為濃墨重彩的一筆。自1992年開始,廣州市人民政府已相繼舉行了三屆“廣州市教育基金百萬行”活動,每次市委書記和市長等主要領導都帶隊上街,甚至親自登台義演、義賣,在全市繁華路段向社會各界募集教育基金,成效極為顯著,每次都獲得上億元的社會募集款。

應該看到,教育基金在社會募集過程中需要更多地注意探索一下市場運作的方式,可以考慮采用發行社會有獎債券和彩票等方式籌集教育基金。

(四)社會捐贈

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和教育功能的凸現,教育基金更多地來源於海內外團體與個人的捐贈。

1.國內團體捐贈

教育基金組建的意義,在於彙集社會各界的力量發展本國和本地區的教育事業,因而尤其需要社會各團體與企事業單位的資助。事實上,國內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捐贈正是教育基金組建的主要來源之一。2007年5月,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和香港金曆投資集團合作,共同設立了“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金曆助學助教專項基金”,用於資助中國內地貧困家庭學生完成學業,資助中國內地貧困地區改善和提高辦學條件。該專項基金的發起資金為一千萬元人民幣,便由香港金曆投資集團旗下的中國內地公司全額捐贈。